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基层药品经营领域的市场监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监管体系还需不断完善。药品安全是医疗领域中的重要核心问题,对于目前存在的监督管理上的不足,需要市场监管部门逐步加强完善。结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的相关要求,从实践角度探讨药品经营企业的购进、验收、养护、储存的要求。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汇总,给出针对性建议,对药品质量安全领域进一步监管落实完善提供一定参考。
简介:据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今年上半年,重庆市局加强了药品监管网络建设,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工作,推动药品监管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在全市各乡镇建立了一支近3000人的执法队伍,使得乡镇一级的药品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共开展监督检查4541次,出动委托执法人员12568人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0446家次,检查药品使用单位9279家次,检查集市1877场次;责令当场改正349家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摊贩46个,取缔非法药品宣传28场次;现场宣传889场次,接受现场宣传和咨询的群众22万余人次,现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4万余份,通过其他方式宣传361次。
简介:严重烧伤可引起多器官的损害,而严重烧伤后脑水肿作为烧伤主要心脏并发症之一,病因复杂,伤情严重,发展越快,后果越严重。尤其小儿,因其特殊的解剖生理特点,严重烧伤后较成人更易发生脑水肿。严重烧伤后脑水肿在临床上往往被其它并发症所掩盖,缺乏特异的症状和体征,了解其发生发展及其机制的研究正同益被人们所重视。脑水肿分为血管源性脑水肿和细胞毒件脑水肿。现研究已证实,严重烧伤后脑水肿兼有瓶管源性和细胞毒性脑水肿两种,前者因血管本身通透性的改变,或伤后补液过多引起细胞内外间隙扩大,细胞外稀释性低钠血症而发生:后者多为烧伤释放毒性物质吸入或烧伤后产生的“毒素”进入血流,引起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而形成,如一氧化氮(NO)及谷氨酸的产生过多等,同时脑内ATP生成减少,钠泵功能障碍致细胞源性脑水肿。大量的研究资料表明,严重烧伤后脑水肿的发生主要与氧自由基、一氧化氮(NO)的毒作用,钙超载,兴奋性氨基酸(EAA)的毒性损害,血脑屏障(BBB)通透性改变,水通道蛋白等因素有关。
简介:【摘要】疼痛(Pain)不仅会在精神上给患者带来不愉快,还会给患者造成生理功能上的紊乱,被称为“第五生命体征”,每年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社会负担,因此对镇痛类药物的研究就显得格外重要。目前在临床上人们普遍使的镇痛药物主要为用阿片类的镇痛药物和非甾体抗炎药。其中,阿片类镇痛药物尽管具有强效的镇痛效果,但其呼吸抑制、恶心呕吐等副作用让人望而生畏。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具有较好的抗炎镇痛效果,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抗炎镇痛药物之一。目前,对非甾体类抗炎药物镇痛机制的研究,多集中于对环氧化酶的抑制作用,对其机制的探讨仍需深入。本文通过对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多种镇痛机制的整理及总结,为临床上更好地应用非甾体抗炎药物并开发出更多高效低毒的镇痛药物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