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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追随时代精神追寻时代真理——《法的时代精神》一书自序●郭道晖呈献于读者面前的这本书①,记录了我转入法律界、法学界18年来的思想轨迹。虽则它只是我这些年来笔耕的部分成果,但如果依写作时间顺序追踪我的思想脉络,或许可以略窥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的发...

  • 标签: 时代精神 精神追寻 中国法学 中国法制建设 真理 马克思主义法学
  • 简介:《法国民法典》不仅是资本主义世界最早的民法典,也是世界上最长寿的民法典,至今已经实施200个年头了。在这200年中间,许多国家主动或被动地接受了这部法典,加入了大陆法系法国家族,《法国民法典》因此而成为大陆法系的一面旗帜。在过去的岁月里,它受到无数赞誉和无上景

  • 标签: 《法国民法典》 时代精神 民法典 资本主义国家 政治斗争 侵权行为
  • 简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强调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新时期的艰苦奋斗是开拓创新精神与实事求是的有机结合,是奉献精神与节约俭朴的有机结合。

  • 标签: 艰苦奋斗 时代特色 思想政治工作 中国
  • 简介:法治精神指的是观念层次上的法治。揭示法治的内在精神旨在加强法治的“软件”系统建设。法治精神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法治理想;二、对法律的信仰;三、法治的价值取向;四、治法原则。

  • 标签: 法治 法治精神 理想 价值 信仰 原则
  • 简介:<正>《民法通则》颁布已有三年,它所确立的原则打破了传统民法理论的坚冰,至此,我国法制和法学走到了一个广阔的新天地。但它规定的精神损害的范围狭隘,未把刑事犯罪案件中的精神损害纳入其中,也未确立赔偿的标准和原则。以致法学界众说纷纭,司法实践中也处理不一,使得这一制度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精神损害的本质、范围和赔偿原则加以明确。本文拟对这个问题作一探讨。

  • 标签: 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 加害人 受害人 人身权
  • 简介:一我倾向于把这本书看作一个宇宙间的个体表达宇宙观的宣言书。同时,作为人类的一分子,作者还向我们传达了他对我们的生存焦灼、不安和忧虑。因此,我把它的内容粗略地分为两部分,即关于宇宙的本体论(作者好像不喜欢本体论这种表达),以及关于人类的生存论。

  • 标签: 《法的自然精神导论》 宇宙观 本体论 宣言书 生存论 人类
  • 简介: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人精神上的损害要重于身体上的损害。然而,在我国精神安宁权并没有得到立法的认可。将精神安宁人格利益纳入到具体人格权中是对人们人格权的更有力的保护。

  • 标签: 精神安宁 人格 利益
  • 简介:<正>列宁是国际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他虽然在世仅有五十四个年头,但是,他对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都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列宁从事革命活动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历史发展中不断提出的新课题,勇于探索,勤于研究。善于总结历史经验和群众创造,在实践中不断地把马克思主义推向前进。今天,当世界正处于重大变动的历史时期,回顾列宁在理论活动中的探索精神,是有重要现实意义的。

  • 标签: 马克思主义 列宁 社会主义 无产阶级政党 探索精神 布尔什维克党
  • 简介:<正>问题的缘起如果说,西方法学史上有一种源远流长、一脉相承的法的精神的话,那就是自然法了。那末,自然法是不是古老的中国法的精神呢?自本世纪初中国创建近代法学史至今,可以说,大多数法史学者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在我国,中国古代法属自然法的最早提出者是学界巨子梁启超。他在1904年写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十分肯定地说,儒家的法理学是“自然法”。陈顾远先生的《中国法制史》出版于1934年,其中写道:“中国法制近于自然法或正义法”。陈是中国近代法史的的开山者之一,他的观点,在法史学界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

  • 标签: 自然法学说 先秦儒家 古希腊 法思想 中国古代法 中国法制史
  • 简介:本文作者认为:《民法通则》的颁布使中国民事立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平等是民法调整对象的共同特征。同时也是民法的首要原则与根本信念。平等使民法具备独特的调整对象,是《民法通则》对调整对象的突破性贡献。民法中的主体平等与宪法中的平等具有不同的含义与地位,但它们之间具有天然的联系,契约制度成为二者的纽带。平等原则也决定了民法独特的调整方法:确定民事权利义务的方式;对交易安全的完善保障;对人身权的独特保护方式;商法中的平等交易原则的体现与功能。平等原则的树立是中国民法走向未来的起点,它对中国未来民事立法和法律适用提出了基本的要求。

