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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康德的意识现象没有采取整体现象的收缩路径,超出了现象世界,企图立足于人的有限的自我意识,经过现象世界的理论理性的认知把握和作为本质世界的实践理性的把握来实现存在理解。但是,康德的这种论证策略没有消除两者之间的矛盾,仍是一种二元分置、制衡般的平行主义存在理解策略。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则批驳了康德知性的存在理解,通过辩证法与精神现象学的有机结合,用总体性的现象态度取代了康德分裂性的现象态度,力图在思辨的层面上消除康德的理性困惑。

  • 标签: 康德 黑格尔 现象学态度
  • 简介:法的精神即为法意,法意之司行即为流转。法意流转大别为逻辑演绎与类比推理两种风格迥异的模式。逻辑演绎主张以言敛意,在语言的地基之上以“方以智”的风格诠释法意流转,重“一”。类比推理强调言不尽意,以“圆而神”的风格艺几性地流转法意,尚“多”。方则易执,欠缺圆之神妙;圆则善变,差强方之智识。方圆互补是不通透的方智理路,立足于人性解放之上的自由变更才能真正实现法意流转的方圆无间之道。这正是法意流传的现象解答。

  • 标签: 法意 逻辑 艺几 方以智 圆而神 现象学解
  • 简介:<正>社会治安和秩序近年来一直是人们所关心的问题之一。目前我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不好是一个几乎不可否认的事实。不仅与经济联系的明显危害社会和公民的违法犯罪现象大量增加,其它类型的违法犯罪现象也明显增加。本文试图利用法律社会的一些知识,结合历史的和外国的经验,特别是结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些社会变化探讨市场经济形成过程中有关违法犯罪的现象问题。首先,我想一般地探讨市场经济与违法犯罪现象的关系。其次,我将从法律社会的角度探讨一下为什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经济体制转换时期违法犯罪会增加。据此,我就如何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预防违法犯罪的激增提出一些个人看法。

  • 标签: 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社会学 违法现象 违法犯罪现象 犯罪学 预防违法犯罪
  • 简介:<正>在执行阶段,律师接受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委托,参与法院的执行活动,在所受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正确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实体权益(以下称执行程序代理),是律师民事诉讼代理业务的组成部分,是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方式,具有不可取代的优越性和较大的发展潜力,但是长期以来,民事诉讼代理形成了“执行不代理”的惯例。律师只能代理当事人参与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程序(以下称审判程序代理),包括参加诉前、诉中的

  • 标签: 执行程序 律师代理 当事人 审判程序 民事诉讼法 诉讼代理
  • 简介:“黑恶”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人们的思想道德体系尚未健全,社会发展中公平问题突出,中西思想糟粕的影响,和媒体传播暴力的负面效应以及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机制还不健全等。要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改进和加强宣传工作、健全对弱势群体的有效帮助和扶持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等方面加以根治。

  • 标签: 黑恶现象 加快发展 弱势群体
  • 简介:见义勇为精神是根植于中华民族灵魂深处的优良品德之一。在古代,甚至还影响了统治阶级的立法改革。本文借由近期发生在社会上的几个典型事件作为契点,梳理了见义勇为的历史沿革、当前立法、法律定性、责任承担等问题。

  • 标签: 见义勇为 保障机制 和谐社会
  • 简介:法治精神指的是观念层次上的法治。揭示法治的内在精神旨在加强法治的“软件”系统建设。法治精神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法治理想;二、对法律的信仰;三、法治的价值取向;四、治法原则。

  • 标签: 法治 法治精神 理想 价值 信仰 原则
  • 简介:<正>《民法通则》颁布已有三年,它所确立的原则打破了传统民法理论的坚冰,至此,我国法制和法学走到了一个广阔的新天地。但它规定的精神损害的范围狭隘,未把刑事犯罪案件中的精神损害纳入其中,也未确立赔偿的标准和原则。以致法学界众说纷纭,司法实践中也处理不一,使得这一制度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精神损害的本质、范围和赔偿原则加以明确。本文拟对这个问题作一探讨。

  • 标签: 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 加害人 受害人 人身权
  • 简介:<正>开场白:从《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说起在传统的重礼轻法、重德轻刑观念的影响下,《四库全书》的编纂者在编辑《史部·政书类·法令》、《职官类·官箴》、《子部·法家类》时,是极为“吝啬”的。主编纪昀在《政书类·法令之属》按语中说:“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兹所录者,略存梗概而已,不求备也。”故仅录《唐律疏议》和《大清律例》二部。而《子部·法家类》也仅录23种。这种指导方针对于中国古代法史文献的保存和研究无疑是不利的。但是《子部·法家类》对法史文献的选择,又是颇具匠心的。大体上录有四类:一是私人学术著述,如

