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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司法三段论在实际诉讼中得以顺利应用的前提是待证事实(要件事实)的存在,即法官对待证事实形成了为真的心证,如果心证结论为"伪",则将不适用大前提,因此也不发生一方当事人所希望的法律效果。除此以外,心证状态还可能是真伪不明(nonliquet),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就是证明责任理更多还原

  • 标签: 证明责任 要件事实 法律要件分类说 心证 间接事实 待证事实
  • 简介:如何确定围绕代理权引发的诉讼形态中证明责任的归属问题,在我国现有的民事证明责任研究范畴中几乎尚处于未被触及的领域。我国现有的关于代理权证明责任分配的制度规定不仅凸显了我国民事证明责任宏观分配体系的内在非统一性及非均衡性安排,隐形设置了当事人在此类诉讼中证明责任负担的不合理“倒置”,而且也间接地赋予了当事人通过选择被诉主体以规避证明责任实际承担的诉讼技术手段。在代理权纠纷中实质涉及三层法律关系并存在三种可能的诉讼模式,应然的代理权证明责任归属模式应当符合法律要件分类说的基本内容并体现实体请求权的作用空间,通过彻底解构现有的制度规定,进而内在契合式地确立原告为对代理权是否存在事实负担证明责任的一方。

  • 标签: 代理权争议 证明责任 本人 行为人 相对人
  • 简介:证明责任这一概念的使用存在诸多含混之处,亟须正本清源。在学理上,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存在三种模式:成文规则模式、个性化研究模式与利益衡量模式。行政诉讼的复杂性与当事人举证行为的灵活性决定了成文规则模式难以确保个案公平。而个性化研究模式与利益衡量模式亦因其个案性与事后评价而难以为当事人的举证提供有益指导。域外通行的规范理论因其客观性和科学性可以为矫正我国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 标签: 行政诉讼 证明责任 个性化研究 利益衡量
  • 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扩张了《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缔造了新的行政诉讼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但是由于《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保密法》中存有规范冲突、规范缺失、规范孤立,导致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许多事实的证明陷入法规范的“真空地带”。其中申请人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属于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存在等事实的证明都亟需在现有行政诉讼证明规范基础上进一步明确。

  • 标签: 政府信息 规范论 免予公开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存在
  • 简介: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文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就认定和排除非法证据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后,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决定,用"五条八款"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明确了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现有检察机关承担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方式能否有效地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方法,应冷静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对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寻求实践解决及制度完善的路径与方法。

  • 标签: 非法证据 合法性 证明责任 证明方式
  • 简介:《侵权责任法》第78条、79条是一般动物致害的原则性条款,第78条所规定的侵权责任各项要件作为动物致害的侵权责任请求权基础自无异议,但79条通过文义解释仍然不能明确该条规范的意旨,在诉讼中该条规定属于请求权基础要件还是抗辩权或是其他诉讼权利,也有许多争议。通过规范说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进行证明责任分配对于被侵权人是不公平,通过对79条立法目的的解释,建立在事实要件基础之上的'请求—抗辩—再抗辩……'的证明责任分配思维模式更能平衡当事人的利益。78条是请求权基础由原告举证,79条则应当属于再抗辩条款也属于原告举证的范围,虽然举证责任主体未发生改变,但这种层次性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可以实现证明责任的公平分配。

  • 标签: 证明责任 修正规范说 事实要件论
  • 简介:证明责任分配在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现行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实行这一分配规则存在阻碍医学发展等五个方面的弊端。因此,完善我国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医、患双方之间的证明责任宜作如下分配:原告承担“损害结果”是否成立的证明责任,被告承担“医疗过错”、“违法行为”、“因果关系”是否成立的证明责任;当“医疗过错”成立而“因果关系”真伪不明时,医疗侵权真伪不明,此时由原告承担败诉的结果。同时,完善我国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还应当建立健全包括医疗责任险、医疗科技险、基本医疗保险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险体系。

