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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我是郭敏杰案件的二审辩护人。对于上诉人郭敏杰第二次肇事的事实、情节和情质,我既不同意原审法院定故意杀人,也不同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定过失杀人。首先,应进一步查明上诉人郭敏杰的犯罪究竟是故意还是过失。这涉及到郭的心理状态,也是决定他负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怎样判断犯罪的故意与过失呢?刑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据此不难看出,故意犯罪有它的共同点,即行为人对于他的行为会发生危

  • 标签: 故意杀人罪 交通肇事罪 上诉人 心理状态 故意犯罪 郭敏
  • 简介: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的行为,往往由于刑法无明文规定而无法处理,有的则按玩忽职守处理,但是由于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的罪过与玩忽职守的罪过存在很大差异,客观危害也比玩忽职守大,因此,笔者认为,两者不应以相同的罪名予以相同的刑罚,而应在我国刑法渎职一章中,把滥用或放弃职权并造成重大危害结果的行为,规定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单独规定法定刑,作为一种故意犯罪与玩忽职守相对应,补现有立法之不足,从而解决司法实践中对处理滥用或放弃职权行为无法可依的状况。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职权行为 法定刑 司法实践 间接故意
  • 简介: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合同诈骗单列出来,并置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一章中,当时的立法者认为这样更有利于对合同诈骗行为进行打击。但是对任何事物的评判、对任何政策法规的适用和理解都是要放到一定历史和时代背景中,通过实践进行检验。这也是法律为什么要适时进行修订的原因。在新《刑法》颁布实施十年有余的今天,笔者在审查起诉合同诈骗罪案件的过程中,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合并 合同诈骗行为 《刑法》 审查起诉
  • 简介:作为诈骗犯罪的特殊形式,合同诈骗与票据诈骗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混淆。对两的区分应从各自的犯罪构成入手.通过对比分析找出两的相似点和不同之处,揭示两者的法理关系。然后提出合同诈骗与票据诈骗竞合时的处理原则,希冀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 标签: 诈骗犯罪 合同诈骗 票据诈骗 法条竞合 处理原则
  • 简介:<正>1980年1月底,某林场武装部组织民兵进行手榴弹实弹训练。由于制度混乱管理不严,被告人鲍清诚(男,23岁,某林场工人,)乘机私藏起手榴弹四枚。在此期间,被告因为失恋,加之又被罚扣误工工资、停学开汽车等缘故,遂产生了泄愤报复的意念。3月16日,被告与甲、乙在甲家一起饮酒,三人约喝了一斤六两,被告把醉酒的乙送回家后,返回甲家借酒取闹,声言要“杀人”,不听众人劝解。午后四点多钟,被告持劈柴斧一把回到自己宿舍,砸开箱子吊扣,取出私藏的手榴弹,然后将导火环

  • 标签: 枪支弹药 手榴弹 抢劫罪 被告人 武装部 盗窃
  • 简介:<正>一、经济承包活动中贪污罪与非的界限经济承包,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早举措,它首先表现为在农村实行的年产责任承包制,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随后经济承包制被引入城镇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领域,同样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注入了活力,促进了城镇经济的发展。目前城乡存在的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使承包组织的性质、产权归属以及承包人的主体身份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从而使认定发生在经济承包活动中一些行为的贪污罪与非,成为司法审判实践的一个疑难问题。笔者认为,要准确地划分经济承包活动中贪污罪与非的界限,必须正确解决以下两个问题:(一)正确认定承包人是否具备贪污的主体资格

  • 标签: 贪污罪 罪与非罪 集体经济组织 承包人 经济承包 非法占有
  • 简介:摘要逃税的社会危害性并不比走私小,但逃税定罪门槛高、量刑轻。明星巨额逃税成功脱罪而普通人走私“少量”货物却被课于重刑,实质已破坏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我们将对两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其立法改进问题。

  • 标签: 逃税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定罪量刑 立法改进
  • 简介:走私犯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受贿属于贪污贿赂犯罪,放纵走私则属于渎职犯罪,三者的客体本不相同,原不存在立法上的联系。但当走私者为了实现顺利过关,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而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海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后放纵走私,也就是产生贿赂型走私时,海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在刑法调控上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根据行为人的参与程度,其行为可能构成走私、放纵走私和受贿。此时,对海关工作人员应以何定罪,是定一还是数就成为实践中的难题,刑法理论界也颇多争议。

  • 标签: 海关工作人员 放纵走私罪 受贿罪 问题解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贪污贿赂犯罪
  • 简介:犯罪对策的核心离不开宽和严,和谐社会犯罪防控的最佳选项应该是宽严结合,宽严和谐。与严防、严管、严打相比,犯罪对策的宽严和谐拥有更多的科学依据。和谐社会犯罪防控的宽防,宽管、宽打,表现为对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的宽大对策和培育社会治安防控的宽松生态两个方面。

  • 标签: 犯罪防控 宽严和谐 社会治安 宽大政策 宽松生态
  • 简介: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均是因为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违反注意义务、存在过失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二者理论上的区分或许清晰,但法律实践中却很难截然分开,区别二者的关键在于过失的严重程度。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过失为基础,有过失,则有责任,但医疗事故却不尽然。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责任,却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有其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即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的原因为主观要件“过失”(违反注意义务的严重程度达到了“严重不负责任”)加客观要件“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这是“严重不负责任”客观衡量标准)。

