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出土的汉代文物中,存在着一批表现儒家“亲亲相隐”观念的画像和铭文(习称汉画),为考察早期儒家亲亲相隐这一学术公案和消除当前相关研究中的诸多疑问提供了弥足珍贵的资料。亲亲相隐是对血缘亲情的维护,亲属之间的相互保护是率真的表现,是对人性的尊重,“隐而任之”兼顾了亲情和公义,是亲亲相隐中的责任担当。亲亲相隐与血亲复仇是孝悌思想的两个重要侧面,同’根相生,儒家对血亲复仇的重视与播扬,是在亲亲相隐流播线路上安装的预防滥隐闸门,体现了儒家对亲亲相隐利与弊的深入鉴察,对可能出现的徇私枉法行为提供了有效制约。司法腐败无论是品格还是意趣,都跟儒家的亲亲相隐别同霄壤,亲亲相隐本身并不具备生发司法腐败的基因。亲亲相隐题材汉画是早期伦理思想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深入地考察早期儒家孝道伦理的学术价值和现实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罗尔斯的契约论强调公民是正常而充分合作的社会成员,而且它还假定他们的种种天赋才能处于正常范围。在可行能力思路看来,由于这样一种契约主义的方法论,那些具有严重能力缺陷的人不能从正义原则中公平受益,他们甚至被排除在正义原则的选择过程之外了,因此这种理论没能真正保障每一个人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但在罗尔斯的契约论中,作为正常合作成员之基础的两种道德能力应当被理解为是每一个公民所拥有的,而正常能力的假定意在排除能力差异在原则选择过程中的影响,因而它反而是包容性的。在组织有序的社会中,有能力缺陷的人的一些特殊需要确实没有被当作一个基本正义问题来对待,但这一点乃是平等的政治自主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