  • 标签: 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证明责任 分配 弊端 医疗保险体系 配套措施
  • 简介:非法证据的证明是非法证据排除重要的制度前提。从立法现状来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并未根据非法证据类型加以区分,由此产生证明机制的文本趋同与实践异化两大问题。根据取证违法程度的不同,非法证据排除可以分为强制排除、裁量排除与瑕疵补正,这为证明方式的区分奠定基础。从比较法的视野来看,域外国家对不同的非法证据设有层次化的证明机制。对此,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也需要从严格证明、适当证明与自由证明的角度加以区分,并从证据资格、证据调查以及证明标准的角度予以层次化的配置与构建。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 证明方式 严格证明 自由证明
  • 简介: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显示,劳动合同解除争议的证明责任问题往往缺乏统一的分配原则。在原有的法规范均存在不足的情形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1条所采用的"规范说"等法教义可以成为恰当的分析工具。对其进行适当修正并用于解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范,得到的最终分配方案为:就解雇补偿金争议,劳动者应当证明合同已被解除而用人单位证明系过失解雇或劳动者主动辞职;就违法解雇赔偿金争议,劳动者应当证明解雇的存在而用人单位证明解雇的合法性。上述法教义学的分析和结论不仅可以为劳动争议的公正解决提供方法论引导,而且可以成为劳动合同法修法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 标签: 劳动合同解除 解雇补偿金 违法解雇赔偿金 证明责任分配
  • 简介:由于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本身具有其特殊性,导致其证据问题非常复杂,而且医疗诉讼中利益主体众多,更加大了处理难度。笔者作为来自实务部门的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许多问题,本文通过将证明责任理论运用到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希望能够起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也希望能够达到实体法和程序法、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 标签: 医疗损害赔偿 医疗诉讼 责任制度 证据问题 司法实践 工作者
  • 简介:<正>所谓证明要求,就是法律要求的诉讼证明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在英美法系国家,称其为证明标准。证明要求,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划分。这种划分,对于了解不同的诉讼证明的特殊性无疑是必要的。一、从证明要求的历史变革这一纵的角度看,不同的证据制度各有其证明要求。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的诉讼制度不同,并受该社会居统治地位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支配,以及该历史阶段经济、科学水平的制约,其诉讼证明中的证明要求也各不相同。在奴隶制社会的诉讼

  • 标签: 证明要求 诉讼证明 证明标准 诉讼证据制度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
  • 简介: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应当采用不同的证明标准,不同公诉案件根据性质的不同证明标准也应当有所不同。提起公诉的基本证明标准是“高度可能性”。公诉案件中,有关非法取证的证明标准也应当视证明责任的差异予以区别对待。

  • 标签: 证明标准 层次性 高度可能性 非法取证
  • 简介:自由的民主观也追求自由和平等, 四、自由的民主观 与平等民主观对立存在的民主观是自由的民主观,自由的民主观是以自由为导向的民主观

  • 标签: 主观自由 平等民 民主观
  • 简介:公意的确认只能通过全体人民而不是部分人民的努力,卢梭并不认为多数的意志本身就是公意,卢梭把外在化的公意和人民主权观念相结合

  • 标签: 主观自由 平等民 民主观
  • 简介:侦查终结是侦查阶段对已经开展的各种侦查活动和侦查工作进行审核和总结的最后一道程序,是侦查任务已经完成的标志.侦查作为侦查主体的一种自向证明活动,侦查终结应有自己的证明要求与证明标准.这种证明要求可以表述为追求法律真实,而证明标准则可以理解为侦查人员排除自己内心的一切合理怀疑.

  • 标签: 侦查终结 证明要求 证明标准 法律真实 合理怀疑
  • 简介:日益频发的内幕交易严重制约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但目前关于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立法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司法实践经验匮乏,学界的研究也大都较为泛泛。制约民事救济手段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民事诉讼中事实查明的艰难。从证明责任分配的角度探讨对内幕交易进行事实查明的基本方法,是从理论上对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深层原因进行探究,进而对于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才能真正推动我国内幕交易的民事救济途径的完善。

  • 标签: 内幕交易 证明责任分配 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
  • 简介:证明标准是诉讼中极其重要而又难以准确把握的问题.为了将证明标准的研究推向深入,需要从新的视角对其进行考察.证明标准具有无形性、模糊性、法律性、最低性等特征.证明标准的确定受诉讼证明的特殊性、案件的性质、事实的重要程度、证明的困难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裁判者适用证明标准错误有把握标准过高和过低两种基本形态,它们都将导致认定事实错误.

  • 标签: 证明标准 诉讼证明 裁判者 事实错误 适用 法律性
  • 简介:主观权和诉权是一对既重要又模糊的概念,两者存在与生俱来的关联性,而对于两者关系的研究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诉权是“请求法官对诉请的法律基础作出判决的权利”。诉权要求有具体的法律机制,而不仅仅是司法的启动原理。诉权的行使依赖于区别于实体法律规范的“另一种法律规则”,“另一种法律规则”赋予了诉权主观权的性质。“诉权”是一种典型主观权。

  • 标签: 主观权 诉权 诉权理论
  • 简介:行为人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前提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犯罪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 标签: 主观要件 犯罪主观
  • 简介:近现代刑法学的发展史是一部苦苦追寻贯通犯罪与刑罚合理联系的探寻史,行为主义刑法学派、行为人主义刑法学派、人格主义刑法学派的界说均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在静止的犯罪与变化的刑罚之间,必然有一个呈时空变化状的因素方能将二者合理贯通始终,该任务的完成者不是静止着的客观罪行,也不是静止着的主观罪过,更不是隶属于心理学概念上的虚无缥缈的人格态度,以对社会化的维持及其良性发展的蔑视与对抗态度作为自身内核的主观恶性成为当仁不让的中介载体。这个主观恶性坚持由行为作为其征表的可靠载体,犯罪行为成为其进入刑法学评价范围的绝对牵引力,而罪前、罪后可以表明犯罪人主观恶性轻重程度的因素也依附于主观恶性进入刑法学的评价范围。

  • 标签: 刑法学派 主观恶性 主观罪过 人身危险性 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