  • 标签: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事故罪 医疗过失
  • 简介:法官:由于种种原因,自2007年元月开办食品加工厂的一年多时间里,陈某的生意一直不好。眼看着就要亏损倒闭,陈某想起在食品中加入罂粟壳做调料,让顾客“一吃忘不了”、“吃了还想吃”,产生依赖性后,“不吃也得吃”,从而逐步占领市场。于是,陈某偷偷购来15.5公斤罂粟壳磨成粉末,从2008年2月起,悄悄将其掺入所加工的火锅底料、米皮、凉皮等系列食品中。

  • 标签: 食品加工厂 生产销售 罂粟 调料 火锅底料 依赖性
  • 简介:财产权利凭证能否成为盗窃的犯罪对象,问题核心在于财产权利凭证能否称之为刑法上的'财产',财产性利益能否解释为'财产',对此理论界存在不同观点。文章重点从财产权利凭证的财产性、价值性、支配性、稀缺性四个特性进行分析,认为其具备刑法中一般'公私财产'的属性,窃取财产权利凭证的行为应当属于盗窃的规制范畴;同时进一步明确其司法认定,重点分析财产权利凭证的范围界定,论证其作为盗窃对象的合理性。

  • 标签: 盗窃 财产权利凭证 财产性利益
  • 简介:我国受贿“数额或情节”的定罪量刑模式引发了数额与情节相融路径的争议,在《贪贿解释》将其改造为“数额”标准和“数额+情节”标准之后虽然得以平息,但是,在情节设置和规范适用上仍存在缺陷:预防刑情节设置有突破责任刑限制的风险、不同刑档加重情节的同一化设置以及多情节适用规范的阙如,影响了情节细分刑罚功能的实现。按照并合主义刑罚根据论的逻辑,受贿罪刑罚升格的情节应为责任刑情节,而非预防刑情节。基于此,完善和修正《贪贿解释》的上述缺陷,需要重构情节体系并规范情节适用,区分责任刑情节与预防刑情节,将责任刑情节作为升格法定刑的依据。

  • 标签: 受贿罪 加重情节 责任刑 预防刑
  • 简介:网络借贷其实就是传统民间借贷的网络化,通过互联网的开放性一方面赋予网络借贷更多优点,另一方面也将民间借贷的缺陷迅速放大。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刑法保持谦抑的精神,在对网络借贷的规制中保持必要的克制。但是对于网络借贷中出现的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应当进行必要规制,让网络借贷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

  • 标签: 网络借贷 刑法规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简介:故意杀人是最为严重的暴力犯罪,也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罪、多发。本文故意杀人总样本数为493,犯罪人493人,平均每案例造成1.1人死亡,平均宣告刑量为23.75年。在493例样本中,有120例样本属于“基本故意杀人”,平均刑量为27.08年。在总样本中,杀死人偿命者仅占49%;杀死两人或以上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率则高达85.2%。累犯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率高达81.6%;犯罪后自首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率仅为22.6%;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率仅为10%。

  • 标签: 故意杀人 实证研究 宣告刑量 死刑立即执行
  • 简介:摘要目前,微信红包作为网络兴起的新事物受到了越来越多用户的青睐,但是随之利用微信红包进行犯罪的行为也愈加猖狂,建立微信群抢发红包赌博就是其中之一,它被认定为是一种新型赌博犯罪,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应运而生,这其中包括对微信平台抢发红包赌博的行为定性为开设赌场还是赌博等问题。根据历年判例,对于这几个问题在实践中认定的标准不统一,今年一月最高法新出台的指导案例,将微信红包赌博犯罪行为的组织者认定为开设赌场,是结合微信红包赌博犯罪的特殊行为,并通过区分赌博与开设赌场的不同犯罪特征来认定的,这为开设赌场的适用提供了指导。

  • 标签: 微信群 赌博罪 开设赌场罪 抢红包
  • 简介: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最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刑法上的占有与民法上的占有具有本质的区别。刑法上的占有不同于占用,与毁坏则有一定的交叉关系。认定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结合及综合评判的评价方法,并结合主体资格、履行能力、担保能力、履行情况、处置财物的方式、违约后的行为、高风险经营行为有无实际保障等具体评价标准,结合案情具体分析,不能仅仅凭借某一或某几种情形轻率地得出结论。

  • 标签: 合同诈骗 合同欺诈 非法占有
  • 简介:随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入刑化,这类拥有海量证据的刑事案件如何进行查证一直困扰着司法实务人员。一方面,公诉机关囿于人力物力所限,无法对其中个人信息一一查证属实;另一方面,如果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调查,就相当于变相解除了公诉机关的证明责任,这会严重侵蚀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如何对两者进行调和,成为摆在司法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将糅合了统计学、法学于一身的推论规则运用在这类案件中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

  • 标签: 海量证据 查证 推论规则 个人信息
  • 简介: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适用应慎重。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属于选择罪名中的排列式罪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只能是放火、决水、爆炸和投放危险物质的兜底罪名,不能过分延展。本的行为与放火、决水、爆炸和投放危险物质行为的危险性相当,对手段相当性的识别应先找出危险源,进而验证危险源本身是否存在危险、危险程度能否等同。纵使手段具相当性但并非一次性完成的行为,也不能认定为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是具体危险犯,存在现实发生的危险才有可能适用本。刑事审判须协调好刑法与刑事政策间的关系,避免希求重罚而让刑事政策凌驾于刑法。

  • 标签: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口袋化 公共安全 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