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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环境保护法》在大陆环境法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修订是推进大陆环境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立法举措。借助于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环境基本法的比较视角,通过分析与借鉴台湾地区"环境基本法"的立法及其实践经验,以及在大陆与台湾地区不同的立法语境中,区分环境管制立法与环境政策立法的不同意义,提出《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应当实现立法理念与模式从环境管制立法向环境政策立法的转变,使环境基本政策内嵌于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之中,为大陆的环境法制建设提供政策法律基础。

  • 标签: 环境保护法 环境基本法 大陆地区 台湾地区 比较
  • 简介: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这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一五”规划、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对于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科学谋划“十二五”发展,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 标签: “十一五”规划 五中全会精神 “十二五” 社会环境 法治环境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 简介:发展绿色金融是环境可持续和金融可持续的内在要求。商业银行的公共性及其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应当承担环境义务;而共谋理论与自己责任理论的发展更为商业银行的法律责任提供了依据。商业银行环境责任体系包括商业银行环境义务以及法律责任。我国商业银行环境责任相关立法层级低、操作性不强,法律义务基本内容和法律责任规定存在重大空白,严重阻碍了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借鉴赤道原则、《可持续性政策》与《绩效标准》等国际金融软法,以及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关金融硬法,提高我国相关立法层级,鼓励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和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控制机制,确认商业银行作为环境责任承担主体,极为必要。

  • 标签: 绿色金融 商业银行 环境责任 赤道原则
  • 简介:电子数据取证(特别是针对恶意程序进行调查)实践中,可执行文件操作信息在揭示犯罪分子行为细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常,可执行文件操作痕迹涵盖可执行文件名称、功能、位置、运行次数、运行时问、操作用户等多种信息。依靠Windows操作系统自带的系统命令或工具无法深入完整的挖掘出上述信息,因此针对此类痕迹分析方法的研究具有非常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可执行文件 操作痕迹 运行次数 最后运行时间 Prefetch文件夹 UserAssist表键
  • 简介: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因拥有法人地位,其法律责任的承担通常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有限责任,但也不排除在特殊情形下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由印度博帕尔案可以看出。在跨国公司子公司从事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生产经营行为的情形下,依照有限责任制度则可能给无过错的环境侵权债权人带来极大的不公正,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与困境尤其凸显。因此,在跨国公司环境责任的追究机制中,合理采纳法人人格否认责任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此外,美国在某些环境侵权的特定情形中将母公司纳入责任承担主体的范围,追究跨国公司“整体”责任的做法也值得借鉴。

  • 标签: 跨国公司 有限责任 法人人格否认 整体责任
  • 简介:环境扫描电镜(ESEM)在法庭科学的研究和实践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具有普通扫描电镜的各类功能,还可以调整样品室内的气压和湿度,并且可在环境条件下对二次电子成像,因此,ESEM能够直接观察非导电导热样品表面的超微结构。这些特点使得ESEM在法庭科学中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 标签: 法庭科学 ESEM 微量物证 细胞超微结构
  • 简介:2010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剑平为团长的海南省法官考察团一行23人,应邀赴芬兰参加了环境保护课程培训。考察团通过听课、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学习了芬兰环境保护法课程,了解了芬兰的社会制度、司法制度、法官及辅助人员管理、环境保护审判现状等情况,开拓了视野,达到了培训的目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 标签: 环境保护法 课程培训 培训情况 芬兰 审判委员会 高级人民法院
  • 简介:我国《环境保护法》亟待修改,但在如何修改的问题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国外环境立法模式经历了从环境单行法到综合性环境法再到环境法典的变迁过程,值得我国借鉴,环境法的法典化不失为我国环境立法模式的一种路径选择。

  • 标签: 法典化 环境立法 环境法典
  • 简介:德国公证事业的发展有非常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从外部环境来看,法治精神、尚法理念、法律最高权威的观念根深蒂固,依法办事、自觉用法律维护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 标签: 外部环境 公证事业 德国 合法权益 法治精神 依法办事
  • 简介:面临环埔侵权案件,我国在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制度中存在一些困境,其中包括了诉讼时效期限不够长,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不合理和对潜在性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忽视等困境,那么,我们如何去完善这些对受害者的救济问题呢?

