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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台澎区域自宋、元以来就成为中国开拓海洋世界的前出要区。晚明以来,日本、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西班牙殖民势力都对台湾有所觊觎和行动,最后荷兰殖民势力控制了台湾,但其侵占既没有法理基础,又缺乏长期占台的实力,终于难逃中国郑氏海上力量驱逐的命运。

  • 标签: 晚明 台湾被侵占
  • 简介:日本侵占台湾时期(主要指中前期,下同),大量的福建戏班渡海来到台湾。这些具有鲜明特点的高水平的戏班,以持续的演出时间、强大的演出阵容、丰富的演出剧目、新颖的舞台美术、精湛的表演艺术、积极的传带精神,对台湾戏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福建戏班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高水平戏班大多来过台湾。当时在福建稍有名气的戏班,大都被邀请来台演出。有代表性的如:福州三庆班、福州祥升班、福州乐琼天班、福州大吉升班、福州新福连班、泉州金成发、新梨金合班、泉州傀儡班、福建凤凰社、福州旧赛乐、福州新赛月、泉州玉堂春班、福州三赛月、福州上天仙班、

  • 标签: 台湾地区 福建 戏曲 侵占 日本 演出时间
  • 简介:日本侵占时期,台共在其政治大纲中提出了“台湾民族”、“台湾独立”等焦点问题。其实,台共政治纲领中的“台湾民族论”并不能成立,它是日共忽视了台湾的特殊性而生搬硬套列宁的民族殖民地理论的产物。台共政治纲领中的“台湾独立”的真实内涵是指台湾摆脱日本帝国主义统治的“独立”,并非要从中国“独立”出去,而是希望借此先自我解放,然后,待中共在大陆的革命取得胜利后,再回归祖国。

  • 标签: 日本侵占时期 台湾共产党 政治纲领 “台湾民族” “台湾独立”
  • 简介:梁丽"拾金"后未主动退回的行为构成侵占罪,由于社会舆论等影响,被害人未对其提起自诉,梁丽得以释放。对于具有与梁丽类似情节但提起自诉的犯罪者,应积极使用缓刑等行刑方式,亦可以达到一般预防和社会预防的双重效果。但我国缓刑适用上还存在一些制度性缺陷,阻碍着缓刑制度发挥功效。笔者主要着重论述量刑规则及缓刑执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途径。

  • 标签: 侵占 量刑 缓刑
  • 简介:摘要:长期以来,部分国有林场存在相当严重的林地非法侵占情况,严重影响了国有林场正常生产经营,并在一定程度上对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新时期开展国有林场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存在必要性。本文从开展国有林场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入手,探讨国有林场林地侵占历史原因及侵占方式,提出如何推进开展国有林场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发表个人见解,希望带来参考。

  • 标签: 国有林场 林地被侵占 整治
  • 简介: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十条规定了侵占罪和相应的法定刑.这是对刑法的补充.本文就侵占罪的构成和应注意划清的界限,作一探讨.一、审理侵占案件有了法律依据

  • 标签: 侵占罪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犯罪主体 数额较大 国家工作人员 所有权
  • 简介:一我国侵占罪的分类关于刑法上侵占罪之“侵占”,有两种对立观点:即占有行为说和越权行为说。根据占有行为说,所谓侵占是以非法占有的意思,违反他人的委托宗旨而使用和处分他人财物;反之,根据越权行为说,就不需要非法占有的意思,只要对占有物实施超越权限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产由于越权行为说不以不法占有为必要要求,即单纯以临时使用为目的而处理占有物,或者以毁弃、隐匿为目的的意思而对其加以处理,都可构成本罪。故我们认为占有行为说更为适宜。笔者认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特征为:1.侵占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作为物质表现对象的公私财物,它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能为

  • 标签: 普通侵占罪 他人财物 行为人 非法占有 职务侵占罪 公私财物
  • 简介: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设立了“公司、企业人员侵占罪”,统称为“业务侵占罪”。业务侵占罪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贪污罪主体混乱、客体界限不清的问题。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对现行刑法的修(正)订。修正后的刑法在保留业务侵占罪的同时又增加规定了几种侵占行为构成犯罪的情

  • 标签: 普通侵占罪 业务侵占罪 遗忘物 埋藏物 侵占行为 拒不交出
  • 简介:普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是将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并且数额较大;(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须年满十六周岁;(4)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关于本罪,目前有许多问题不明确或存在较大的争论,实践中各司法机关办案的标准和认识不统一。鉴此,兹就其中的重点问题探究如下。

  • 标签: 普通侵占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行为人 犯罪对象 犯罪目的
  • 简介:侵占罪的本质特征应为变适法占有为非法所有,而不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适法行为,即凡严格意义上的违法行为以外之行为,其范围排除了非法占有,外延又大于合法占有;合法行为,指不违反法律且完全符合法律的行为,对于侵占行为中"代为保管”中的两种事实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界定,只有用适法行为才可以合理地涵盖之;持有,仅指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支配状态,不以占有意思为要件,由其来界定侵占行为将会扩大该罪的适用范围;通说认为"非法占有”的意思即为"非法所有”,而占有和所有在民法理论中的解释是有区别的,因此,为避免学理解释的麻烦,建议直接使用"非法占有".

  • 标签: 占有 适法占有 持有 非法所有 非法占有 本质特征
  • 简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价格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我国现有的价格管理体系已由原来单一的计划管理模式改为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价同时并存的价格管理模式。这对商品经济的发展,繁荣城市经济,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具有积极的促进

  • 标签: 侵犯财产罪 经济体制改革 国家定价 情节严重 国家指导价 价格管理
  • 简介: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中实际上包括了侵占脱离他人持有之物的行为、侵占因受他人委托而持有的他人财物的行为和侵占因从事业务而持有的他人财物的行为,刑法对侵占犯罪规定,  一、现行侵占犯罪立法存在的缺陷分析  从刑法第270条、第271条对侵占犯罪的规定看

  • 标签: 侵占犯罪 犯罪立法 立法完善
  • 简介: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典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一种与贪污罪类似而又有本质区别的新的犯罪——“职务侵占罪”,标志着我国一种新的侵犯财产犯罪罪名的产生。

  • 标签: 其他单位 职务侵占罪 贪污罪 本罪 行为人 所有权
  • 简介:侵占侵占的是公司、企业财产所有权,  侵占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的财产,侵占本公司(企业)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 标签: 侵占罪研究
  • 简介: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与侵占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有着明显的区别,  (2)合法持有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行为的理解  行为人对遗忘物或埋藏物的持有具有特殊性

  • 标签: 侵占罪问题 探新 问题探
  • 简介:我国《刑法》第270 条规定的侵占罪中实际上包括了侵占脱离他人持有物的行为、侵占因受他人委托而持有的他人财物的行为和侵占因从事业务而持有的他人财物的行为,刑法对侵占犯罪规定,一、现行侵占犯罪立法存在的缺陷分析  从《刑法》第270条、第271条对侵占犯罪的规定看

  • 标签: 侵占犯罪 犯罪立法 立法完善
  • 简介:侵占侵占的是公司、企业财产所有权,  侵占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的财产,侵占本公司(企业)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 标签: 侵占罪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