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认知心理学的研究历来谈加工多,论信息少。信息本质为何的难题一直以来没有定论。本文运用系统观,从经典论述出发,在本体论层面考察质量、能量和信息的相互联系和区别。传统刚体观研究万物之间的普遍联系、相互作用,着眼点是刚体之间的质量、能量交流。从而发现了质量、能量的本质;以系统观研究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相互作用,着眼点是系统之间结构对结构、关系集对关系集的作用效果,从而发现了信息本质就是系统的联系状态或关系集。在此信息的本质定义的基础上,首次从质能信息三位一体观,重新理解认知心理学的表征、计算等基础概念,把心理学的研究分为二种过程与机制一一信息论的过程与机制,信息的物理实现过程与机制(简称信息过程与质能过程)。此分类可能有助于促进心理学研究对象及基础理论的统一问题的解决。
简介:如果只作文义解释,刑法第29条第2款之"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既包括非共同犯罪的情形,也包括共同犯罪的情形;如果从规范意义上理解,则宜指非共同犯罪的情形。因此,该款的"教唆犯"不是共犯意义上的"教唆犯",而是"教唆犯罪的人",即该款的规范对象是"教唆失败"情形下的单独教唆者。该款与共犯独立性、从属性均无关系。该款没有设定构成要件,对单独教唆者,既不能以"教唆罪"定罪,也不能以"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根据刑法分则例外规定的教唆型犯罪处罚。可将该款视为教唆型犯罪特别从宽处罚事由条款,进而指引司法者沟通实定法与社会生活,妥当进行个案权衡,缓和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之紧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