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NAFTA第11章被喻为“投资者的权利宣言”,而投资争端仲裁机制则是投资者权利得以实现的有效保障。然而,对该机制运作至今,对其欠缺透明度和民主参与性的指责就从未平息过。众多非政府组织、代表不同领域公共利益的民间团体,不断提出以“法庭之友”身份参与投资争端仲裁程序的要求,并积极向NAFTA投资仲裁庭提交书面意见,希望通过这种途径监督国家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换取对外国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简介:摘要我国的南海,国际上习惯称为“SouthChinaSea"(南中国海),是一个被中国、越南、新加坡、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环绕的半闭海。南海地处国际海上交通枢纽,是连接印度洋和太平洋的黄金水道。被美国称为必须控制的16个海上咽喉之一。南海油气资源丰富,被称为第二个波斯湾。也正是由于被勘探出蕴含有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随着东南亚国家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南海争端由此产生,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复杂化。“中国一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已于2010年1月1口建立,中国与东盟的政治、经贸往来空前加强。同时,印度也计划与东盟在2012年建立自由贸易区,美国势力重新进入南海。在这一历史背景下,重新审视南海争端,研究维护与强化我国与东盟国家来之不易的新局面,具有新的重要的意义。本文介绍南海争端的缘起,并评析南海争端的五国六方的相关主张。主要讲菲律宾、中国以及否定司法解决南海争端的主张,取之以政治解决的方式,以共同开发和平解决南海争端。
简介:摘要:克什米尔争端是印巴关系中的核心问题,其产生受到政治、文化等因素影响,法律归因于《蒙巴顿方案》《印度独立法》等政策文件中涉及土邦归属的原则不明确,在民族自决背景下土邦加入印巴自治领的权力属于土邦人民还是王公存在模糊空间,加之印政府处理不同土邦归属的双重标准,使得克什米尔争端产生,成为阻碍印巴双边关系发展的症结。
简介:公平公正待遇与征收补偿规定是国际投资协定中的基本条款,也是涉及文化保护的国际投资争端中的争议焦点。前者广泛存在于媒体领域等带有文化因素的国际投资案例,后者目前主要出现在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投资争端中。公平公正待遇并不限制东道国基于文化产业特性采取特殊规制的权利,但要求通过透明及可预期的国内政策法规体系来保证文化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国内措施在实施层面应保证具体程序的非歧视与不武断。大多数投资协定都对征收行为设定了公共利益保护的合法条件,以UNESCO相关公约所确立的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义务正日益成为东道国将保护文化作为公共利益选择的国际法依据。一方面,对文化遗产间接征收的认定上,纯粹效果标准占据了主流;另一方面在补偿义务及标准的确定上,并不能因保护文化遗产而豁免于补偿义务,但可以考虑因此而削减补偿数额。
简介:中国-蒙古边境15个口岸所在区域虽然地上、地下、人文资源比较丰富,但因处于北温带和北寒带的交汇地带而受生态环境影响较大,东部口岸因自然条件好、交通建设起步早而与西部口岸的交通建设形成较大的反差,由此也形成口岸对所在区域发展的促进作用呈东强西弱之势。从绝大多数中蒙边境口岸运行近30年的情况来看,口岸商贸交流与合作功能大于文化交流功能,中蒙边境口岸中方三省区缺乏合作机制。中蒙口岸建设发展中应以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生态资源的关系为前提,建立中方新疆、甘肃、内蒙古三方联动机制,保持东部与西部口岸平衡发展及各口岸特色建设则是口岸发展的动力;注重口岸与所在乡镇互融共生,将口岸区域建设成为宜居宜游的边陲小镇则是口岸发展的产业基础;在国家层面促进中蒙外交关系的友好发展,形成中蒙边境口岸的共同发展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