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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制度是否公正与正义,要看法所保护的社会制度是否公正和正义;正义和正义都受到一定经济基础的制约,并最终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正义思想作为人类文化的精华,具有客观的历史延续性。就本质而言,社会主义法是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最高类型的法,它吸收了以往法律文化的一切合理因素,包括正义思想的法。社会主义正义对法的基本要求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法律面提人人平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社会主义正义与现实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现实中的法是评价人们行为合法与不合法的标准,但不是评价人们行为正义与不正义的全部标准。社会主义正义要求在法的创造和执行过程中,充分遵循反映社会主义正义的各种法律原则.

  • 标签: 社会主义社会 正义观 马克思主义 社会主义法 马克思恩格斯 法律制度
  • 简介:在关于住宅建筑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讨论中,续期问题的关键在于续期是否有偿或收费,这一问题的背后隐含着我国复杂地权模式在面临土地的"全民所有"和"个人使用"之间产生的矛盾。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否无偿的争论大多会诉诸于土地权利和制度的社会主义解读,但却陷入一种无法解决的悖论。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的争论容易陷入社会主义悖论的原因和我国独特的土地财产权(地权)制度密切相关。从"配得"和"所有"的意义上理解土地财产权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可以让我们走出公私对立和国家与个人对立的模式,建构符合社会主义价值理念的土地续期逻辑。首先,我们需要在"配得"与"所有"的意义上重新理解土地公有制和土地财产权。其次,"配得"意义上的土地财产权决定了"所有"意义上的土地财产权必定需要有偿续期。最后,"配得"意义上的土地财产权也决定了有偿续期的基本方式。

  • 标签: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续期 配得与所有 财产权
  • 简介:<正>清人崔述说:“自有生民以来莫不有讼也。讼也者,事势所必趋也,人情之所断不能免也。传曰饮食必有讼;”“两争者,必至之势也,圣人者其然,故不责人之争,而但论其曲直”这是古代中国人对诉讼现象极为难得的冷静的客观的认识或评价之一例。

  • 标签: 古代中国人 崔述 圣人 逻辑 中国古代法 诉讼
  • 简介:宪法实施的概念和路径争议,关键原因在于我们对宪法发挥效力的逻辑基础的理解有分歧。宪法是民主制度化的产物,又要通过民主制度和权利体现人民的地位,由此产生了宪法的两种逻辑,分别是民主逻辑和法治逻辑。它们为宪法发挥效力提供基础,形成两种效力,分别是在过程中的效力和校正性效力。宪法建立民主形式并控制民主过程,首先是对行为的约束,作为规则、程序和动力机制引导和激励政治活动参与者,然后才是对行为的评价,作为规范校正政治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宪法之内也形成了两类规范,即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前者体现为与政治活动参与者的互动关系,后者依赖司宪者的适用。宪法通过两种逻辑、两类规范、两重效力控制民主,它体现了宪法实施的任务与形式。

  • 标签: 民主宪法 宪法工程 行为规范 控制民主 宪法实施
  • 简介:以1950年为界,竺可桢的思想发生了明显的断裂,集中表现在科学和教育方面的断裂,尤其是以鼓噪浮夸风为最。当然,他的有关思想也有比较连贯之处,并在新环境下提出了某些新思想,但是这不是主要方面。本文最后探讨了他的思想断裂的原因,其经验教训值得人们记取。

  • 标签: 竺可桢 科学观 教育观 浮夸风 思想断裂
  • 简介:<正>中国古代的等级法观念,自夏、商,周三代开始萌芽,至近代数千年而不衰,其影响渗透到立法、执法乃至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中国国人心理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中国传统法律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剖析,可以使我们对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异同有更深的理解。

  • 标签: 平等观念 等级观念 社会生活 等级制度 统治阶级 中国古代社会
  • 简介:1929年中华民国民法中永佃权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对永佃[1]这一社会关系进行规范的民法。将永佃关系纳入民法,所需要面对的问题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属民法近代化层面。中国传统租佃关系的建立有其自身的逻辑,与源自西方的近代民法理念有着较大区别。

  • 标签: 中华民国民法 永佃权制度 社会本位 逻辑 价值 物权
  • 简介:法律概念与自然科学概念至少存在两个方面区别:法律概念具有"实践性",自然科学概念具有"理论性";大部分法律概念具有"类同性",大部分自然科学概念具有"相同性"。"实践性"构成了法律概念的本体论特征,"类同性"构成了法律概念的逻辑特征。因此,法律概念具有自身的实践逻辑。兰戴尔最先提倡的案例教学法是建立在一种有缺陷的法律科学构想基础上的。法律概念的实践逻辑构成案例教学法的理论基础。

  • 标签: 法律概念 实践逻辑 解释 类推 案例教学法
  • 简介:美国的陪审制度体现了美国社会的基本价值:民主、自由、人道。一是通过陪审团从普通人中选出体现民主;二是通过一致裁决和陪审团废法体现对人民自由的保护;三是通过死刑必须由陪审团量刑体现人道。

  • 标签: 美国价值观 陪审团 民主 自由 人道
  • 简介:清廷确立预备立宪的基本国策以后,为了进一步的实施,于1907年9月派出第二批大臣,赴日、德、英等国续行考察宪政。时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于1907年7月17日上奏朝廷,认为“近数十年来,环球各国无不颁布宪法”,“前者载泽等奉使出洋,原为考求一切政治,本非专意宪法,且往返仅八个月,当无暇洞见源流。”