  • 标签: 环境侵权 损害赔偿
  • 简介: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因其独特的生态环境和发展定位,在开放开发的过程中必须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这"两型社会"为诉求,注重环境保护及其法制保障。通过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现状、生态环境保护的描述,重点探析综合实验区法制保障资源、环境保护侧重点等内容,借鉴其他地区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制度和经验,充分运用先行先试的改革权限,提出若干制度创新的建议,为建设生态平潭、绿色平潭和两岸合作建设的典范提供法制保障。

  • 标签: 平潭综合实验区 环境保护 法制保障 制度创新
  • 简介:环境公共利益损害主要是指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的损害,表现为环境质量下降、物种数量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等。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公共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着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水平。污染者负担原则作为环境责任领域的基本原则,为公共环境保护设置了从损害预防到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体系,这种以义务为导向的法律保护体系比传统的以权利为导向的法律体系更加适合我国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目前,污染者负担原则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适用困境,可以在参考国外应对对策的基础上,对原则进行新的解读,并完善我国立法和相关制度,更加灵活地适用原则,使其在环境公共利益保护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 标签: 污染者负担原则 环境公共利益 环境成本内在化 义务中心主义
  • 简介:环境法领域,如何设置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推动政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是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构建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激励机制的内在原因,主要源于我国当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政府所具有的"经济人"自利属性以及现代行政过程由"消极行政"向"积极行政"转变等现实状况。因此,为更好的调动政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必须分阶段改革现行的财税体制,加大环境保护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重视政府所具有的自利属性,选择恰当的激励机制与方式。此外,在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中,也必须注重对权力主体的利益引导,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运作,强化政府环境责任,促进地方政府积极的履行环保职责。

  • 标签: 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财税体制 制约机制 激励机制
  • 简介:近日,随着乒乓球活动室和篮球场的改建工作顺利完成,平桥区检察院篮球队和乒乓球队同时组建并开展活动,这是该院关怀检察干警,营造良好健身环境的又一举措。

  • 标签: 营造环境 激发 体质 阳平 河南 乒乓球队
  • 简介:随着网络在中国的迅速普及,在网络环境申侵害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有逐渐增多的趋势。应如何加强法律的调整,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打击侵害他人网络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成为中国法律界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以中国的立法与实践为研究基础,结合国外的立法经验,封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问题追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封完善中国的立法提出了具体建议。

  • 标签: 网络个人信息 侵权表现 法律保护
  • 简介:新民诉法第55条拉开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序幕。不过,该条有关主体资格、诉讼请求、程序设置、证据制度、救济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均付之阙如。归纳总结修法前各地就此展开的实践,并揭示其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明确今后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从理论上对相关问题予以梳理,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均衡发展。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主体资格 救济方式
  • 简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纲领性文件。制定、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是全党全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中央政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政法干警原原本本学习领会全会精神,

  • 标签: 五年规划 法治环境 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中共中央 历史意义
  • 简介:欧美发达国家近年来的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这与其在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上的完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本文从欧美发达国家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发展概况入手,着重论述了其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的六大特征,以期对我国的环境立法提供借鉴.

  • 标签: 欧美发达国家 污染防治 法律 环境质量 发展概况 环境立法
  • 简介:贸易与环境这对有史以来的矛盾,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的迅速推进,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日益激化的趋势。为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各个国家对环境的管制越来越严,甚至单方面启动经济贸易政策作为实现环境目标的手段,结果往往是将单边环境措施异化为贸易保护的工具。WTO作为全球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是目前解决贸易与环境矛盾的主要场所。对于单边环境措施,WTO表现出有保留的许可。它原则上承认成员为满足环境政策的需要单方面采用或维持单边措施,但是坚持多边磋商与合作是解决贸易与环境冲突的首选途径,成员必须在WTO制度框架下,以不违背WTO目标和基本规则的方式实施单边环境措施,维护环境与贸易的协调发展。

  • 标签: 环境措施 WTO 上诉机构 金枪鱼案 国民待遇原则 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