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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母亲沉江数月:胎儿“开口”说话2010年5月17日下午5时许,在上海黄浦江旅游码头一号泊位工作的清洁工,发现江面突然浮起一个包袱,随即打捞上岸解开,顿时吓得魂飞魄散,里面赫然惊现一具女尸!

  • 标签: 胎儿 风流 2010年 清洁工 黄浦江
  • 简介:通过阐述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对涉及胎儿伤害的处理,提出质疑,并详细论述了当前学界关于故意伤害胎儿行为的几种观点,同时指出其中的理论缺陷,最后提出笔者解决此类问题的观点。

  • 标签: 故意伤害 胎儿伤害 孕妇
  • 简介:胎儿作为自然人生命的初始阶段,是任何人都无法逾越的.胎儿的成长、发育状况直接影响着人类生命质量和一国国民素质.因此,自罗马法以来,各国都在法律上设定若干制度以保护胎儿利益.但在我国,除继承法第28条对胎儿权益有所涉及外,法律几乎是一片空白.那么,未来中国的民事立法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胎儿利益既是一重大理论问题,又是一重大现实问题.如果要对胎儿利益保护进行立法,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立法例的选择问题.但是,传统的民事权利能力理论使得无论采取何种立法例都会面临逻辑上难以周延的尴尬,因此,应当抛弃之以建立现代的民事主体制度.

  • 标签: 胎儿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主体
  • 简介:罗马法中的胎儿保佐制度开创了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体制,也开创了胎儿扶养制度,但具有歧视母亲的色彩。近现代至少有14部民法典或草案继受了这一制度,但法国和意大利因为这一制度有歧视母亲的特点而废除了它。然而,维持这一制度的民法典证明,它在去掉了歧视母亲的色彩后仍有运用价值。在当代,产生了存在于试管或冰箱中的胎儿,阿根庭已尝试为这样的胎儿指定监护人。在我国,《继承法》赋予胎儿的继承权对于胎儿有"画饼"之嫌,只有承认胎儿保佐制度,才可使这样的"画饼"变成"疗饥之饼",为此,需要考虑以人的制度取代权利能力制度。

  • 标签: 胎儿保佐 有待出生的人 人工辅助生殖 先予执行
  • 简介:法官:我是一名农民。为了生一个健康的宝宝,我妻子怀孕后就一直在县医院做产前保健检查和优生优育筛查,在医院进行的各种检查中,医生都告知我们说胎儿很正常。但是,没有想到的是,我女儿出生后右臂下半部和左脚缺失。

  • 标签: 医院 检查 胎儿 赔偿 缺陷 孩子
  • 简介:无论是《民法通则》时期,还是《民法总则》出台后,根据法律规定胎儿都是生活费请求权的权利主体,根据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有限分离或相统一的解释论,在生活费请求权之诉中胎儿都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胎儿生活费请求权是以出生为条件的给付请求权,从诉讼法的视角检视,胎儿未出生之前该权利还未现实地到来,如果依据现在给付之诉的诉讼形态实现胎儿的生活费,既会产生概念误用的问题也会因胎儿娩出时为死胎而产生的法效回复使被告为实现实体公正而陷入诉累,而让法院代管生活费的举措既不可行也与诉讼制度不契合。通过对将来给付之诉制度价值和可诉性要件及边界的推介,得出胎儿生活费请求权之诉当为依附性附条件的将来给付之诉,胎儿的生活费请求权及一次性纠纷解决为该诉的合法性基础。当然,将来给付之诉的实现路径需要通过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时间、方式、法院的审查要件、判决及执行等的重塑来实现;也需要债务人异议之诉及定期金变更判决之诉等保障其有效运行。

  • 标签: 生活费请求权 胎儿诉讼主体资格 将来给付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