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其哲学理论对于20世纪的法哲学研究无疑有着重大的影响。这一影响主要是通过分析法学家们吸纳其哲学思想,用以改造传统的法哲学而展现出来的。
简介:法理学研究存在着“语言转向”的趋势,即系统运用语言哲学的智识框架来进行法学研究,随之带来了法律知识的“语言化”。源于维特根斯坦的双重哲学观,法律场域中存在着知识的“图像论”与“反本质主义观”的对立,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转向。这种知识观的对立与转向,深刻影响了法律知识结构与属性的研究。建设法治体系,实现法治文明,需要在中国语境下,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知识观的反思。
简介:本文揭示出了新兴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需求以及可持续发展制度在巴基斯坦的演进。笔者试图分析1973年《巴基斯坦宪法》第十八修正案颁布前后巴基斯坦的环境影响评价系统以及在国家和省级关于环评的法律。根据法律规定,任何需要进行环境评价的项目如果不对其可能造成的潜在的公共利益的影响进行分析,将会被认为是不合法的项目。本文的研究方法包括对相关书籍、法规、研究论文、国际条约、相关司法判例及相关网络资源的深入研究。笔者重点分析了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可持续发展制度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在最后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简介:科学与人文恰如长江与黄河两条长河,有几乎相同的起源环境,在各自独特的条件下壮大,最终形成波涛汹涌、并驾齐驱的巨流,汇人人类文明的大海。它们虽然各自流淌,却有云气相通、运河连结,并受到同一天空雨雪的滋润。恰如今天正在开辟南水北调新渠道一样,科学与人文两大文化巨流也可开辟更深入交流和互补的文化渠道。本文以下即从科学与人文内在结构的视角,探讨二者协调发展的新途径。
简介:法律解释是法律人基本的职业活动,然而,传统的法律解释学建立在民法学的知识体系之上,其学术想象力主要来自市民社会的私人伦理。面对行政国时代行政活动对私人生活的“政治性席卷”,行政法规范解释是否也应呈现出不同的路径,体现出不同的理论抱负与追求?对这一问题,美国当代著名公法学家孙斯坦做出了非常深入的思考。
简介:活法理论是奥地利法学家尤根·埃利希法律社会学思想的根基。活法来源于社会本身,它是社会联合体的内部秩序。国家法只是整体的法的一部分,它无法涵盖所有的法律。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制定法的同时,立足于社会事实本身,提倡法官的“自由发现运动”,注重司法解释、法官的司法经验及社会惯例,并赋予其基于社会发现与法律事实的自由裁量权,使国家法与活法实现良性互动,对实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及司法进步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论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对哈特法哲学的影响
法律场域中知识观的两种层次及其价值——基于维特根斯坦哲学观的启示及其展开
巴基斯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意义
科学与人文:理性与价值的碰撞——爱因斯坦的超越与《大数据时代》的偏执
面向行政国时代的法律解释学——简评孙斯坦《权利革命之后:重塑规制国家》
司法审判中国法与活法的博弈研究——关于尤根·埃利希活法理论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