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古代判例法与普通法系的判例法的异同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重点。中国古代判例法与普通法系的判例法的相同点有:认识论上都以折衷可知论为基础。中国古代虽然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有可知论的立场,但到战国晚期,特别汉朝时开始出现折衷主义的思潮。中国古代判例法在先例创制上由于受到儒家等道德伦理的影响,具有很强的实质性说理取向。两者的不同点有:中国古代判例法的效力来源基本上是一种权力结构下产物,而普通法系却是一种习惯、非权力下的产物。比较分析两者可以发现如下结论:判例法的运行对社会权力结构与社会价值语境具有很高的依赖性,于是不同国家、不同社会、不同时期由于社会权力结构与社会价值语境的不同,所以导致了相应国家、社会和时期的判例法呈现出不同特点。
简介:柏拉图所经历的一系列政治危机对其一生影响极大。①他目睹了其祖国雅典从一个显赫的伟大帝国,到卑微及几乎毁于一旦的过程。他见证了其亲属和朋友,这些反动的三十僭主成员之间的暴力阶级冲突,他们沉湎于野蛮迫害以致使常规参政行为变得令人排斥。当此残暴政权由一个无序的“民主”所承继,且把雅典“最善之人”———其钟爱的偶像苏格拉底———判为死刑时,他所有的幻想彻底破灭了。②柏拉图穷其全力所展现的抱负,就是探寻一种比政治领袖所言更深刻及更令人满意的表述。其最为显著的实践效果就是他所创办的学院,在此,许多立法和法典编撰的未来领袖们得到培训。③其经久不衰的成果就是存续了几乎2500年之久的人类思想史上最杰出的成就———柏拉图的哲学,它奠定了政治理论和法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