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侵占罪的本质特征应为变适法占有为非法所有,而不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适法行为,即凡严格意义上的违法行为以外之行为,其范围排除了非法占有,外延又大于合法占有;合法行为,指不违反法律且完全符合法律的行为,对于侵占行为中"代为保管”中的两种事实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界定,只有用适法行为才可以合理地涵盖之;持有,仅指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支配状态,不以占有意思为要件,由其来界定侵占行为将会扩大该罪的适用范围;通说认为"非法占有”的意思即为"非法所有”,而占有和所有在民法理论中的解释是有区别的,因此,为避免学理解释的麻烦,建议直接使用"非法占有".
简介:丰都县档案局馆在抢救和保护国家重点档案工作中,在馆藏民国档案——社会科180卷68页里发现一首自由体长诗《给被侮辱、被损害的……》。这首诗是作者1943年8月记于金成江.1944年9月18日寄于重庆的。我们无法查找到该诗的作者.但我们从诗的内容上可以判定.作者是一位行军去缅甸的青年军丰都籍战士,他对行军在黔川路上的所见所闻.作了真实、生动的描述。中国远征是二战时期,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政府应英国政府请求而组织的一支远征缅甸的部队,在抗日战争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他们的故事可以说是十分悲壮、非常剧烈。现在,我们将这首用血和泪写的诗,奉献给所有的档案工作者和所有想了解中国远征军的朋友们。原诗有181行,限于篇幅,我们作了较多删节,刊发此诗的另一个目的是希望广大档案工作者在浩瀚的档案馆藏中发掘出更多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