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伯威书》(以下简称《书》)是现存最早的一部阿拉伯语语法典籍,为早期阿拉伯语语法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书》中的很多思想历经后代学者的发展形成了传统阿拉伯语语法学的重要理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变因理论研究的是改变语法成分格位的因素(变因)及其变格作用,主要应用于语法成分的格位分析。尽管变因一词在作者西伯威的论述中尚未发展到理论术语的高度,但是变因的概念以及相关的表达在《书》中确有十分明显的体现。理论上三大词类中的最强变因——动词是西伯威在《书》“绪论”部分之后最先安排的内容。动词的变格作用成为其他词类也被纳入讨论的依据,动词及物的特性与变格作用的强度则被西伯威反复运用在分析中。本文通过考查及物和强度两个概念与动词变格作用的关系,探讨西伯威在分析时如何发挥这两个概念的核心作用及其在论述中反映的特点,以期了解变因理论的思想雏形。
简介:19世纪国际法学的核心思维结构是“非政治”的实证主义。通过检视该时期国际法学文本中关于中国的表述,可以清晰地考察出这种思维结构的特征。界定中国等非西方国家是否拥有“国际法共同体”身份资格的“文明”标准,事实上是不清晰的。随着实证主义思维的渐趋得势,对于鸦片战争本身合法性的探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对不平等条约合法性的判别,仅限于依据契约法的形式规则,而忽略了国际间武力关系不对等的残酷现实。“文明”标准的晦暗不清,并未阻止这一话语本身被国际政治现实所利用,而日本则是这方面的最杰出学生。由于拒绝思考“政治”议题,国际法学对19世纪帝国主义在中国等国的扩张非但不能限制,反而在事实上予以默认。在对学科历史进行回顾的基础上,新时代国际法学家有必要对自身的方法论保持警醒,并更负责任地投入到“政治”议题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