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检察制度研究是我国台湾地区法学研究中一个比较活跃的研究专题和领域,多年来,一直保持着一定的'热度'。台湾检察制度研究具有三个主要特点:学术紧随实践而脉动、检察官群体尤其是基层检察官的广泛参与以及研究方法的多元化。20世纪70年代恢复法制及检察机关重建以来,大陆法学界关于如何科学地定位和配置检察权始终存有争议。比较两岸检察制度研究,可以发现存在着很多共通性的问题,例如,检察官的定位问题、检察独立与检察一体的分际问题、检察官行使包括羁押权在内的强制处分权的合理性问题,等等。虽然这些问题提出的背景并不完全相同,但台湾地区检察制度研究,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选择,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案上,对于大陆的检察制度研究都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简介:2014年中国台湾地区爆发的"太阳花运动",至今余波未平。先行研究主要从资源动员、政治机会结构与构框理论这三种理论视角对这一运动进行分析。而本研究基于"关系现实主义"的本体论取向,采用个案分析法,以"太阳花运动"作为研究对象,尝试建立一个以"互动"为中心的多元动态分析框架。该框架强调参与主体能动性的作用,并为现有研究的静态结构性分析增加"时间"这一维度,揭示运动中各个主体交往互动的中观机制。基于此框架,本研究指出,"太阳花运动"的产生与发展,既不是由某个组织或领导人制造的,也非全然由结构性因素决定的,而是在主体不断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这一过程中,主体根据所处情境,不断改变互动时的策略选择。简单说来,社会运动有着自身的逻辑,由自身演化而来。本研究提出的理论框架主要着眼于"事后"解析。
简介:中国台湾地区每年有数万件诉愿案件,但却少见以诉愿决定为主题的实证研究。本文除以台湾地区“行政院”所公布的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相关统计数据为研究客体外,抽样台湾地区“内政部”2006年至2009年近900件诉愿案件,以逻辑回归模型、费雪精确检验、叙述统计,分析抽样案件。本文提出“诉愿程序更正比例”为新的指标,用以辅助评估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的运作成效。该指标计算诉愿程序所发现的行政处分错误,占诉愿暨诉讼程序所发现的行政处分错误之比率;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的诉愿程序更正比例为91%。此外,本文发现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倾向尊重原处分机关对“非法律专业”案件的事实认定;并且,诉愿决定书较少记叙“合目的性审查”的内容。再者,当事人较少陈述意见,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更少举行言词辩论。最后,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审议时间一般短于台湾地区“高等行政法院”审议时间,但有23.8%的诉愿人未接受诉愿结果而向台湾地区“行政法院”提诉。
简介:一般反避税条款的立法,应系用以补充税捐立法过程无意识的规范漏洞,而非作为稽征机关填补税法的结构性缺陷的借口,动辄援引一般反避税条款,进行大规模查税猎漏,很容易衍生架空税捐立法程序的结果。本文介绍台湾地区、日本及德国税捐规避防杜法制,其中台湾地区与德国设有一般反避税防杜条款,惟实际执行上前者较为积极,目本虽无一般反避税条款,然部分实务操作迂回透过民法通谋虚伪理论,否定税捐规避行为。本文认为,一般反避税立法的实践尺度,实寓有法律价值抉择的深刻意涵——“扩大实质课税来防堵刻意的规避安排,放宽税法规范密度,来维护稽征秩序”抑或“贯彻依法课税,保障对法律文字的合理信赖,遵循经验法则,不溢脱社会通常观念,同时敦促修正不合时宜的税法规定”。
简介:<正>当前“台湾意识”已成为台湾很有影响的社会思潮之一。近年来在台湾,关于“中国意识”与“台湾意识”(所谓“中国结”与“台湾结”)纠葛的讨论已闹得沸沸扬扬。大陆上介绍、评析、论述“台湾意识”的文章也日渐增多,且多少涉及到“中国意识”。因此有必要廓清“中国意识”与“台湾意识”的真正涵义,指出两结之争的实质,探讨如何“解结”的问题。有人把“台湾意识”视为一种地域性的乡土意识,好象在整个中国之下,有着与之等同的诸如“新疆意识”、“上海意识”、“苏北意识”等等。也有人把“中国意识”看成是祖国大陆人民所具有的意识,“因为在台湾的人民,无论台湾本地的,还是从大
简介:史前台湾与卑南文化台湾和大陆原是相连的,是一个整体,没有今日大家通称的所谓海峡两岸。直等到冰河溶解,海面上升,台湾和大陆才分成两部分。据考证,台湾史前文化属于中国华南文化的一部分,构成由西向东分布,由于西部地区开发较早,史前遗迹易遭破坏,于是开发在后的东部文化遗迹得以完整的保存下来,包括花莲、台东两县和兰屿、绿岛等。依时间的顺序,在旧石器时代,台湾东部地区最早出现的是长滨文化,地址在台东长滨乡的八仙洞,出土的多半为石器和骨器。其次为麒瞵文化,出现在新石器时代,距今约四千年左右,在东部麒麟等五个乡境内,出土物主要为石棺、巨石、人像等,再次至距今二千年前,东部地区出现另一新石器时代文化,分布在卑南、舞鹤、红叶、东沙等乡,出土物主要是石板棺、石柱、石墙、石槽、容器等,即所谓卑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