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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事诉讼中一般由控诉方承担证明责任,但对于量刑事实、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性事实、积极抗辩的事实和证明责任倒置的事实由辩护方证明。辩护方特定情形承担证明责任,体现了证明责任转移、倒置和推定的要求,没有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和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规则。要防止辩护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两种误区,完善我国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和程序性辩护制度。

  • 标签: 证明责任 转移与倒置 推定 程序性辩护
  • 简介:在公证活动中,对事实和权利的确认是以对支持事实和权利的证据的辨析和确认为前提的。而对证据的辨析和确认则是以证据的提供和获取为前提。公证证据收集是指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依职责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公证员依职责直接调取核实的证据的行为。公证活动中待证的事实有的发生于过去,而有的则发生在现在,加之公证活动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和证据提供行为的主体性,使公证活动中不仅存在着证明责任,而且还涉及证明责任在主体之间分担问题。因此,证明责任的分配是公证证明活动的首要环节,是构建公证证明活动体系的框架性支柱。

  • 标签: 公证活动 证明责任 分配 证据收集 职责要求 公证证明
  • 简介: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文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就认定和排除非法证据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后,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决定,用"五条八款"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明确了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现有检察机关承担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方式能否有效地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方法,应冷静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对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寻求实践解决及制度完善的路径与方法。

  • 标签: 非法证据 合法性 证明责任 证明方式
  • 简介:日益频发的内幕交易严重制约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但目前关于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立法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司法实践经验匮乏,学界的研究也大都较为泛泛。制约民事救济手段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民事诉讼中事实查明的艰难。从证明责任分配的角度探讨对内幕交易进行事实查明的基本方法,是从理论上对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深层原因进行探究,进而对于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才能真正推动我国内幕交易的民事救济途径的完善。

  • 标签: 内幕交易 证明责任分配 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
  • 简介:对于诉讼不同阶段的证明标准,四、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结构性缺陷分析我国对刑事诉讼不同阶段证明标准的规定,起诉与审判阶段的证明标准是不同的

  • 标签: 差异性中心 思考证明 标准差异性
  • 简介: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科学证据在司法裁判中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科学证据的采信,执法和司法部门很少质疑或进行审查,一般都会直接接受并作为裁判依据。针对司法实践中对科学证据存在盲目迷信,缺乏对其科学可靠性等实质内容进行审查的现象,我们应当全面审视科学证据在法庭诉讼中的证明力问题,建立对科学证据的采信标准,审慎地运用科学证据。

  • 标签: 科学证据 科学性 证明力 采信标准
  • 简介:传统的翻译理论在追求原文和译文的完全对等的过程中,将重点全部放在了译文和原文上,却忽略了翻译过程中最重要的角色——译者。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体现出主观性。本研究以《送友人》的三个中译文为例,展示出来自不同家庭背景、文化背景的翻译家对于同一首诗的不同理解,旨在阐述译者主观性在具体翻译中所起的作用。

  • 标签: 翻译 译者 主观性
  • 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量刑事实和量刑证据纳入法庭审理程序,量刑事实的证明成为量刑程序的核心问题,确立量刑事实的证明规则才能适应量刑程序改革的需要。量刑证据的可采性规则与定罪证据有所不同,具有盖然性的关联性的材料即可成为量刑证据。对量刑事实中的非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应进行严格证明,而非犯罪事实则适用自由证明法则。非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的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并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非犯罪事实由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只需达到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

  • 标签: 量刑事实 量刑证据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 简介:逮捕的目的主要是保证侦查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使有罪者受到法律处罚。由于性质和功能各异,逮捕需要建立与立案、拘留、起诉、有罪判决等诉讼环节有区别的证明标准。“逮捕,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最为苛刻的强制羁押措施,其适用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除了嫌疑人的确存在逮捕的必要外,还要求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可能性达到一定的程度。而这种判断则需要以证据为基础,来确定其是否达到了逮捕证明标准,这就是逮捕的证明标准”。可以说,建立适当的逮捕证明标准,是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需要。

  • 标签: 证明标准 逮捕 重构 异化 诉讼活动 法律处罚
  • 简介:在毒品犯罪中对行为人主观明知的认定历来是审判中的难点和重点,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人的心理是可以通过其客观行为来知悉的,同时犯罪心理学更进一步为我们提供了了解行为人心理的方法和途径,许多学者在司法实践中也总结出了一些知悉行为人心理的方法,因此,在无直接证据证实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事实推定的方法来进行主观明知的认定。一般而言,可以从运费、酬劳、运输的方式、交接方式、行为人的行为、行为人对毒品的知识和经验、是否事先申报和接受检查、地域等几方面来进行推定,但推定时也要充分注意到行为人的年龄、教育程度、生活环境、精神状态等等足以影响行为人进行认识和判断事物的因素,充分听取行为人的辩解和解释而且量刑时要留有余地。