  • 标签: 宪政观 大臣 清末 预备立宪 直隶总督 袁世凯
  • 简介:行为无价值论如欲告别道德主义的羁绊,就应该承认犯罪是违反行为规范进而指向法益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的行为无价值论是“新规范违反说”和“法益侵害导向性说”的统一体。既然违法性兼具行为规范违反和法益损害(实害或者危险)的双重性质,那么,像一元的结果无价值论(纯粹的结果无价值论)那样,只将法益置于违法性评价的核心,完全不考虑行为本身的不妥当性的主张,存在诸多显而易见的缺陷,是令人难以接受的。行为规范违反和法益损害共同决定违法性的有无及其程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益要从属于行为;在对法益概念的具体使用上,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之间存在一些实实在在的差异。正是这些差异使得行为无价值论总体上呈现出与结果无价值论不同的理论面貌,而且最终导致两派在犯罪成立范围、认定犯罪的思维过程、犯罪和刑罚的关系、刑法和社会的关联度上都不相同。因此,分析行为无价值论的法益,具有重大理论和实际意义。

  • 标签: 行为无价值论 结果无价值论 法益概念 方法论
  • 简介:环境法的自然是建基于对自然属性的判断之上。自然的属性不仅局限于经济性。而应是经济性、生态性、精神性的综合。环境法的理盒之根在于自然的三种属性;环境法的理念之具体表现在于九个范畴:节制,持续,公平,生命,和谐,朴质,精神,仁爱,情性。正是有了对自然属性的新观念。才使得环境法呈现出不同于民法等其他法的气质,并且,环境法中出现了“伦理回归”的洪流。

  • 标签: 环境法 民法 理念 公平 自然属性 精神性
  • 简介:引言1982年宪法虽然规定了广泛的基本权利,但实施却不令人满意。有学者提出,其原因在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机制不健全[1]。最高人民法院曾通过直接适用宪法的方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但引发了宪法的"立法适用说"和"司法适用说"争议。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通过停止适用"齐玉苓案"批复,在事实层面上终止了这个争议。

  • 标签: 1982年宪法 权利观 公民基本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 反思 2008年
  • 简介:本文探讨的是一个迄今为止还没有引起法理学者们关注的基本问题:法的品格。法的品格是法律制度建设中统合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基准,也是与公正、公平及法的正当程序等相辅相成的一项重要法律价值。本文通过对德沃金的法律的阐释论述,法的品格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及其理论和现实重要性。

  • 标签: 法的品格 法的不确定性 法的生命 拟人化 法的解释
  • 简介:法律安全观念的生成逻辑经历了在民商法、社会法和环境法的不同部门法视域下交易安全、社会安全与生态安全的演变。生态安全正在成为以协调人与自然之和谐为宗旨的环境法的首要价值。在环境法的视域下,生态安全已然超越了交易安全与社会安全,正在成为法之安全秩序的“基座”。而生态安全观念的确立与发展,又将引发环境法的“反向运动”,推动环境法的哲学思考、生态化变革与制度变迁。

  • 标签: 生态安全 环境法 生态化变革 制度回应
  • 简介:法理学研究存在着“语言转向”的趋势,即系统运用语言哲学的智识框架来进行法学研究,随之带来了法律知识的“语言化”。源于维特根斯坦的双重哲学,法律场域中存在着知识的“图像论”与“反本质主义”的对立,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转向。这种知识的对立与转向,深刻影响了法律知识结构与属性的研究。建设法治体系,实现法治文明,需要在中国语境下,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知识的反思。

  • 标签: 图像论 语言游戏 知识观 法治文明
  • 简介:犯罪概念的层次性决定了《刑法》第13条规定的一般犯罪概念只能是“立法依据”而非“司法标准”。罪刑法定和废除类推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良好衔接,让《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同时失去了立法和司法的适用空间。而依据我国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分级和相应的违法处罚体系,“醉驾”是犯罪阶段的专用概念,属于严重违法,在这个层面上不可能存在一个连治安管理处罚都“应当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㈠睛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之情形。

  • 标签: 醉驾入刑 犯罪概念 但书规定 立法学思考
  • 简介:众所周知,人类正共同面临着一场新的人口资源危机,由此也共同面临着一场新的文明转型。如果没有新技术的革命性突破,如果没有新的全球资源配置体系的革新,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矛盾将会迅速激化,人类就有可能越不过这次文明转型的门槛。正如有识之士所指出的那样:“当今世界正处在世纪之交的巨大变革时期。它主要表现为“三重转变”,即人类文明形式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世界经济形态由资源经济和物质经济向知识展向可持续发展的转变。可见,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是关系到21世纪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推进“三重转变”的根本措施。

  • 标签: 生态化 科学发展观 社会可持续发展 法律 人类文明 文明转型
  • 简介:当下中国法律发展的世界不仅依附于西方社会而且也深受二元对立认知模式的影响,这种有关"世界"的知识构想往往对"世界"作一种单一化、具象化的理解,给当下中国处理自身的法律发展经验以及描绘未来法律发展的图景造成了知识困境,也对中国在处理世界法律发展的历史经验以及当下多边且复杂的国际关系中所需要的国际政治法律的形成上造成了障碍。在因中国崛起所带来的自身地位的变化以及全球法律秩序重构的多重背景下,中国法的发展无疑需要一种新的世界。这种世界不仅应当强调中国所面对的乃是一个多维、立体的世界,要求中国必须在开放的结构中对这个丰富的世界予以多元化的理解,以便主动作出恰当且灵活的因应之策;而且重要的是,这一世界也应当将中国从世界经验与中国体验的"客体"走向"主体",还要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处世态度。为此,这种新的世界,不仅能够使得中国法的发展摆脱既有的二元对立知识范式,而且也能促使中国法的发展超越单一中心论的立场,进而尝试着在中西的互动互通中,在中西视角的不断转换中来观察并思考其自身与世界,从而使中国法的发展获得宽广的意义。

  • 标签: 法律发展 世界观 二元对立 中国崛起 中国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