  • 标签: 中国民法 一般人格权 平等原则 具体人格权 调整对象 法律行为
  • 简介:本文主要对于作者精神权利的设置、精神权利与人格权制度的关系等问题进行研究,同时探讨了作者精神权利制度对于艺术创作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作者精神权利制度的完善方法,主要有扩大精神权利的赋权主体,设置新的著作权制度防止精神权利对艺术投资和艺术创作的影响,在精神权利与人格权权利竞合的情况下赋予作者选择权,以及完善继承人不保护作者精神权利时的救济措施。

  • 标签: 精神权利 人格权 艺术创作 权利竞合
  • 简介:<正>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既要惩罚罪犯又要保护人民的原则。为更好地执行刑法,恰当地处理有关精神病患者的犯罪问题,本文现就以下有关问题作一简要介绍。一、精神病患者凶杀的病理起因精神病患者发生凶杀时都具有一定的病理起因,因此了解、分析、查明这些病理起因,对于我们鉴别精神正常与精神异常凶杀,分清由何种精神疾病引起,判断作案时的责任能力等皆有极大的帮助。常见的起因有以下几种:

  • 标签: 精神病患者 凶杀行为 精神医学鉴定 精神病人 责任能力 精神异常
  • 简介:由于刑事责任的承担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认识和控制能力,某些精神病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没有认识或无法控制,因而无法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也就成了刑事辩护的重要事由。在美国刑事审判中,精神病是无罪辩护的重要理由,判例法与刑事立法共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精神病辩护制度。在美国,精神病辩护制度的存废问题一直备受争议;精神病法律标准处于变化之中,各法域标准不一;精神病辩护的提出、审理程序、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裁定及专家证人的作用有其特点;因精神病而判无罪者的关押与释放形成了特定规则。我们可以借鉴其制度的某些合理因素,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精神病辩护制度。

  • 标签: 精神病辩护 存与废 法律标准 审理 关押与释放
  • 简介:一、抚慰金条款的新调整依照《德国民法典》原第847条第1款(该条属于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在侵害身体、健康以及剥夺自由的情形下,受害人也可由于非财产损害而请求合理的金钱赔偿。这里所说的请求合理的金钱赔偿,即抚慰金请求权。这是《德国民法典》从颁布时起就明确规定的抚慰金条款。在《德国民法典》中,抚慰金(Schmerzensgeld)属于非财产损害金钱赔偿的一种。从《德国民法典》原第847条第1款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抚慰金适用不仅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而且被限制在侵权行为法的范围之内。

  • 标签: 《德国民法典》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金条 侵权行为法 非财产损害 变革
  • 简介:精神鉴定意见仅是证据的一种,必须经过控辩双方的质证和法庭的认证才能被采信。司法实践中,精神鉴定意见在质证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形式化。精神鉴定人的出庭以及精神专家辅助人的设立,是保证鉴定意见得以有效质证的必要措施。精神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原则上由法官自由判断,但是不得违背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精神鉴定意见对法官具有约束力,在不能提出拒绝理由的情况下必须承认此鉴定意见的证明力。

  • 标签: 精神鉴定意见 司法判定 质证 证明力
  • 简介:<正>当今世界,围绕着人权这一主题的著作浩如烟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著名宪法学家路易斯·亨金所著《权利的时代》,堪称人权学术著作海洋中的一座波峰。亨金在本书英文版前言中称,我们所处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这一时代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人权观念得到了普遍的接受。正是在这样一个主题之下,亨金以一个宪法学家的独特角度和学识,从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广阔领域精僻地分析和概括了国际人权运动的起源、发展与成

  • 标签: 国际人权公约 人权观念 权利观念 美国宪法 个人权利 国会
  • 简介:面对不断攀升的犯罪,善良的人们总是期望借助科学的灵丹妙药,将所有犯罪分子手到擒来.

  • 标签: 测谎仪精神 精神刑讯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