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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在我国,量刑偏差及不平衡比较严重,同种犯罪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审判人员的处理而受到轻重悬殊的刑罚裁量。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特别是偏轻、偏重的现象较为普遍。华东政法学院所做的量刑问卷调查表明,30%的案件处理和30%左右的审判人员的主观判断出现偏差,偏差程度少则半年,多则10年以上。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引起不少专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他们在分析量刑不平衡原因的基础上,对标准量刑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其中

  • 标签: 标准化 最低法定刑 量刑情节 影响量 指标体系 问卷调查
  • 简介:技术标准限制竞争的实质是权利滥用,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规制技术标准行为的一般进路是先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权利滥用,再分析该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在诸多判断权利滥用的标准中,应选用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并运用三阶段系统判定法进行判定。判定不构成权利滥用的技术标准行为,按照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处理;判定构成权利滥用的,利用合理原则进一步分析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对于违法的技术标准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标签: 技术标准化 市场竞争 反垄断法 权利滥用
  • 简介:我国标准的历史早在秦朝就有统一规范的文字和度量衡,秦砖汉瓦就是标准的产物.标准已成为服务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现代生活七要素衣、食、住、行、乐、购、游样样离不开标准,已经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标准条例(草案)》,提出标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必须强化标准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执行国际标准和国家强制标准,制定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必须严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以提升陕西品牌的质量和影响.审议时委员们强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标准发展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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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作为一门高度实践性的学科,法学专业教师制定相应的教学模式或标准,提高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质量是巩固该学科特征的必要途径。在法学若干门主干课中,《中国法制史》相对而言比较缺乏实践性,是一门比较单纯的且具有史学特征的理论课。

  • 标签: 《中国法制史》 标准化研究 教学模式 案例 课程实践 学科特征
  • 简介:京津冀协同发展离不开京津冀区域司法协同治理,长期以来,京津冀三地司法发展呈现差异化、失衡化形态,这必将影响区域司法协同治理的实效,三地法院裁判规则的冲突、“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审判监督指导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司法裁判权威性受到质疑。以近年来天津法院司法标准改革实践为样本,探索实现京津冀区域司法裁量标准的可行路径,即确定司法裁量标准的种类和内容,制定实体性裁量标准的方式,加强参考案例研究,加大京津冀法官培训交流力度。注意客观面对三地法院的司法差异化现实,防止不当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避免忽视事实认定的裁量标准

  • 标签: 司法裁量 协同治理 裁量标准 案例研究 共享培训
  • 简介:司法程序现代是在传统司法程序基础上不断扬弃而形成与新的社会背景相适应的更为合理科学的现代司法程序的过程。司法程序现代标准不但是司法程序现代化成果的衡量标准,同时也指向现代司法程序所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司法程序现代标准包括形式、价值和实践三个方面,形式标准可以区分为周延性和体系性两个方面,价值标准则包括公正、和谐和效率三个方面。

  • 标签: 司法程序 现代化 标准
  • 简介:早在25年前,中央就开始关注和研究财产申报法制建设,出台过规定“草案”,也曾列入“八五”立法规划。近年,地方相关“立法”活动频繁,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若没有中央立法顶层设计之决心,地方实践恐难继续往下推动,现有制度也恐难落于实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是现代反腐、防腐的有效而必要的制度,契合庞大文官群体反腐之需要,是透明政府理论延伸及公职人员个人生活的体现。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制路向,应从三个方面重点突破:扩展申报主体的范围,穷尽申报内容,明确申报时间。

  • 标签: 公职人员 财产申报 申报主体 申报内容 申报时间
  • 简介:证明标准是诉讼中极其重要而又难以准确把握的问题.为了将证明标准的研究推向深入,需要从新的视角对其进行考察.证明标准具有无形性、模糊性、法律性、最低性等特征.证明标准的确定受诉讼证明的特殊性、案件的性质、事实的重要程度、证明的困难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裁判者适用证明标准错误有把握标准过高和过低两种基本形态,它们都将导致认定事实错误.

