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的战略要求,明确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新时期就业方针,为当前的就业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就此,南京市于今年7月制定下发了《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意见》。该《意见》,就南京市而言,为积极构建形成劳动者稳定就业、创业就业、平等就业、素质就业、体面就业"五位一体"的就业工作新格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就全国而言,作为首个由省会城市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专门文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意见》主要包括8部分17条,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人群就业创业。其中,提出的多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尤为亮眼。本刊对《意见》主要内容及亮点部分进行摘录。
简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04]21号)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防止变换手法向进城就业农民及用工单位乱收费"问题,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提出具体落实意见的要求,现将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各市地委宣传部、市地劳动局、计委、经贸委、教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妇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8]10号和省委、省政府鲁发[1998]8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提高其再就业能力,是做好再就业工作的关键,也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根本性措施。目前,我省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已转入正常轨道,再就业培训工作已成为今后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