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有企业和技术创新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但在改革中却把二者结合起来思考并加以运作。本文依据近现代市场规则以及国企性质和特征,阐述了国企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与作为竞争性经济组织的矛盾,分析了国企作为历史和现实中的社会存在是否具有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合理前提与条件。认为,国企虽然具有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存在的必要,但在实践中维护国企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在逻辑上仍然要求国家或社会直接承担创新投资的风险和收益,这不仅不利于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形成以民间资本为投资和收益主体的技术创新的格局,而且有悖于改制的初衷,进而指出了国有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风险和出路。
简介:2006年9月21日至22日“中国经济发展中的自由与责任:政府、企业和市民社会”国际研讨会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此次研讨会由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举办,作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知名品牌“世界中国学论坛”的一个分会,它吸引了国内外众多著名经济伦理研究机构:有经济伦理国际奥委会之称的“国际企业、经济学和伦理学学会”(ISBEE,该学会作为合办者派出了5位不同国籍的执行委员与会)、由国际高层企业家领袖组成的著名Caux圆桌会议、美国圣母大学、中国伦理学会、上海伦理学会等。国内外知名经济伦理学专家学者和企业家40余人与会并提交了论文。
简介:资本主义社会导致了“人的问题”,即人不但丧失了自由个性,而且由于片面发展而成为机器附属物和简单的生产工具,因而导致了人失去了社会生活所应该蕴含的价值和意义。“人的问题”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直接原因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导致的“异化了的分工”。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要解决“人的问题”,一方面要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彻底消灭“异化了的分工”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需要借助“综合技术教育”,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综合技术教育的“多元”本质能够促进劳动者在不同部门之间自由流动,进而恢复其自由个性;它的技术(工艺)内容则能够让人的社会关系日益丰富,进而为恢复人的意义提供社会基础。
简介:哈贝马斯“科学技术是意识形态”的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斯·韦伯的合理性思想、霍克海默科学技术的“合理性等同于政治统治的合理性”,以及马尔库塞“社会生产过程也是意识形态的产生过程”等思想。哈贝马斯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政府干预的视角,认为科学技术掩盖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合法性危机,成为新的合法性基础与社会意识形态统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蕴涵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关系问题。这对于我们发挥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树立正确的科学技术观,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与科学技术发展的互动共进具有重要启示。同时,哈贝马斯夸大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和混淆意识形式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