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道德为基础来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不仅求所立之法为体现基本道德精神的良法、善法,还将道德理念、道德价值、道德追求等贯穿于执政、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真正发挥道德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在立法环节,将道德价值和精神渗入立法过程的始终,保证所立之法都为良法;在执法环节,培育执法者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使之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在司法环节,促使司法工作者将公平正义作为首的道德价值追求,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树立道德信仰,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在守法环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源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构建全民守法的道德基础,凝聚全民守法的道德共识,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坚实的群众道德支撑。
简介:在《矛盾论》中,毛泽东阐述了矛盾“普遍性”的两层含义,第一是矛盾的存在具有绝对性,第二是任何矛盾运动同其它矛盾运动形式相比都具有相同点和不同点,即普遍性和特殊性。在第二层含义中,“普遍性”只是一个用来阐述矛盾“特殊性”的认识论的概念,这意味着毛泽东的矛盾论中蕴含着对建立在黑格尔哲学基础之上的欧洲资本主义现代性及其话语体系的批判。在处理矛盾的特殊性问题时,毛泽东又提出了矛盾的不平衡性理论,对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辩证关系进行了深入思考。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在中国现代化实践的过程中初步建构了中国独特、独立的现代性话语体系。毛泽东的现代性话语体系中包含社会主义、第三世界和民族因素三个方面的内容。
简介: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法治社会是执政党和政府统筹社会领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三者之间存在密切的逻辑关系。从根本上讲,社会建设是在与国家建设的联动中获得自身的规定性的,是为了适应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多元治理主体进行的持续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和推动社会进步的社会行为和过程。社会治理主要从制度层面强调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认为社会建设必须要在社会领域构建一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一元主导、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互动式社会治理是推进社会建设的必由之路。法治社会建设是关乎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是人治取向还是法治取向的关键问题,也是破解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难题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