调整外商投资导向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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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後,中国政府开始有系统地修改其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以实现其加入世贸组织时所做的承诺,达到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有人将之称为“世贸变法”。作为“世贸变法”的一部分,国务院於2002年2月修改了其於1995年6月7曰批准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投资方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经贸委”)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部”)於2002年3月修改了其於1997年末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目录”》):除了上述二份法规之外,国家计委、国家经贸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2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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