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经贸委权威人士最近指出,为加快企业的外贸改革步伐,国家将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为自营进出口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落实生产企业进出口权的措施,包括:集中批准一批国有大型企业、机电出口企业、纺织出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放宽对国有大中型生产企业进出口权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对部分具备条件的自营企业,适当放宽经营范围,允许设立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两抄西市、茶叶等国家统一经营的商品,搞好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试点。对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同样要给予进出口权,也同样要给予扶持。目前要从三个方面解决企业出口中遇到的问题:一是要加快出口退税;二是在解决自营企业出口所需配额、许可
简介:一、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的历史与现状自从1988年随着外贸体制改革、国家下放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权开始,我国赋予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工作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8—1991年的改革试点阶段.这一阶段明确规定由各省市外经贸委负责赋予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工作.当时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生产企业经营进出口泛滥过多的现象,后经清理整顿,至1992年初保留了480多家生产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第二阶段是1992—1996年的正常审批阶段.为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1992年5月国务院批转经贸部和国务院生产办《关于赋予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意见》,从此,我国正式开始赋予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第三阶段是1997—1998年的加快审批阶段.由于上一阶段我国赋予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工作取得很大的成绩,1997年2月,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此,我
简介:国家经贸委近日就加快自营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扩大出口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国家经贸委提出,选择安排自营企业的技改项目将优先考虑以下类型:改造后可新增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新增产品70%以上出口的项目;已有一定出口规模和基础,急需提高技术水平和档次,增加附加值的项目;需要提高质量、改进包装、更新装备的具有独特工艺的我国传统出口产品项目;出口前景好,可形成规模生产能力的机电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项目。国家经贸委将根据当年掌握的(或参与安排的)的国外政府贷款和其他国外贷款的规模,择优支持急需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产品档次高并有还款能力的自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自营企业确有出口潜力的新技术、新产品或新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