  • 标签: 运输毒品 主观明知 推定
  • 简介:关于不当得利"无法律上原因"要件证明责任的分配有多种学说,在实务操作上也不尽一致。对各个学说的比较分析,"统一说"中的"请求原因说"不失为一个恰当的选择。对于由此在一些情形下给主张返还权利人带来的证明困难,则可以通过相对人具体化义务的强化来加以缓解和平衡。

  • 标签: 不当得利 无法律上原因 证明责任 具体化义务
  • 简介: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成立正当防卫,防卫人必须具有明确的防卫意图,但我国刑法理论对正当防卫之主观条件的理解标准过高以及刑事立法对其内容的规定较苛刻,限制了正当防卫的成立范围,应当予以修正。就中国目前刑法理论的发展趋势来看,用防卫意思指称正当防卫之主观条件更为科学。重新建构正当防卫主观方面的内容,即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想避免这种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但不包括防卫动机与防卫目的。因此,防卫目的与动机不是正当防卫的必备条件。

  • 标签: 正当防卫 主观条件 防卫意思
  • 简介:举证责任及其分配在医疗侵权诉讼中具有重要地位,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坚持了过错责任原则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主导地位,同时针对医疗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以附条件的过错推定原则为辅,但在因果关系与过错的认定举证责任分配上,我国现行的医疗损害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仍存在一定不足,需要进一步制定举证责任缓和等具体规则,以及建立科学的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制度。

  • 标签: 医疗损害责任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
  • 简介:证明对象是诉讼证明活动中的首要环节,但作为证据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的证明对象在理论研究方面却显得很薄弱。本文通过对既有理论的梳理,分析已有的解决问题路径的局限性,并试图从诉讼模式和中国司法实践的新路径下进行研究的推进,力图不拘泥于法学理论上固有的逻辑自洽,将诉讼请求作为起点,重新构建对证明对象的动态认识。

  • 标签: 证明对象 诉讼模式 司法实践 诉讼请求
  • 简介:目前,养老机构中绝大部分工作人员对社会工作比较陌生,对社会工作存在两种不合理的认识:一是低估甚至否认社会工作的作用,认为“做老人工作不需要专业社工,有爱心、热情和责任感就行了”。在他们看来,个案咨询就是聊天,小组活动无非是游戏。二是把社会工作者看成无所不能的“救世主”。

  • 标签: 社会工作者 价值 证明 工作人员 养老机构 小组活动
  • 简介:发票作为税收管理的记账凭证,形式严格,蕴含的交,易信息丰富,在各类合同纠纷诉讼中经常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发票对于合同事实的证明力问题虽已有所探讨并总结出一些结论,如增值税发票的抵扣与合同履行之间的证明关系等,但多限于个案分析.尚缺乏全面梳理。本文从发票属性及管理制度出发,以买卖合同为对象,分析了发票的证据类型对证明力的影响.并从经验法则的角度,对如何以发票行为推定合同主要事实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 标签: 增值税发票 合同纠纷 证明力 证据类型 记账凭证 税收管理
  • 简介:教唆人、帮助人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其责任与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不同,原因在于多数教唆人或者帮助人与监护人的未尽监护责任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其责任形态为单向连带责任。在法律适用中,规定教唆人、帮助人责任与监护人责任的《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2款和该法第32条是特殊规则与一般规则的关系。

  • 标签: 教唆人 帮助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监护人 单向连带责任
  • 简介:关于刑事责任,目前还没有形成一种统一的学说。刑事责任依据犯罪人所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评价和刑事处罚的责任,是社会性和伦理性两者的统一。刑事责任是独立存在于刑法体系中联系犯罪和刑罚的中间环节。刑事责任作为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立法的完善,对刑事责任的规定也会越来越完善。

  • 标签: 犯罪 刑事责任 刑罚
  • 简介:我国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的相对分离,以及定罪事实与量刑事实的差异,都要求我国构建量刑事实独立的证明标准体系。国外一般将量刑事实分为双方有争议的量刑事实(包括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事实、不利于被告人的量刑事实)和双方无争议的量刑事实,分别设置不同的证明标准。我国在构建量刑事实证明标准体系时,可参考国外的规定.以我国量刑事实构成要素体系为基础,并结合不同证明主体承担证明责任的能力之不同而设置。

  • 标签: 量刑事实 证明标准 排除合理怀疑 优势证据
  • 简介:不干涉是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一,却也是在国际实践中经常遭到违反和破坏的国际法原则。原则和实践的冲突,导致在论证不干涉原则的习惯国际法性质问题上,传统的习惯法证明方法具有不完备性。国际法学界近些年来提出了习惯国际法证明的新方法。结合国际法院的司法实践,可以认为不干涉原则是具有宪政性质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其证明方法有一定的特殊性。就定性而言,不干涉原则的习惯法性质主要是从主权平等这个国际社会的结构性原则中衍生出来的。国家实践的效果在于定量,通过考察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来发现有关不干涉原则所支持的具体规则及其内容。在不干涉原则问题上,国家实践的认定不仅要考虑干涉行为,同时也要考虑被干涉国的反应,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正义。

  • 标签: 不干涉 国际法原则 习惯国际法 国家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