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国家授权投资机构产生的必然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据此,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和关键是明确国有企业的直接投资主体,即明确国有企业的国家股权由谁行使。彻底改变过去的那种国有资产在理论上出资者明确,实际上出资者含糊的状况,做到产权明晰,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从全民所有制的法律性质来说,国有资产的真正所有者是全体人民,但无数个人组成的“人民”无法直接行使国有资产产权,只能由国家在名义上代表人民行使财产所有权,国家通过立法授权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和投资主体。政府面对成千上万的国有企业,不可能直接委派数以万计的人担任出资人代表或董事,为此在法律上必须为企业创设一个国有资产的拟制主体,即人为创设的不同于政府这一出资人的代表并且行使所有权的投资主体,由此便产生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
简介:摘要: 本文针对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如何判断其是否属于不授权客体这一问题,从图像领域实际案例分析出发,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总结出在进行不授权客体判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不一致的审查观点,力图寻求一种较为合理的保护客体的审查标准;最后总结个人对图像领域的不授权客体判断时的一些思考。
简介:摘 要:授权运营作为一种全新的公共数据利用方式,承载着高价值的数据利用与高品质的数据供给双重功能,在破局数据利用、释放数据价值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侧重于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探讨,尝试厘清授权运营对公共数据所蕴含的公共效用及市场价值释放的作用,考量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值释放路径。
简介:国家权力机关授权制度是宪法、立法法的重要制度,之前立法法仅对授权立法有明确规定。为解决在上海自贸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法律障碍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对法律进行修改。此次授权成为了上海自贸区的一大改革亮点。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设立了新的权力机关授权类型——授权修法。对授权修法的内容、目的、程序方面进行了探讨,并认为: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不应成为授权修法的内容;被授权主体的范围应明确为国务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