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中国,城乡土地的二元结构,导致附属于土地上的房屋被法律区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两种不同性质的房屋在遭遇国家征收时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并受到不同的待遇。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实践中呈现出法律规制的不统一、补偿标准的混乱性以及安置方式的单一性等缺陷。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制度的构建既需要满足当前的现实诉求,更需要着眼于与将来不动产统一征收立法接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应以不动产财产为中心构建征收补偿制度,土地所有权归属与土地使用权补偿归属分离符合法律与现实诉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制度的构建应遵循市场价值规律、保障被征收入居住条件、平等公正原则。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民集体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的范围随之扩大,因此产生的各类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处于上升趋势。由于这类纠纷案情较为复杂,且法律尚不够完善,这无论是对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政府、还是对人民法院来说都是处理的难题。现有法律对如何明确征地补偿款的收益分配主体仅有宏观的法律定性,但集体内部如何分配仍然缺少详尽而明确的法律规定。在现实中,一般是办理征收集体土地的政府职能部门直接将各项征地补偿款转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由村农村集体自行决定补偿款的使用和分配,但分配方案的不合理往往导致利益失衡,引发告状、上访等社会矛盾。因此,正确处理征地款分配纠纷案件,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维护农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完善村民自治,促进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摘要在土地问题中,城镇化所引发的农村土地补偿是一个重要问题。当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城镇化率达到56.1%,并进入了城镇化建设的高速发展期。在有效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城市周边的农村如何应对城镇化是一个重要课题,其中主要是土地问题。伴随着越来越快的城镇化发展步伐,国家对土地尤其是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城市土地有限,难以满足国家发展的需求,而广大的农村地区却有着广袤的土地。因此,从很早开始,我国政府就向农村征地,尤其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实行以城市为中心向城市郊区和农村发展的外延式扩张模式,而不是追求农村自身的发展,造成我国的土地征收行为十分频繁,征收的土地面积逐年递增,且呈现越来越快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