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comefrom有两种解释:(1)havebeenbornin(someplace)生于(某地),是(某地方的人);(2)havebeento(someplace)来自(某地),最近去过(的地方)。在交际场合,怎样准确无误地理解其含义,或者恰如其分地表明它的意思,常常会令人感到困惑、为难。当comefrom用作第(1)义"生于"解释时,它可以和befrom互相替换。例如:HecomesfromHongKong.(=HeisfromHongKong.)两句话都是说:"他是香港人。"既然"籍贯"(birthplace)是一个无法更改的客观事实,就其自身所含词汇意义来讲,应属于静态动词(stativeverb)一类。能够服从这一词汇内
简介:<正>孩提的时候非常喜欢李尔的谐趣诗《猫头鹰和猫咪》,至今还记得其中的一节:“猫头鹰和猫咪/出海去玩儿/乘了一只/豆绿色的船儿/带了一点儿的蜂蜜/还有不老少的钱/外面包着一张/五块钱的钞票/”猫头鹰和猫咪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动物,但并列的组合结构却突然使人记起它们彼此相似的猫脸:妩媚而又狡黠;蜂蜜只带了“一点儿”,钱倒有“不老少”,幽默的对比中透露了童稚思维的简单与可贵。其实在浩淼无人烟的大海中,钱已失去了流通贸易的功能,而美味的蜂蜜倒是应该多多益善的。偶尔出门远行的孩子总是自以为周到了,其实顾此失彼,于是洋洋得意中便埋伏下了一点儿小小的悲剧因子。这种同异点缀其中的妙
简介:学界对于合同解除后“恢复原状”之性质素有争议。在合同过程论的视角下,可将“恢复原状”视作合同动态过程中潜在的,解除权的行使触发了这一清算义务的发生,实现对已履行给付的回转。考察域外合同解除后“返还”+“价值补偿”的立法模式,并参照《合同法》58条进行体系解释,可将我国《合同法》97条之“恢复原状”理解为“利益返还型恢复原状”,返还的客体包括原物、替代物、孳息和用益等,而“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则系返还不能时的“折价补偿”。法国在债法领域设立了统一的返还规则,我国也有必要就合同无效、解除后的返还制定明确的规则,以厘清其与不当得利返还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