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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传统的"事实—虚构"二分法法学叙事中,法律拟制常常被视为法律上的虚构,而奠基于经验主义怀疑论与康德批判哲学的拟制哲学则对法律拟制提出了不同见解。在拟制哲学提出之后,纯粹法学、论题学法学与类型理论以拟制哲学为资源,回应了法律拟制问题。拟制哲学可以成为法律拟制的哲学基础。依据拟制哲学,法律拟制并非纯粹虚构,其毋宁是法律的本质属性。在拟制哲学的视野下,法律天然具有拟制属性,而通常所言之法律拟制,则系具有实践价值的类推。

  • 标签: 法律拟制 经验主义怀疑论 康德哲学 拟制哲学 类推 纯粹法学
  • 简介:法律拟制是一种立法活动,但不同于一般的立法活动,具有创造性、法定性、非普适性和构成性。法律拟制是法益保护思想的直接产物,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法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刑法的首要目的正是法益保护,这是法律拟制正当性的根据。一切刑法问题都围绕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两个机能展开,法律拟制也不例外。只有两者平衡,才能保证法律拟制充满活力。

  • 标签: 法律拟制 法益保护 人权保障 罪刑法定原则
  • 简介:转化犯是指在实施某一故意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因又实施了一行为或者出现了某一较为严重的结果,而超出了原基本罪的构成要件范围,基于罪刑均衡原则的要求,刑法特别规定在这种情形下犯罪发生了转化,并以转化后的犯罪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某些刑法条款之所以既被认定为转化犯条款又被认定为法律拟制条款,主要是因为转化犯与法律拟制之间存在转化犯内涵的法律拟制性和转化犯外延的法律拟制性这两个方面的关联性。而这就决定了转化犯与法律拟制的主要差别在于其外延的大小。详言之,转化犯条款中仅包含了对客观行为的法律拟制类型中将数罪拟制为一罪和将此罪拟制为彼罪的情形,以及对主观方面的法律拟制类型中部分法律拟制条款。

  • 标签: 法律拟制 转化犯 罪刑均衡
  • 简介:注意规定是将原已符合基本规定的行为,提示性地加以规定,并不改变基本规定的内容;而法律拟制是将原本不符合基本规定的情形也按照基本规定处理.故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本文以刑法分则中的具体条款举例,对二者的概念、分类、意义进行阐述。

  • 标签: 注意规定 法律拟制 共同犯罪
  • 简介:法律拟制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技术,具有虚构性和决断性两大特征,可以避免立法上不必要的绕路和适用上论证的困难。在法治国背景下,法律拟制只能是立法拟制,不包括司法拟制。现代立法中通常采用"视为""以……论""依照……定罪处罚"等具有扩张性的表述方式规定法律拟制,但仅仅通过形式判断,还不能揭示其规范内涵。为了区分法律拟制、其他拟制以及类型化的立法,应当从规范意义上理解法律拟制,并通过规范目的划定能够等同评价的构成要件的存在范围。

  • 标签: 法律拟制 司法拟制 类型化 规范构造
  • 简介:“暴力袭警”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法律拟制和注意规定两种解读,前者认为,暴力袭警从重处罚的依据在于警察作为暴力实施对象的特殊身份;后者认为,从重的依据在于“暴力袭击”这一妨害公务的行为手段,突出警察身份只是迫于袭警案件多发的社会现状而作的立法宣示。经对该条款立法背景、文本涵义的分析,该条款的设置仅仅是通过在立法中将“袭警”明确列举出来以实现一般预防目的,因而注意规定的解读更符合立法原意。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司法实践中对“暴力袭击”应作相对严格的认定,只有具有主动性、攻击性的暴力才能认定为袭击,为了摆脱警察控制而实施的不具有攻击性的轻微暴力则不能构成。

  • 标签: 暴力袭警 袭击 妨害公务 法律拟制 注意规定
  • 简介:推定与法律拟制具有结构和功能上相似的表象,对二者的比较往往依附于对推定或者拟制的研究之下,其结果就是对定性不明的部分法律条文各执一词,难有定论。相比于拟制而言,推定之下尚有重要的分类并呈现不同特征,建立先分类再比较的递进式方法,可以从下位概念入手研究,解决推定与法律拟制区分困难的问题。

  • 标签: 推定 法律拟制 分类方法 界线
  • 简介:法律拟制作为一种重要的立法技术,其正当性却一直备受质疑;由于立法者认识的局限性和思考的图像性,不可能通过符合纯粹逻辑的方式制定法律,采用相对简化的规则设置拟制的条文就成为难以避免的现象;在同一性与差异性辩证互动的诠释循环的思考路径之中,两个不同的构成事实具有同一的意义和关系是制定法律拟制的决定性因素;同一的意义和关系是诠释循环中形成的比较点,具体表现为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本质沟通了实然与应然,是制定法律的本体和核心。法律拟制并非立法者恣意的行为,需要通过事物的本质所展现的规范目的来控制其正当性。

