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业协会在我国目前行业管理及行业自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然而从非营利组织特征出发的研究往往忽视了其作为经济领域内中介组织的特殊方面.从政治学的法团主义思想、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社会学的专业化运动理论和新公共管理学所提出的治理理论中等多个理论视角分析了行业协会的组织性质,得出四个方面的观点,即行业协会是经济团体之利益表达的结合体、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民间自治组织、以服务为主导方向的专业社会组织及公共事务治理的居间载体.在我国目前应对行政体制、经济体制改革的趋势下,对行业协会的正确认识将有助于如何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简介:关于行业协会的职能角色学界已有大量讨论,并形成“依附工具”、“桥梁纽带”和“互益组织”三大主流学说,但这些观点在诠释后脱钩时代行业协会的功能定位时都存在一定局限性,为此尝试提出“共益组织”概念来构建后脱钩时代行业协会发展的理想类型。行业协会的“共益性”,是指在为会员企业提供俱乐部产品的同时生产行业公共品以促进行业整体发展。在文献评述基础上探讨了共益组织与传统概念(尤其是“互益组织”)的联系和区别,并从俱乐部产品与行业公共品的互补性、内部治理机制的调适、拓展经营性业务等角度论证了行业协会转向共益组织的路径。共益组织的兴起,似乎蕴含着今后我国政会关系走向混合主义的可能性。
简介:有组织犯罪区别于一般犯罪之处是其“组织性”。按系统理论关于组织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基本框架的思路,可给有组织犯罪下这样的定义:有相对稳定的犯罪者(一般三人以上),有明确的头目、骨干和特有的分工组合方式,借助既备工具,使用暴力、恐怖或其它手段,以明抢暗夺或提供非法物品,非法服务为主要犯罪内容,来年取暴利或实现其它非法目的,并能实施持续性犯罪的非法聚结体。破坏其有组织犯罪的要素──结构──功能的统一,则是打击、防范有组织犯罪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