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运用运动生物力学的Qualisys红外光测试分析系统对杨式太极拳典型动作"野马分鬃"进行测试,从而对太极拳"旋移"圆的运动特征进行科学诠释。结果显示:肩胸部位的运动特征和骨盆的运动特征具有一致性;肩胸部位和骨盆的运动学特征均为旋移运动;在X轴上的位移幅度、绕Y轴、Z轴的转动角度较大,而在Z轴的位移、绕X轴的转动角度较小;为了保持身体的中正、形成有利于身体的旋转移动,动作表现出相应的变化。
简介:为了探讨网球运动员击球喊叫声对击球的影响,从自我报告、行为学和脑机制等层面对网球运动员击球喊叫声可能产生的利弊进行探讨,结果发现:一方面击球喊叫声不仅可以帮助击球运动员调整呼吸、加速挥拍、增强击球力量、球速和最大摄氧量,而且有利于控制击球节奏,提升自信心和控制感以及专注力,缓解压力、震慑对手;另一方面击球喊叫声可能分散对手的注意力,干扰对手的击球准确性,导致对手反应时延长、正确率下降;此外,以往研究中还存在许多值得商榷的问题,致使结果的外推性和生态效度较低,无法指导实践。因此,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击球喊叫声"弊"大于"利"时,应尊重网球运动的发展规律,取消"噤声令"对众多优秀运动员的束缚,促进现代网球运动更快更好的发展;广大科研工作者未来应加强对网球击球喊叫声的研究,从自我报告、行为学和脑机制等层面对击球喊叫声可能产生的利弊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究。
简介:为了合理掌握国家队新出现的横板正手撇拉技术及对乒乓球横板台内进攻技术的技术训练提供理论参考,对国家乒乓球队的一名横板运动员周启豪的正手撇拉技术、挑打技术和反手拧拉技术各20次进行了三维运动学的测试与统计对比分析,且对三种横板台内进攻技术击球后的速度、转速进行了对比分析。结论:(1)横板正手撇拉技术与横板正手挑打技术相比,肩、肘、躯干的运动动作结构相似,其不同在于,引拍阶段横板正手撇拉技术手腕外展和向下沉得较多,挥拍击球阶段横板撇拉技术手腕的内收、屈曲的变化幅度明显大于挑打技术,横板正手撇拉技术发力以向上向前摩擦球为主,横板正手挑打技术以向前撞击球为主。(2)横板正手台内进攻技术肩关节运动幅度较大,而横板反手拧拉技术运动幅度小,以肩关节前顶支撑发力为主;横板正手撇拉技术手腕在引拍阶段和挥拍击球阶段的运动幅度与反手拧拉技术的运动幅度相近。(3)三种横板台内进攻技术击球后的球速相似。(4)横板正手撇拉技术击球后的转速虽小于横板反手拧拉技术,却远远大于正手挑打技术。
简介:目的观察4周中等强度跑台运动预干预对睡眠剥夺大鼠焦虑样行为及空间学习记忆能力、血清皮质酮含量和前额叶皮质(prefrontalcortex,PFC)氧化应激水平及c-fos表达的影响。方法将40只大鼠随机分为4组,即正常对照组、运动组、睡眠剥夺组(sleepdeprivation,SD)及睡眠剥夺运动组(SD+E)。除正常对照组及睡眠剥夺组大鼠,运动组大鼠进行4周跑台运动预干预,运动结束后睡眠剥夺组及睡眠剥夺运动组大鼠睡眠剥夺建立大鼠72hSD模型(小平台水环境法),然后运用开场实验及明暗箱探索实验评估所有大鼠焦虑样行为,八臂迷宫实验测试大鼠空间学习记忆能力;行为学测试结束后检测所有大鼠血清皮质酮及前额叶皮质自由基水平,用免疫组织化学结合图像半定量方法计算前额叶皮质c-fos神经元的分布。结果(1)与正常对照组比较,开场实验(openfieldtest,OFT)测试中,SD组大鼠穿越格数(crossingnumbers)、直立次数(rearingnumbers)及中央格停留时间百分比均显著减少,粪便颗粒增多;明暗箱探索实验中(Light-dark,LD),SD组大鼠明箱停留时间及穿越次数均显著减少;八臂迷宫实验(eightarmmazetests,ERM)中SD组大鼠学习记忆能力下降,血清皮质酮水平显著增高,前额叶皮质SOD及GSH-px活性显著下降,MDA含量增加,c-fos表达显著增强。(2)与SD组大鼠比较,OFT测试中,SD+E组大鼠穿越格数、直立次数及中央格停留时间百分比均显著增加,粪便颗粒减少;LD探索实验中,SD+E组大鼠明箱停留时间显著延长,ERM实验中大鼠学习记忆能力显著改善;SD+E组大鼠血清皮质酮水平显著下降,前额叶皮质SOD活性显著上调,GSHpx活性无显著性差异,MDA含量下降,c-fos表达显著下降。结论结果显示,跑台运动预干预可以减弱睡眠剥夺对学习记忆的影响、改善睡眠剥夺大鼠焦虑样行为,可能与跑台运动改善HPA�
简介:裁判员是体育赛事的重要参与方之一,作为与运动员、教练员一同参与体育赛事的人员,在相关体育法律关系中应当有其相应的法律地位及责任。在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等身体对抗因素较为突出的搏击运动项目中,裁判员的行为更易导致运动员遭受人身损害。对于体育赛事中裁判员的法律地位,公职说、雇佣说等观点不尽合理,应当将裁判员认定为赛事组织方的受托人。搏击赛事裁判员与赛事组织方之间以无偿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居多。搏击赛事中由于裁判员行为造成的运动员人身损害,符合一般侵权责任的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主观过错四项构成要件。全接触空手道赛事裁判员在场上执裁过程中通常负有准确执裁义务、护具检查义务、选手核对义务、安全保护义务。对于搏击赛事裁判员造成运动员人身损害的情形,此种侵权责任的抗辩应当综合考虑裁判员的法律地位和搏击运动的固有风险两方面的因素,减轻或免除裁判员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