  • 标签: 中国古代法学 律学研究 睡虎地秦墓竹简 《大清律例》 《唐律疏议》 成文法
  • 简介:篮球比赛的最终目的就是将球投入对方篮框。所有的一切技战术的进行和实施都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且一切防守技术的准备与进行都是与反限制的较量中,篮球项目所允许适度合理的身体接触的性质就决定了犯规现象产生的必然性。因此,作为篮球运动员怎样在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战术水平的前提下,既努力提高防守质量,又减少犯规?教练员怎样才能使自己的队员在比赛中贯彻自己的战术意图而又能有效的运用犯规来限制对方,从而取得比赛的最终胜利,这是我国当今所有篮球运动员和教练员都应该去研究的。

  • 标签: 反限制 较量 中国 目的 胜利 必然性
  • 简介:代人受刑现象在中国古代较为普遍。根据其发生的不同动因,替身代刑可有经济考量类、伦理考量类和政治考量类。从历代的官方态度和法律规制来看,除极少数代刑获得特定许可外,禁止代刑是当然的法律精神,并通过诏令、条例等表现出来。从司法境遇来看,司法官的腐败或贤明,直接决定着代人受刑的作法能否得逞,而肩负天命的君王更倾向于对其进行打击。从种类特点、情法冲突、专制根源、本性身体、司法惰性与伦理审判等不同方面进行评析,可以深化我们对代人受刑现象的认识及从中获得启示和镜鉴。

  • 标签: 代人受刑 替身 顶凶 本性身体
  • 简介:浅析执勤交警与违章者冲突现象马建刚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公安机关联系广大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执勤交警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违章现象。在纠正违章和处罚违章者的过程中,执勤交警与违章者之间往往存在着心理上的对抗,并由此引发行为上的冲突...

  • 标签: 违章者 交警 围观者 对抗心理 常见错误 心理和行为
  • 简介: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及诱因透视●西南政法大学郭利民在当前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一些人在观念更新中认识失衡,错误地把人身、人格、人品也商品化,行为方式异化,使得刑事犯罪和作为刑事犯罪温床的各种社会病态现象沉渣泛起。卖淫、嫖娼、赌博...

  • 标签: 青少年违法犯罪 吸毒者 卖淫嫖娼案件 社会控制 社会利益 价值观念
  • 简介:<正>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是当今各国民事诉讼方式的基本分类,英美法系国家多采当事人主义,大陆法系多采职权主义.我国民事诉讼属何种方式,理论界鲜有探讨,更无定论.依笔者之见,我国民事诉讼属超职权主义诉讼方式,并由此产生了不少弊端.本文拟就此作些分析,并企望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一、超职权主义的几种表现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双方当事人 超职权主义 当事人主义 诉讼方式 法院
  • 简介:一我倾向于把这本书看作一个宇宙间的个体表达宇宙观的宣言书。同时,作为人类的一分子,作者还向我们传达了他对我们的生存焦灼、不安和忧虑。因此,我把它的内容粗略地分为两部分,即关于宇宙的本体论(作者好像不喜欢本体论这种表达),以及关于人类的生存论。

  • 标签: 《法的自然精神导论》 宇宙观 本体论 宣言书 生存论 人类
  • 简介: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人精神上的损害要重于身体上的损害。然而,在我国精神安宁权并没有得到立法的认可。将精神安宁人格利益纳入到具体人格权中是对人们人格权的更有力的保护。

  • 标签: 精神安宁 人格 利益
  • 简介:<正>列宁是国际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他虽然在世仅有五十四个年头,但是,他对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都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列宁从事革命活动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历史发展中不断提出的新课题,勇于探索,勤于研究。善于总结历史经验和群众创造,在实践中不断地把马克思主义推向前进。今天,当世界正处于重大变动的历史时期,回顾列宁在理论活动中的探索精神,是有重要现实意义的。

  • 标签: 马克思主义 列宁 社会主义 无产阶级政党 探索精神 布尔什维克党
  • 简介:<正>问题的缘起如果说,西方法学史上有一种源远流长、一脉相承的法的精神的话,那就是自然法了。那末,自然法是不是古老的中国法的精神呢?自本世纪初中国创建近代法学史至今,可以说,大多数法史学者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在我国,中国古代法属自然法的最早提出者是学界巨子梁启超。他在1904年写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十分肯定地说,儒家的法理学是“自然法”。陈顾远先生的《中国法制史》出版于1934年,其中写道:“中国法制近于自然法或正义法”。陈是中国近代法史的的开山者之一,他的观点,在法史学界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

  • 标签: 自然法学说 先秦儒家 古希腊 法思想 中国古代法 中国法制史
  • 简介:本文作者认为:《民法通则》的颁布使中国民事立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平等是民法调整对象的共同特征。同时也是民法的首要原则与根本信念。平等使民法具备独特的调整对象,是《民法通则》对调整对象的突破性贡献。民法中的主体平等与宪法中的平等具有不同的含义与地位,但它们之间具有天然的联系,契约制度成为二者的纽带。平等原则也决定了民法独特的调整方法:确定民事权利义务的方式;对交易安全的完善保障;对人身权的独特保护方式;商法中的平等交易原则的体现与功能。平等原则的树立是中国民法走向未来的起点,它对中国未来民事立法和法律适用提出了基本的要求。

  • 标签: 中国民法 一般人格权 平等原则 具体人格权 调整对象 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