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
34 个结果
  • 简介:本文介绍和评析了德国解释学大师伽达的翻译思想。伽达的翻译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效果历史”三原则中。本文着重评述了他的关于理解活动具有历史性和相时性的观点,从而揭示了翻译不是简单的复制活动而总是带有译者自己的创造性痕迹。

  • 标签: 伽达默尔 解释学 理解 翻译
  • 简介:示条款法律制度,虽为英美法系所特有,但究其实质,乃一种合同解释的有效路径,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合同漏洞的补充方法.故大陆法系虽没有这样明确的制度,但其相关的漏洞补充的合同解释方法却毫不逊色,可谓虽无示条款之"名",但却有示条款之"实",二者实有异曲同工之妙.本文拟以此为出发点,联系大陆法系的合同解释(漏洞补充)方法,探析英美法示条款制度有关法律问题,以资完善我国合同法上合同解释制度之借鉴.

  • 标签: 默示条款 合同解释 漏洞补充
  • 简介:<正>联邦德国马克斯—普兰克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汉堡大学法学教授克(H.Kotz)于1990年5月28日应邀来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进行学术访问,受到热情接待。克是当代世界最著名的比较法学家之一,他与茨威格特教授合著的《比较法导论》

  • 标签: 比较法研究 联邦德国 茨威格 国际私法 汉堡大学 外国法
  • 简介:渔权是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主要表现形式。世界各国对海洋权益的争夺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因海洋渔业利益的冲突而对渔场、捕鱼权的争夺。这种冲突和争夺始终伴随并促进着国际海洋法的发展,从而导致了一些重要的海洋法概念的形成和确立。专属经济区制度的确立,使得公海的渔权成为权争端的热点、焦点问题。中国在一些敏感海域的渔权、权不断受到一些国家的侵扰和蚕食。在领土主权和海洋管辖权争议区域,渔业因其特有的灵活性、广布性、群众性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应该放到所涉及的国际关系大局中考虑。此外,全球海洋生物资源已成为各国竞相争夺的战略资源,渔业也是国家拓展外交、参与国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理国际关系的重要领域。我国应当重视渔权的争取与维护,并通过加强渔业的实际存在和确立渔业在一些海域的主导地位,达到宣示主权和行使主权的效果。

  • 标签: 渔权 海权 海洋法
  • 简介:<正>德国著名的法学家、社会学家赫尔曼·坎托罗维(HerrmannKantorowicz)1877年11月18日生于波森。他在柏林的路易森预科学校毕业后,又在柏林、日内瓦和慕尼黑学习法律。1904年他在海德堡大学发表了一篇刑法史论文,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07年—1913年他在弗赖堡大学讲授刑法、法哲学和法律史。1923年他被任命为法

  • 标签: 法学家 德国 自由法学 法律史 刑法史 社会学家
  • 简介:<正>法律史是一个国家历史的侧面,不了解一个国家的法律,也就无法全面了解这个国家历史的全部。其他国家如此,美国就更是如此。美国法律在其国家历史上的作用是独一无二的。美国法学界著名学者伯纳德·施瓦这样评价说,美国对人类所作出的贡献,不在它的技术、经济和文化方面作出的成就,而在于发展了这样的思想:法律是对权力进行制约的手段。这是对美国法律中的权力制衡思想的评价,也是整个美国法律的评价。人们甚至可以说,在其他国家,权力之争由武装部队来解决,在美国,则是主要由法学者组成的大军来解决的。

  • 标签: 美国法律史 美国最高法院 首席法官 伯纳德 创制法律 马歇尔
  • 简介:应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的邀请,联邦德国总统访华代表团成员之一,联邦宪法法院前任副院长马伦霍尔·恩斯特·戈特佛里德(Mahrenholz,ErnstGottfrled)教授于9月12日在我校学院路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了题为《联邦宪法法院——保证所有国家机

  • 标签: 德国 联邦宪法法院 马伦霍尔茨 院长 文化交流 法律研究
  • 简介:<正>·德·托克维(1805—1859)是法国著名政治思想家,他在继承近代以来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思想传统的基础上,主张用新的政治理论来建立一个崭新的民主世界。本文试图从民主、平等与自由的关系角度来评述托克维的民主自由理论。

  • 标签: 托克维尔 多数的暴政 周作人 政治自由 旧制度 民主革命
  • 简介:<正>菲利普·塞兹尼克(PhilipSelznick,1919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教授、社会学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法律社会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论著是《法律社会学》(载顿等人编:《社会学》一书,1957年);《社会学和自然法》(载《自然法论坛》1961年第6期);《法德、社会和工业正义》(1969年)。一、法律社会学的发展塞兹尼克在《法律社会学》一文中首先提出法律社会学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他所讲的"法律社会学"包括了"社会学法学"。

  • 标签: 法律社会学 法律问题 社会学法学 社会学家 法律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
  • 简介:康德的意识现象学没有采取整体现象学的收缩路径,超出了现象世界,企图立足于人的有限的自我意识,经过现象世界的理论理性的认知把握和作为本质世界的实践理性的把握来实现存在理解。但是,康德的这种论证策略没有消除两者之间的矛盾,仍是一种二元分置、制衡般的平行主义存在理解策略。黑格的精神现象学则批驳了康德知性的存在理解,通过辩证法与精神现象学的有机结合,用总体性的现象学态度取代了康德分裂性的现象学态度,力图在思辨的层面上消除康德的理性困惑。

