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某法院以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立案,让某地方税务局成为被告,通过民事诉讼来审理税务机关与享有担保物权的第三人之间的冲突,创设了一种解决非破产案件中税收优先权争议的新模式。另一方面,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在法院采用居中裁判来“定争止纷”时,没有拘泥于其不应以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被告参加优先权诉讼的狭隘观念,摒弃不愿当被告的“耻诉”思维,积极依法应对,追回了上百万欠税。这表明面对特定的涉税争议,税务机关以平等主体的身份依法行使民事法律权利,已经不再是理论问题而是一种实践要求。此外,将欠税公告作为税收优先权产生的构成要件,明确规定非破产清算中税收利息(滞纳金)应当优先受偿,通过修法强化和完善税收优先权,不失为这个司法判例的重要启示。
简介:<正>外经部、国家科委最近共同颁布了《赋予科研院所科技产品进出口权暂行办法》。这一办法规定,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各类独立科研院所,在从事对外经贸活动中如具备下列条件,均可申请科技产品进出口权:一、具有较强的技术及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一定的生产能力。研究开发的技术和自产技术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二、在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实绩,申请进出口权前两年,委托代理出口年均创汇额(含技术出口额)一般不低于50万美元。三、有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要的设施、资金和其他必要的条件。办法规定,取得进出口权的科研院所,可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出口本院所研制开发的技术和自产的科技产品,进口本院所科研和生产所用的原辅材料、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科研院所连续3年不能完成国家出口创汇目标的,其进出口权将被取消。□本栏责任编辑朱文魁
简介:中央党校经济学部韩深江与人联合著文称,深化国企改革的关键是落实企业发展权。作者认为,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剥夺了国企的发展权;“条块分割”,结构趋同削弱了国企发展权;沉重的负担限制了国企发展权;产权约束软化、“内部人控制”侵蚀了国企发展权。作者提出,国企改革一是要加大政企分开的力度;二是要进行结构调整,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三是建立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使用企业发展权;四是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使经营者合理用好企业发展权;五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国有企业的富宗人员下岗分流创造条件。深化国企业必革天关键是落实企业发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