  • 标签: 法律拟制 正当性 诠释学 事物的本质
  • 简介:<正>一、法律虚拟与拟制的词义区别法律虚拟和法律拟制,在语义与概念上是两个有关联又有重大区别的词,二者在中英文中的构词法、词义着重点、词义初始含义上都不同。首先是在英文词义发生学上的区别。杨奕华教授文章中“法律虚拟”的英

  • 标签: 法律拟制 法哲学 法律规则 虚拟 罗马法 拟制血亲
  • 简介:早在两百多年前,精通英国宪法的政论家德龙(DeLolme)就曾评论道:'英国议会除了不能把女人变成男人或把男人变成女人外,可以做一切事情。'[1]两百多年后的今天,英国议会虽然已经没有这样大的权力,但仍然可以通过立法规定:在某种情况下,'将男人视为女人'或者'将女人视为男人'。这种有意将明知为不同事实等同视之的法律思想或方法就是法律拟制。[2]法律拟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思想与方法,

  • 标签: 中的法律 分则中的 刑法分则
  • 简介:《立法法》第25、44、58条对法律公布的规定存在若干缺陷.人们主要对“公布”是“签署”(法律性概念),还是“刊登”社会通用性概念)表见不一,而这两者本质上都是拟制的.法律公布是一种拟制,一种制度性事实,应受到物质生活条件和价值观的制约.法律公布的成功运作要综合民主动力、限度认识、效益衡量、程序安排、媒介选择等因素.在法律的纸面时代,将报纸刊登而不是长官签署、网络转载视为公布更合理.《立法法》对法律公布的规定应区分签署与刊登,明确法定载体,明确接收者,精确用语.

  • 标签: 《立法法》法律公布 签署 刊登 法律拟制 制度完善
  • 简介:指示规定与法律拟制在其与基本规定的关系、适用条件、功能等方面存在不同,将之加以区分实属必要。区分指示规定与法律拟制可从其是否将不同的行为等同视之、其适用的罪刑规范是否具有可选择性以及如果删除它是否会导致司法处断不一的后果等方面来判断。刑法分则中原来被认为是注意规定或法律拟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等规定均是指示规定。

  • 标签: 指示规定 法律拟制 基本规定
  • 简介:私法拟制系罗马私法,乃至现代私法上都极为常见的法律现象。罗马私法藉由拟制而实现了对既定私法规则的柔性突破,并促成了私法的有机发展。罗马私法拟制蕴含自然法与实在法二元化思考的价值因素,同时也包含地方论与决疑术的方法因素;此外,罗马私法教义拟制还在法典化背景中具有体系整合与价值宣示功能。

  • 标签: 罗马私法 法律拟制 私法拟制 裁判拟制 教义拟制
  • 简介:在区分法律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规定时,应综合考量各种标准,包括论理解释优于文理解释原则、被法律等同视之行为的刑法价值相当原则、目的解释原则、有效解释原则、体系解释原则。刑法第247条属于法律注意规定,不具有杀人故意的刑讯逼供致人死亡行为并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 标签: 法律注意规定 法律拟制规定 刑讯逼供致人死亡行为的定性
  • 简介:标题是一篇公文最重要的组成要素,被誉为公文的“眼睛”和“窗口”。公文标题是对公文内容的高度概括,阅读标题是获取一篇公文主旨最快捷、最重要的途径。因此,准确、恰当地拟制公文标题非常重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公文标题在结构、表达、格式、语法等方面存在诸多错误,本文拟从实例出发,逐一进行分析。

  • 标签: 公文标题 拟制 例评 组成要素 “眼睛” 公文内容
  • 简介:新闻标题的拟制已有相应的理论,但是,新闻的写作实践远远比理论要复杂得多,凡是在理论上几乎是规律的地方,有时恰恰是新闻标题拟制中的难点。因为,实践与理论有时是矛盾的,实践与理论之间有相当的距离。

  • 标签: 新闻标题 新闻写作 新闻价值 叙述方式
  • 简介:介绍了基于现代数控虚拟制造技术的基本内容,并以某零件为例进行了详细工艺分析与虚拟制造仿真技术研究,进行了该零件的切削仿真,开发了后置处理器,实现了机床碰撞系统的虚拟仿真。为解决此类复杂零件的高效数控加工提供了新的方法。

  • 标签: 虚拟制造 UG切削仿真 碰撞仿真
  • 简介:公文,作为一种记录和传递信息的书面文字,是各类机关与组织在其工作中普遍使用的工具,它是使党和国家这部大机器正常运转的血液,对于党和政府组织与领导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建设、科学文化事业和管理社会生活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公文所具有的重要性及权威性,决定着公文标题特点的明确性与拟制的严谨性。尽管目前各类文书著作林立,但对公文标题研究的专文却并不多见。我们不揣浅陋,对公文标题的性质特点及拟制原则试作粗浅探讨,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 标签: 书面文字 下级机关 不揣浅陋 专文 部大 领导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