  • 标签: 证明标准 诉讼证明 裁判者 事实错误 适用 法律性
  • 简介:本文根据刑法典的有关规定,阐述了中介组织人员犯罪的立法背景,对中介组织人员犯罪的理性思考,还对社会中介组织人员的具体犯罪进行了分析。

  • 标签: 中介组织 人员 犯罪
  • 简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兼职制度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新中国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组成人员兼职的历史条件,即在战争时期以夺取政权为目的的革命过程.奠定了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兼职的社会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巩固革命政权实行军事管制的政治权力结构为兼职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制度提供了的社会基础;1954年宪法制定参考革命时期的实践基础、历史经验与国际经验成为宪法确立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兼职的制度基础。1954年宪法规定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组成人员兼职制度以后.逐步在专职方面努力。1982年宪法在此基础上继承了这个制度。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专职的进程不断深入且主要体现在发展逐步提高专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比例,增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增加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数提高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比例,改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文化水平和年龄结构。回顾这些历史经验对于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与专职改革有着积极的历史借鉴基础。

  • 标签: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组成人员 专职制度 历史经验
  • 简介:<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了三种新罪名,即侵占罪、商业受贿罪和挪用资金罪。《决定》颁布后,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贪污和挪用的,将分别按上述三种新罪名处罚。但《决定》第12条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决定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规定处罚。故同样一个犯罪行为,因主体是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从事公务 国有企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补充规定 公司法
  • 简介:2009年10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这一法案的通过,填补了我国在驻外外交人员的管理、职责、待遇、外交衔级的授予和外交职务的决定主体等领域的法律空白,对于建设高素质、专业的外交人员队伍,确保驻外外交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我国的外交事业在法制、规范、科学的管理下稳定发展、壮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外交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 解读 履行职责 会议讨论
  • 简介:情商是司法人员必须具有的一种社会智力,它对司法人员开展司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加强对司法人员情商特殊性的研究以及对其培养方法的深层探讨。

  • 标签: 情商 司法人员 培养方法 情绪 理性
  • 简介:我国新修订的《标准法》在顶层设计方面不再区分标准适用的效力层级,但在司法裁判中,涉及标准之适用问题仍应作区分.标准与法律均为规范性文件,都追求秩序,但标准本身没有法律效力,尚需借助法律的力量以实现其对秩序的追求.在司法审判中,标准的作用远远大于其仅作为证据.一方面,标准在民事审判中,不仅可以通过意思自治进入法律领域,形成权利义务关系;还可以补充法律、合同的漏洞.在民事审判领域,应当优先适用高质量要求的标准.标准还是侵权责任构成的客观事实要件,若违标致害,还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另一方面,标准在行政、刑事案件中,标准不仅扮演着“标尺”的角色,还扮演着“权利安全阀”的重要作用,故在公法司法领域,宜优先采用最低质量要求的标准,即强制性国家标准.

  • 标签: 标准 法律渊源 强制性标准 标准化法
  • 简介:<正>离婚是一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由于封建的、资产阶级的传统习惯的影响,或由于实际问题而使感情起了变化,或由于其他变故,远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美满良缘,总有一些夫妻由“有情人”变成“无情人”,因而离婚纠纷仍然是我国当前民事纠纷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而且离婚纠纷有时会闹得十分尖锐,往往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不离就要砍要杀;而另一方坚决不同

  • 标签: 离婚原因 马克思恩格斯 夫妻感情 婚姻关系 资产阶级思想 民事纠纷
  • 简介:第一、监督机制不完善,权力制约无力是造成司法人员犯罪的主要客观因素。腐败和权力相伴而生,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监督不力主要表现在一是上上下下对司法人员监督意识不强,总认为司法人员不会犯法,或不会明显犯法,缺乏监督或自觉不自觉地放松监督。二是监督机制不全,对权力缺乏必要的制衡,导致行为的随意性。有的虽制定了监督制约措施和方法,但缺乏得以顺利实施的保障制度;有的借口司法机关工作特殊,工作缺乏透明度,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难以监督。因此,工作中不能有效约束司法人员严格执法办事,客观上对一些滥用职权、佝私枉法等违法行为起到了放纵作用。三是执法部门领导护短。对下属人员的错误、违法苗头未能引起足够

  • 标签: 司法人员 违法犯罪 监督机制 严格执法 封建特权 资产阶级腐朽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