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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前言法律解释活动始终是人类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任何法律在适用中都面临着解释的问题,解释是发现或利用法律的一项主要技艺。法律解释是法律得以实现的前提,抽象的法律规范只有通过解释者的解释才能变得实际有效,才能与复杂多变的现实相契合。正因为法律解释活动在法律实践中的这种重要地位,使它成为法理学所关注的一个课题,并逐渐形成专门化和独立化的学科,到了近代,更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为楷模,发展出一套法律解释的方法和理论,遂为法学中的"显学"。在法律解释的领域,有关法律解释性质的争论贯穿了法律解释发展的始终。法律解释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对这个问题

  • 标签: 法律解释 法律文本 客观性 主体间性 解释者 法律意义
  • 简介:<正>自20世纪末期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社团革命的浪潮,社会团体的力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个人本位观逐渐受到了团体本位观的冲击,多元主义、公共社团主义等日益彰显,结社自由获得了充分肯定,各种"利益集团"蓬勃兴起,成为参与和影响政府决策、加强社会团结、树立公共精神、增进民主自律的重要社会力量。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趋势加强,国家不再是公共权力的惟一行使者,社会多元化导致了权力多元化,权力已不局限于国家所独占,在国家权力之外与之并存的还有社会权力,其载体主要就是各种非政府组织,即社会团体。

  • 标签: 经济法主体 团体本位 公共服务市场化 社团革命 多元主义 本身违法原则
  • 简介:一直以来,中国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普遍接受和遵循《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船舶所有人责任专属制度,将船舶油污民事责任主体限定为船舶所有人。然而,船舶油污民事责任主体是否具有扩张,即是否可以及于船舶所有人以外的当事方却鲜有讨论。针对船舶油污民事责任主体的扩张,通过对国外立法、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例及理论基础进行详细分析,并结合中国目前船舶油污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认为扩张船舶油污民事责任主体在中国具有必要和可行

  • 标签: 船舶油污 责任专属 民事责任主体 扩张性
  • 简介:高等院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大力加强高等院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讨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性,也应该包括教师的主体性和学生的主体性两方面。本文重点探讨我国高等院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体中,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在高等院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的特征。

  • 标签: 法制观念 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教育 高等教育 法治理念教育主体
  • 简介:近日两则新闻让人瞠目结舌:一则是在温州苍南龙港瓯南大桥一带,杨某在此乞讨了几十年,新来的施某和纪某两个乞丐没把杨某放在眼里,与杨某争抢"地盘",被杨某残忍杀害。另一则是珠海段某在淘宝网向卖家深圳某电讯公司购买了一台三星手机,收到货后发现是水货便要求退货,与卖家多次交涉未果,段某就在淘宝网上给卖家"差"的评价。因为这个"差"评,卖方四人从深圳奔赴珠海将段某砍伤。

  • 标签: 图腾 狼性 社会 三星手机 电讯公司 淘宝网
  • 简介:“法益保护”学说源自启蒙时代的社会损害学说。但这两种学说在描述层面与规范层面都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与下述事实相关,即法益信条并不关系到“社会契约”概念中的社会损害客体,而是关系到将外在世界的对象提升至财富行列的规范评价。因此现在并非以个人权利的侵害来描述社会损害,而是以对个人权利的对象的侵害,或是对完全不属于个人权利的集体财富的侵害,来描述社会损害。从规范的视角来看,法益学说削弱了社会损害概念中还原论的潜质。社会损害不再被理解为对社会契约的逻辑上的否认,而是被理解为规范评价的结果。这一评价的主体和客体并不为法益学说本身所限定,而仅为其特定变体所限定。如果法益学说还应在作为规范违反的犯罪概念之外作为一种补充,它便不能将规范提升到法益的行列。刑法的任务是保护规范背后的对象,换言之,一种考察行为的后果的犯罪概念,能够被视作法益概念本身的规范内容。

  • 标签: 法益保护 法益侵害 社会损害性 描述性 规范性 评价
  • 简介:结果无价值和行为价值的对立,在正当防卫根据判断方面表现为法益衡量说和社会相当说的对立。考虑到中国当下的法治现状和刑法公众认同之需要,正当防卫的判断根据应当采用社会相当说。社会相当的判断是对行为通常性的事实判断和对行为适当的价值判断之二元结构,若以社会相当为判断标准,“旋某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的行为应当成立正当防卫。

  • 标签: 社会相当性 行为无价值 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 公众认同
  • 简介:我国刑法第10条明确规定,犯罪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也都普遍将社会危害视为犯罪的首要的基本的特征。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则它根本不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但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严重程度,也不能构成犯罪。因此,对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及其程度的认定,就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司法实践 主体特征 行为规范 犯罪行为 生产力标准
  • 简介:引言与长久以来法学理论研究侧重规则相对,近年来,关于人的研究日益浮出水面。与此相适应,行政主体理论问题日益成为行政法学研究的重心所在。~①行政法学中的行政主体概念所要探讨者为行政的本源,即行政所由出的主体~②,由此决定行政主体理论问题渗透于行政法学研究的整个过程,直接关涉公务的组织、责任的承担,在整个行政法学中,发挥着基础的整合功能,构成行政法学

