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央级“拨改贷”、“特种拨改贷”及“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转为国家对企业的出资,系分别根据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相关实施办法,通过用款单位申请、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批复的方式进行的,并未体现代行国家资本金出资人职能的单位和被出资单位的意志,不同于普通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的债权转出资,其性质属于政策性债权转出资。故上述债务能否转为国家出资、由谁代行国家资本金出资人职能、转为对谁的出资等问题。均属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内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因上述问题发生纠纷,应当通过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协调解决:对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协调解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异议的,可以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寻求救济。
简介:<正>当前,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矛盾日益突出,案件大量增加而越发复杂。一方面,反映出公民的权利意识增强,随着民主法治的发展,公民开始敢于主张权利;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法律制度的严重缺陷,既有法律制度在发展中的不完善,又有基本制度上的不合理。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冲突从表面看,是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个人利益与开发商的商业利益的冲突,但实质上,是国家的城市土地所有权与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冲突;国家的城市土地所有权与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冲突;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私有房屋所有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冲突。本文初步分析探讨,希望引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