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纯粹经济损失的侵权法救济,《法国民法典》是以第1382条和第1383条即大的一般性条款模式为核心展开,而《德国民法典》则以第823条与第826条即小的一般性务款模式为核心展开。中国现行侵权法律规范在外在表现形式上则既存在类似于法国的大的一般性条款模式的《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也存在类似于德国的小的一般性条款模式的《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和第2条。由于法国大的一般性条款模式与德国小的一般性条款模式分别生成于不同的社会背景,因此它们具有不同的制度功能,而中国当前的法律实践却将这两者置于同一法律体系下,由此导致法律规范适用时的冲突就无法避免,而这并不利于法律实践中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规范调整。因此,必须在明确这两种模式的基础上,确定一种有利于中国既有法律体系下相应侵权损害规则适用的模式。
简介:1998年7月8日上午,刚满20岁的上海某重点大学女学生钱某在上海屈臣氏回用品有限公司四川北路店出门口时,出人意料的事发生了:门口的警报器铃声大作。一位女保安当即拦住钱小姐的去路,要求检查其挎包,查无所获后要钱穿行三处防盗门,警报器仍然鸣叫。女保安不顾钱某的抗议,强行将钱带至地下室商场办公室,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钱作全身检查,认为其左骸部带有磁信号。于是,女保安将男店员请出门外后,责令钱脱下裤子接受检查。又羞又急的钱某一再声明自己没偷东西,但在女保安的逼迫下只好委屈求全地脱下长裤,仅剩一条内裤时,女保安竟将手伸进钱某裤内检查,仍没发现有什么可疑的东西。女保安旋即与门外赶来的经理商谈后再一次入室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