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生态、资源、人口、教育、科技等诸多因素,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公益性、整体性的特点。实施生态治理,牵涉到多个行业、多个部门、多个利益主体,需要统筹规划,协调配合,才能确保治理的顺利开展。但目前我国生态治理工作存在着多元治理主体利益冲突、多部门配合失调以及公众参与障碍等诸多问题。因此,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协调观,培育有利生态恢复的生境;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形成多级治理合力;加强部门职能的协调,创新联合治理的体制与机制;强化科学管理,确保治理质量;调动广大公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夯实合作建设的基础等多部门合作与协调势在必行。
简介:有利益的村庄就会有乡村“混混”的身影,乡村“混混”积极介入乡村治理事务,型塑着基层治理生态。在富有矿藏的资源型村庄,对资源垄断利益的维持往往需要暴力,乡村“混混”通过滋扰和压制来参与利益分配。在城郊村庄,征地拆迁涉及各种重要利益,“混混”以暴力和暴力威胁为基础,对“钉子户”形成压力,采取各种边缘或非法手段参与利益博弈。在一些传统农业型村庄,自上而下的各种项目投入落地,项目的争取、实施、推进过程,“混混”都可以参与其中,分享利益。“混混”介入乡村治理,形式上发生在市场和社会领域,政府处于超然位置,可以规避直接的责任。基层政府容忍或利用“混混”参与基层治理,源于行政体制内上下级之间责、权、利分配不对称背景下的“制度创新”需要。基层治理生态的改善,需要从多方面着力。
简介:网络舆情在彰显公民政治态度,保障公众舆论话语权的同时,也导致了情绪舆论、负向舆论以及虚假舆论的滋生和蔓延。将网络舆情冲突控制在政治秩序范围内,防止公共舆论对政府权威的销蚀,是构建网络舆情生态的关键性议题。基于社会稳定大局的考量,要转变政府网络治理理念,以达到网络舆情风险控制与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双重目标。改善网络舆论生态,政府既要充分保障网民网络舆论自由的权利,又要适度干预网络突发舆情,以规范网络生态秩序。同时,在立法保障、制度设计、技术治理、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网络舆情的生态治理,探索构建以“政府主导为前提,法律规范为基础,行政监管为依托,行业自律为保障,技术支持为辅助,公众监督为补充”的多元主体合作模式。
简介:今年以来,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徐汇的有效实施,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聚焦环保工作瓶颈,监督区政府深入开展生态源头治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地落实。专题视察破瓶颈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精细化专项监督调研的工作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源头治理作为监督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点内容。方案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醇晨担任组长,各位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方案通过以后,区人大常委会发动人大代表广泛参与,加强各专工委之间,专工委与街道人大工委、镇人大之间的整合联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源头治理的瓶颈问题深入开展监督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