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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私人诉权的制度模式从学理角度可分为私人直接诉权与私人间接诉权两种。前者包括狭义的私人直接诉权与WTO协议直接适用;后者的行使方式包括以传统外交保护为理论基础的国家诉权制度与作为国内行政调查程序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私人直接诉权模式不仅在理论上尚有争议,而且是很难付诸实践的。只有在坚持国家诉权的基础上,构建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为私人间接诉权提供行政程序性制度保障,才是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WTO各成员方的最佳选择。

  • 标签: WTO DSM 私人诉权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
  • 简介: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然而周边国家及大国不断强化侵占,干涉我国领土主权。我国应全面开展法律宣传造势,强化岛礁有效控制,并依海域开展灵活多样的维权行动,以维护我国在南海的主权。

  • 标签: 南海岛礁 国家主权 国家安全
  • 简介: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产生以来,原已存在的南海争端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更趋复杂化,其原因主要是南海周边国家纷纷选择公约中某些条款,抢占南海岛礁,划分海域。根据海洋法公约有关法理内容,评析这些国家的海洋权利主张,不难看出这些国家所持依据和行为的荒谬绝伦。

  • 标签: 国际海洋法 南海争端 周边国家
  • 简介:2009年5月29日,由广东省法学会和汕头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WTO争端解决国际研讨会在广州召开。WTO上诉机构秘书处主任Zdouc先生和WTO法律事务司顾问Kerry女士在研讨会上,围绕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有关热点法律问题作了精彩演讲,并与参会的广东专家学者作了气氛热烈的互动。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占同,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杜钢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蔡镇顺,以及来自广东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共7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 标签: WTO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研讨会 广州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汕头大学 专家学者
  • 简介:近五年来,中印边界地区领土争端问题既有缓和,也有紧张的局面.中国政府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提出了“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不惹事,也不怕事”等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重要理论.中印双方通过高层互访、经济合作、外交和谈、军事沟通、民间交流等形式深化了中印边界地区领土争端问题的危机管控机制.中国政府在应对“帐篷对峙”、“藏南演说”、“中国入侵论”等危机事件中较好地管控了中印边界地区领土争端危机,维护了国家领土主权.

  • 标签: 中国 印度 领土争端 危机管控 实践
  • 简介:摘要近海是指离陆地比较近,且水深比较浅的海洋区域,根据相关调查和研究,近海区储藏了丰富的海洋资源,而资源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在拥有近海的国家的众多国家中,存在着许多石油资源国,负责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储运,销售等主要环节,由于海洋的界限划分不够明确,现今还存在着不少近海争端,包括矿区使用权的问题,从而涉及海洋资源的争夺,需要国际包括我国在内采取措施进行解决。目前,已经有许多石油资源国均在加快开发资源的同时,还要保护资源,在此目标的基础上,增加政府收入,发展国家经济,建立探矿权,采矿权立法体系,符合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配套相关法律,完善法律法规,形成更加健全的法律体系。

  • 标签: 近海争端,石油立法,石油资源,经济效益
  • 简介:关于中菲南海争端强制仲裁一案,菲律宾向仲裁法庭提出的诉求可合并为针对中国南海传统断续线的诉求、针对南海中中国部分岛礁的诉求和针对中国南海行使管辖权的诉求.对此,中国在应对上可选择向仲裁法庭行使“初步反对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方式发表其没有管辖权的理由,并通过反对申请书的可接受性力争结束仲裁.

  • 标签: 中菲南海争端 管辖权 主权归属 海洋划界
  • 简介:摘要: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作为自贸区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成为关注的重点。中国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采取了正式性机制和非正式性机制并存的设计方式,这为自贸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可预见性,同时也体现了制度设计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但这些解决投资争端的方式在实践中存在着制定脱离于实践、适用范围受限等不足,现有的争端解决机制已不足以充分解决新增投资领域的诸多争端。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困境破解需从两方面努力:一是遵循全球区域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方向;二是对本土化实践进行的归纳和提炼。本文以此为出发点,以上海自贸区为例,讨论如何选择合适的争端解决机制的路径,完善中国自贸区的争端解决机制。

  • 标签: 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上海)自贸区 困境 路径
  • 简介:中印边界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产物,中国历届中央政府都不予承认。20世纪50年代末期至70年代中期,中印边界争端不断加剧。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世纪末,中印边界争端出现缓和的态势。21世纪初期,中印边界争端仍然时有发生,但都以和平方式得以解决。2013年5月和10月,中国李克强总理和印度曼莫汉·辛格总理实现年内互访并签署一系列重要文件,形成了中印解决边界争端的一系列危机控制机制。