  • 标签: 康德 黑格尔 现象学态度
  • 简介:卡特规制是各国反垄断法规制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反垄断执法中,如果对市场中所有协调行为均予以违法论处显然不符合竞争政策与公共政策的要求,同时也不能真正有效地制止卡特行为。因此,有必要对市场中的卡特与正当的协调行为进行有效区分。本文研究、探讨了美欧日卡特与正当协调行为的判断标准,以期对完善我国的判断标准提供借鉴。

  • 标签: 卡特尔 正当协调 本身违法原则 合理原则
  • 简介:人人生而平等的命题产生在菲麦与经院哲学家贝拉尔米诺和苏亚雷斯的论战中,对西方的公法和私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在私法领域,它却不能涵盖未成年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形成权理论形成后,人们认识到的私法不平等领域越来越多,继从属劳动关系的屈从性被发现之后,又有房屋租赁关系、附随意条件的合同关系、附随合同关系等加入这类关系的行列,甚至有欺压关系之概念的产生,它们催生了一套调整这种强弱不均衡关系的法律制度,质疑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关系的之传统说明的真理性。屈从关系具有保护性,所以,屈从并不等于屈辱。

  • 标签: 菲尔麦命题 屈从关系 亲子关系 从属劳动关系
  • 简介:在自然资源物权化倍受争议的背景和语境下考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只有在不同的逻辑进路下予以系统化和体系化的展开,才可能具有合理性。准物权和生态化下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都存有法理上的不足。在“体系后研究范式”之下,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公权属性颇为明显,尽管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法律属性具有复杂性和独立性,但是其具有公私法兼备的混合权利的属性亦是情理之中。无居民海岛的海洋属性决定了在权发展的逻辑进路理解和阐释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是可行的。系统地审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法律属性,不仅是厘清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基础性问题的需要,而且在弘扬海洋意识和诠释财产权与国家主权的可通约性方面具有相当的法学意义。

  • 标签: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海洋属性 海权发展 混合权利 可通约性
  • 简介:基于宪法审查制度在一国法治制度中的重要性,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建立起不同形式的宪法审查制度。在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宪法审查已然成为法学界讨论的一个焦点,但中国的宪法审查(宪法监督)制度尚未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在奥地利,以凯森的法学理论为基础而设立的世界上第一个宪法法院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审查和保障宪法的职能。

  • 标签: 宪法法院 凯尔森 法学理论 审查制度 宪法监督 宪法实践
  • 简介:当今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不仅适用于境内产生的限制竞争,而且还适用于境外产生但对境内有着不利影响的限制竞争。然而,近年来一些涉及国际卡特的案件说明,反垄断法过度域外适用也不可行,因为这不仅可能产生国家间的管辖权冲突和法律冲突,而且也给企业带来不合理的经济负担。根据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原则,反垄断域外适用应以境外的限制竞争对境内产生“重大、直接和可合理预见”的效果为前提条件。我国迄今几个国际卡特案件说明,我国已经接受了这一原则。鉴于我国已经成为跨国公司经营活动的重要场所,鉴于国际经济活动的复杂性,我国应就反垄断域外适用的基本原则作出明确规定,以提高反垄断执法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 标签: 反垄断法 域外适用 国际卡特尔
  • 简介:<正>爱丁堡大学民法教授兰·沃森在其《法律移植:比较法的方法》(LegalTransplants:AnApproachtoComparativeLaw,佛吉尼亚大学出版社,1974年版)一书中试图证实比较法是一门学科。沃森教授提出:"比较法是研究有关法律的本质,特别是有关法律发展的本质的学科。"其主要功能在于使人了解"决定法律发展进程的独特因素。"然而,研究十六世纪在鲁瑞斯坦(本文作者杜撰的国家)以特殊形式出现的独特的法律

  • 标签: 法律移植 比较法 民族主义 罗马法 苏格兰 法律制度
  • 简介:森是20世纪最重要的法学家之一,以“纯粹法学”而闻名.为保证法律的纯粹性,他除了将法学的范围限定在实在法领域与假设“基础规范”这两种手段之外,还诉诸了“逻辑”这一保真工具.但对“逻辑是否可直接应用于规范”以及“是否存在独特的规范逻辑”等问题,凯森的思想经历了一个转变过程,即从早期的毫不迟疑到中期提出变通方案:将逻辑直接应用于法律规则,间接应用于法律规范,再到晚期彻底否定逻辑可应用于规范,进而否定规范逻辑的存在.其结果就是:凯森的“纯粹法理论”在基础上发生了动摇.是否真的如凯森想象的那么悲观呢?20世纪的规范逻辑研究新成果已经证明,规范逻辑是能够建立起来的,凯森实际上走入了误区.

  • 标签: 规范逻辑 纯粹法学 法律逻辑 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