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模糊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已经出现某种瑕疵,需经特定的程序予以重新确认的债权。模糊债权属于法学的范畴。它的基本特征是:(一)模糊债权的前提是原始债权已经产生。当事人之间,基于某种经济法律事实,形成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从而使债权人享有债权,该债权即为原始债权。所以,从一般的法律关系来看,原始债权是客观存在的。如:由销售一部汽车给乙,乙应当付汽车款8万元,但未支付,甲因此享有8万元债权。(二)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已经出现某种假疵,该想疵为债权人最终实现债权设置了障碍。所以,模糊债权是实现债权过程中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原始债权的异化和演变,这是模糊债权最显著的特征。如:乙欠甲汽车款8万元,
简介: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届时香港将作为一个特别行政区而成为我国主权下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现行香港法律与我国全国性的法律在内容上存着极大的冲突。随着收回香港时间的迫近,我们有必要正视这种冲突并寻求妥善解决的办法。香港刑法是香港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现行香港刑法的内容一方面包括直接引入香港适用的英国刑法;英国政府为行使其对香港的统治和控制,根据香港地区实际情况而由英议会专为香港制订或由香港立法局制订的刑事法令;英议会为英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