  • 标签: 中印边界争端 危机控制 机制
  • 简介:1992年3月,印度尼西亚和荷兰发生了在不到半个世纪内的第四次冲突。从1945年到1949年,爆发了争取独立的流血斗争。1958年,在印度尼西亚的荷兰企业被收归国有,而剩余的外侨则被驱逐出境。四年之后,有关荷兰殖民帝国的最后残余西伊里安岛的争端以印度尼西亚获胜而告终。

  • 标签: 印尼 荷兰 印度尼西亚 人权政策 军队 开发援助
  • 简介:摘要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BBNJ)国际协定被视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框架下的第三份执行协定,有关谈判也是当前海洋法领域最重要的立法进程,该条约的制定和实施将对现有的国际海洋秩序产生重要影响。目前BBNJ国际协定的谈判主要涉及一下五大问题:海洋遗传资源、海洋保护区的划区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以及跨区域问题。争端解决机制体系作为整个BBNJ协定谈判中每一条的重要保证,不仅是我们深刻理解跨区域问题,谋求争端解决新发展的重要一步,更是我们在接下来的第四届政府间会议谈判中把握重大国家利益并寻求与其他国家利益平衡点的关键。

  • 标签: UNCLOS UNFSA 争端解决多元化 国际合作与区域构建
  • 简介:“相关海岸”概念的产生离不开海洋划界法律制度的发展。国际法院将“相关海岸”定义为争端各方能够产生重叠海洋权利主张的海岸。识别“相关海岸”的作用是确定争端各方产生重叠海洋权利主张的海域以及构成进行不成比例检验的前提条件。识别“相关海岸”需考虑两个因素,其一为“产生重叠权利”,其二为“忠实于真实的地理情况”。岛屿、海湾构成识别“相关海岸”的特殊情况,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判断其是否能够被识别为“相关海岸”。

  • 标签: 相关海岸 海洋划界 海洋权利
  • 简介:南海域内国家利益冲突是南海争端的肇因,而域外势力干涉.以及在法律层面上约束各国在南海地区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以及争端升级预防机制的缺失.也是争端升级的原因。中国于2014年率先提出“双轨思路”来积极处理南海问题,即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和平解决.而南海的和平与稳定则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中国与其他南海声索国之间应就设立争端升级预防机制进行磋商作为“一轨”,而“南海行为准则”的制定则已成为中国与东盟的共识,应是“二轨”的重点。随着参与、主导国际事务能力的提升,中国正在扩大并深化与他国的合作,中国与有关国家应秉持国际合作精神,早日完成制定《南海行为准则》并开始讨论设立争端升级预防机制,以解决各方共同遵守的南海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从而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 标签: 南海争端 “双轨思路” 制度建设 争端(升级)预防机制
  • 简介:摘要: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组织。为应对日益增长的贸易争端,WTO争端解决机制应运而生。虽然该机制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WTO争端解决机制逐渐无法适应新的国际经济贸易环境,其自身体制机制的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本文从WTO争端解决机制运行情况情况着手分析,阐述如何解决这一机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与之相对应的完善建议。

  • 标签: WTO争端解决机制 问题研究 完善建议
  • 简介:在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仲裁庭均认为,中国援引历史性权利,对超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允许的海洋权利之外的整个"九段线"海域、海床和底土的生物和非生物资源提出了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但没有将上述海域视为内水或领海。因此,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不是《公约》第298条第1款规定的历史性所有权,中国无权援引适用强制程序的例外,仲裁庭对中菲南海历史性权利争端享有管辖权。实际上,中国并未对超出《公约》允许的海洋权利之外的整个"九段线"海域、海床和底土主张历史性所有权,而是对南海中那些岛屿相互距离较近、可视为一个整体的群岛或列岛间的水域享有历史性所有权。从国际法中的历史性所有权争端解决制度,特别是《公约》规定的争端解决制度看,中菲南海争端不应该适用仲裁程序,仲裁庭对中菲南海争端没有管辖权。中菲南海历史性所有权争端本该适用附件5第二节规定的强制调解程序,但涉及领土主权争端,也不应提交该程序。

  • 标签: 历史性所有权 争端解决制度 强制调解程序
  • 简介:据越南《经济时报》报道,政府总理已审批同意在越边境地区国际口岸经济区设立保税区。慷税区活动范围包括物流,生产,商品加工,国际贸易,产品展示等。保税区货物由区内设立的海关检查站检查,有别于国内其他地区。

  • 标签: 国际贸易 边境地区 保税区 口岸 越南 活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