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服务商是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其成长和利益维护应该得到足够重视,但更应注重实现网络环境中权利人、网络服务商、网络用户以及公共利益等各方之间的利益平衡。我国“避风港原则”的具体措施为“通知+删除”制度,而加拿大独树一帜实行“通知+通知”制度,通过对这两种制度的分别研究和比照剖析,两者在维护各方利益方面各有所偏重,并未真正实现各方利益尽可能有效的平衡。基于此,建构出“正反通知+删除”制度,以期对完善我国现有的“避风港原则”提供借鉴。
简介:版权补偿金制度较为有效实现了版权人、消费者与设备生产及销售商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该制度即便在数字环境下面临许多挑战,依然不失其存在的价值。我国建立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必要性包括数字时代私人复制盛行、网络盗版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版权人权利保护和救济乏力等。然而版权保护法律体系、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和公众版权保护意识等方面的不足严重制约了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建立。为此,有必要先行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允许版权领域的"法官造法"、版权人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以及加大相关学术研究的力度。
简介:<正>破产是特定情况下的一种偿债机制。当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通过破产制度来解决债务危机,既保证了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又保存了债务人的再生能力。破产法律制度,以为社会提供了一套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途径,而被称为经济变革时期的宪法。
简介:<正>20世纪以来,以证券投资基金、退休基金和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商事信托在全球得到迅猛发展,美国目前90%以上的信托资产都属于商事信托,日本信托业也几乎全是以商事信托形式存在,我国台湾地区的信托业务项目也以金钱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简介:一、生态文明建设对法治建设的意义生态文明是近几十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文明形态。从全球范围的历时性角度看,"生态"一词不过百年的历史,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之后新的人类文明形态。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原始社会(狩猎文明)、农业社会(农业文明)和工业社会(工业文明)三个文明形态,目前正在进入生态文明阶段。1987年中国著名生态学家叶谦吉先生在全国生态农业问题研讨会上,首次提出了建
简介:<正>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在政府管理部门倡导、市场经济活动需求下,一批行业协会先后产生;这些行业协会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规范、实现行业自律、维
简介:<正>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简称REITs)风险的规避问题,本应是任何一位研究REITs的理论界或实务界人士都必须关注的问题,但在国内却至今少有人问津。或许,是因为急于引进这一在国外比较流行的制度到中国,如在引进之初即
简介:比较法上,商人概念的立法较为成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立法模式:第一种以德国新商法代表,即主观主义或商人主义立法模式,其对商人的概念进行直接的规定;第二种是以法国商法为代表,即客观主义或商行为主义立法模式,其要旨是先规定商行为的概念,再由商行为导出商人的概念;第三种以日本商法为代表,即兼顾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折中主义立法模式,但
简介:<正>一、金融市场对市场经济发展具有"粗调"与"微调"的双重影响(一)金融市场既是发展市场经济之成果,又是深化改革开放之必需,为实现社会科学发展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运行机制
简介:基于学理分析,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并非技术法规,与强制性标准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异。但并不能就此否定推荐性标准属于一种官方文件,也是一种公共产品,从而不具有著作权。从社会效果方面来看,也不应当赋予推荐性标准以著作权。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推荐性标准的传播和使用,增进社会公益。
简介:“独创性”这一版权法术语译自英语originality。在英语中,版权法的originality一词指向的是作品获得版权保护的条件,它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版权作品源自作者的独立创作,这是取得作者身份的重要品质;二是版权作品存在最低程度的创造性,这从本质上反映了作品的性质或状态。①由此可见,独创性概念本身包含了消极和积极两个层面的含义。消极层面是指作品不得抄袭,而必须形成于作者自身的努力,
简介:<正>保险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美国保险法》中是一项颇为重要的制度。该制度的运用促进了美国保险业的诚信经营。我国保险业面临的诚信危机,已严重制约了保险业务的发展,因而分析借鉴美国的这一制度,对完善我国的《保险法》,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简介:国家版权局2009年出台了《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于2009年4月正式开始为期两年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11年9月9日经国家版权局验收考核正式挂牌。下面,笔者对青岛市的创建工作加以总结,以期对全国的版权工作有所促进。
简介:
简介:<正>当前,在商法学界探讨制定"商事通则"这一大的背景下,商事行为理论的重要性逐渐浮出水面,这一受到商法学界学者忽视甚至备受民法学界学者歧视的领域应该获得学界应有的关注。但是有关商事行为法律制度的研究在我国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这
简介:<正>违反《破产法》上的债权人平等受偿原则,使个别债权人得到优于破产分配的清偿的行为,一般被称为偏颇性清偿或优惠行为(preference)。在各国或地区破产立法中,都有规制偏颇性清偿的法律规则。偏颇性清偿规则是《破产法》上的重要实体规范,也
简介:一、引言有学者表示,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具有实质的"宪法性"地位,被称为"私法中的宪法"。~①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等基础性法律关系,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已然被视为诸法之基础。于是,为了完善民法体系的逻辑性,方便司法人员的实践性操作,民法典的制定
简介:今年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颁布300周年,也是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颁布100周年。对于近三十年来主要致力于规则建设、应对新技术挑战的中国知识产权界而言,这是一个暂且摆脱当下急务的逼迫、游心于远地回顾历史的难得契机。
简介:<正>一、引言公司法适用中的难点有多种不同的表现,但概括起来,主要是如何把握不同法律规范的拘束力和效力判断,以及如何认定违反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的后果。2005年《公司法》颁布以来,人们对于强制性法律规范的适用关注比较多。在这方面,不仅有许多论著,也有不少判例发生。并且,对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因其效
简介:所谓古文点校,是指依据文字规则、标点规范,对照其他版本或史料对相关古籍划分段落、加注标点、选择用字的过程。古文点校的本质在于最大限度复原古文原意,因此必然受到上下文内容、时代背景、历史事实、古文语法等诸多限制,点校者在事实上无法做到任意取舍,因此在表达结果上必然是趋同的,而只能有限表达的智力成果不能构成作品,对于此类智力成果的保护,可以寻求邻接权的保护。
“正反通知+删除”制度的建构
论我国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建构
浅议我国消费者破产制度的建构
我国商事信托制度建构中的法理思考
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行业协会法律保障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构的影响
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风险规避机制之建构
“商人”本质要素:主观意义营业——兼论商主体制度的法律建构
论金融现代化与和谐社会的建构——以金融法治为中心
论我国推荐性标准的可版权性
浅析独创性概念
美国保险法上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可保性
充分认识版权示范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加快版权工作长效机制的构建
直销立法的迫切性
商事行为独立性:质疑与回应
论《破产法》上的偏颇性清偿
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的统筹与安排——论商事通则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对著作权法近代性的几点思考
公司法任意性法律规范适用的留意点
论古文点校智力成果可版权性的证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