  • 标签: 行政主体 中的主体 主体中的
  • 简介:非法学学科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研究成果交集指向其社会和中介,它构成了经济法上社会中介组织的理论基础。法学视野中的社会中介组织处于社会公共经济管理关系中时,民法和行政法无法调整该社会关系。社会中介组织的本质与经济法的宗旨、性质、价值本位等高度契合,其因此具有了新一类经济法主体的唯一身份。经济法主体视角下的社会中介组织理论有利于解决专利权滥用、消费者隐私权保护、公益诉讼、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构建等难题。

  • 标签: 社会中介组织 社会公共经济管理权 社会法
  • 简介:社会危害是俄罗斯刑法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围绕它的争议一直不断。在编纂俄罗斯新刑法典时,就犯罪的一般概念应否继续保留社会危害特征曾发生过激烈的博弈。去留问题解决后并没有消除争议;相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引发了一些新的和新老交织的问题,如社会危害与违法的相互关系,即何者占主导地位;社会危害是犯罪的客观属性还是它的主客观属性;社会危害是否为犯罪所独有的特征。从讨论的情况,刑法学界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呈现对立。我认为,俄罗斯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概念并不成熟,或者说存在先天缺欠,立法关于它的规定以及学者们的阐绎都包含一些自相矛盾之处。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违法性 特征(属性)
  • 简介:我国现行《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债权人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但国内学界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存在着争议。在营利社会并存的现代公司中,该制度尚未能满足对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国外公司立法实践表明了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范围不仅应包含债权人,债权人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拓宽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又是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最佳途径。

  • 标签: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诉求主体 公司社会责任
  • 简介:社会规制基于其规制对象与目标,似乎与成本收益分析天然的不可调和。总结对成本收益分析引入社会规制的各种怀疑与批评,核心在于不可计算。但理论上,方法的改进和定位的修正将使成本收益分析引入社会规制的必要重新凸显;实践中,样本国的社会规制成本收益分析在制度架构面、制度实施面均具有共通特点,并在制度演进面呈现共向潮流。梳理成本收益分析在我国立法的实践脉络和现状,其仍停留在宣示意义上,缺乏系统的实体制度、缺乏明确的程序配套,缺乏刚性要求、缺乏专责实施机关。不可置信是社会规制成本收益分析在转型中国遭遇的尴尬。未来改革,务求进一步深化观念、提升能力、落实制度:应将成本收益分析功能定位于强制决策依据,由各级政府法制办专责、外包为主实施,试点先行,细化并逐步推广。

  • 标签: 社会性规制 成本收益分析 规制影响分析
  • 简介:<正>行政过程(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调整各种相互冲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空间内评价各种利益地位、相互关系,并且有效地调整利益冲突,使之朝向各方利益最大化。只有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达到合理妥当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平衡,行政过程才能达到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标准,才能获得实质的正当

  • 标签: 行政过程 利益平衡 行政立法 行政司法 被拆迁人 行政执法
  • 简介:本文从单位犯罪究竟是几个主体的犯罪这一问题出发,评论指出了理论界现存的两主体说、一主体说以及复合说等观点在适用中的不足。最后在对"双罚制"溯源的基础上,论证了"双罚制"的本质,进而提出单位犯罪是一个犯罪、一个犯罪主体、一个刑罚主体、两个(或多个)刑罚分担对象的"唯一主体说",并对该说的解释功能、立法价值、司法价值进行了论证。

  • 标签: 单位犯罪 主体 双罚制 唯一主体说
  • 简介:司法权具有社会权力的属性,司法独立原则强调的是法官的人格独立,因此,法官自主地考量社会舆论并不违背司法独立原则,反而彰显司法权的社会属性。但是司法裁判对社会舆论的考量是有界限的,司法裁判中的事实认定部分,必须遵守证据裁判原则和直接言辞原则,不能考量社会舆论。法律评价部分可以考量社会舆论,但必须遵循一定的前提。要在司法裁判与社会舆论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可以从司法精英化与司法大众化相结合、限制媒体报导与借助媒体报导相结合、审慎考量与积极引导相结合等方面入手。

  • 标签: 司法裁判 考量 社会舆论 正当性 司法独立
  • 简介:被继承人李青早年丧妻。其独生子李志强有妻刘梅、子李玉林和女儿李玉兰。1985年,李青病故,留遗产房屋六。遗产尚未分割,其予李志强因车祸死亡。在六房屋如何继承问题上,出现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六房屋应由刘梅继承四,李玉林和李玉兰各继承一。理由如下:第一、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即归由继承人承受,二者之间没有时间间隔。继承人是否实际地、直接地占有遗产,并不影响其对遗产的所有权。结合本案,李志强是李青唯一的财产继承人,因此,李青死后,尽管遗产没有分割,但在李志强有继承权且未明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李青的六房屋已当然归属李志强所有

  • 标签: 遗产分割 被继承人 李志强 财产所有权 财产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
  • 简介:上下班高峰期,重庆的公交车很挤,售票员经常在人堆里挤来挤去让上车的乘客买票,好几次售票员对刚上车还未买票的我熟视无睹地走过去,那时候我在想,如果我不主动刷卡买票,也许我就可以省了这次车票钱,但最终我还是觉得这种小便宜还是不要占了。

  • 标签: 善恶 售票员 高峰期 公交车
  • 简介:《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第27条第2款又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标签: 抚养 探望权 父母子女关系 继子女 《婚姻法》 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