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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1年5月9日,我卫生监督人员在日常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时发现:章丘市群力大酒店在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的情况下,竟擅自开业二个月之久。对此违法行为在对该酒店主要负责人进行询问后进行了认定,并依照执法程序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和《询问笔录》,与此同时对其作出了:1、责令停业改正,限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验收、查体、办证的通知;2、拟罚款人民币叁仟

  • 标签: 卫生监督人员 查体 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许可证 健康 内向
  • 简介:医疗机构临床上将工业氧用于医疗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实践中,对该违法行为的处罚主体的认识存在分歧,有观点认为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观点认为属于药品管理部门、有观点认为属于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 标签: 医疗机构 工业氧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处罚主体
  • 简介:知情同意纠纷鉴定已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鉴定的范围应加以限制,只有告知不充分、虚假告知两种类型的鉴定申请可以准许,且鉴定专家仅需回答诊疗措施的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是什么、比例多少,以及理性医师通常告知的事项。至于哪些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应该告知,则由法官裁决。

  • 标签: 知情同意权 告知义务 鉴定
  • 简介:我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由于制度上的缺陷,行政复议效率并未达到制度设计的初衷。很多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少批评。有的认为,现行的复议制度“形同虚设”,“复议案件过少,行政复议对行政诉讼而言起不到过滤作用,谈不上减轻法院负担。”有的认为,现行的复议制度“不仅没有减轻法院的工作,反而在无形中增加了法院审判的难度,使得本来就有难度的‘民告官’案件变得‘难上加难’,增加了社会维护公正的成本”。有的认为,“复议机关为了避免自身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或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对于其受理的复议案件,明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却仍然作出维持决定或不作决定,复议机关的消极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使行政复议这一独立的权力监督、权利救济制度虚置,未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 标签: 行政复议机关 被告 法院审判 行政行为违法 权利救济制度 复议制度
  • 简介: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理论界和实务界已对此问题进行过深入的探讨,在举证规则及法院审查证据规则方面已形成不少共识,有些研究成果已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指导和监督被告举证,完成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行政诉讼举

  • 标签: 行政诉讼 规范性文件 举证责任 事实证据 行政审判 具体行政行为
  • 简介:狱情分析是监管工作的一项核心制度,也是监管最安全防范的主动进攻措施和科学认识罪犯的具体体现。狱情分析的目的是及时掌握狱情动态,并根据狱情的变化及时采取对策,将各种违纪违法甚至是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确保监管秩序和安全。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特别是象我们武汉市第三看守所这样一个代为执行监管犯改造的机构。站在惩罚和改造的前列,科学做好狱情分析工作是稳定我们监管改造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甄别黑白是非,观察罪犯思想倾向,针对性地开展改造对策的行动依据;是对罪犯集体、个体改造成果的总结。笔者认为,分析狱情应贯穿于监管、教育、生产劳动的始终,遇人、遇事、遇时只要是所务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点滴,我们都应该进行认真地分析。

  • 标签: 科学认识 监管工作 监管改造 安全防范 监管秩序 主动进攻
  • 简介:某县政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了撤销该县工商行政机关(工商行政机关是省以下垂管机关)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随后,县工商行政机关向县法院申请执行本机关作出的但巳被县政府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县法院审查认为:县工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虽被县政府依法撤销,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县工商行政机关依据上述法律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巳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不服本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议,而相对人不向有权复议的机关提起行政救济,而向某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某县政府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受理并作出复议决定,其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对处罚不具有约束力。行政管理相对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既没有向有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规定所确定的义务。县工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因此,县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对县工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本案的违法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 标签: 行政复议机关 具体行政行为 法院 已撤销行为 执行工作 行政复议法
  • 简介:我局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执法局,对本市环境保护和自然生态环境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1998年市人大把我局作为全市推行执法“两制”的四个试点单位之一。五年来,在市人大、市政府的指导下,我们先后到汉川、应城、天门、宜昌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局实际,确定了从基础建设人手稳步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工作思路。通过五年的努力,执法“两制”已成为我局环境执法工作的基本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促进了我市的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 标签: 人大 执法责任制 错案 过错 基本制度 国家法律
  • 简介:第一条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第六条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 献血法 无偿献血制度 血液成份
  • 简介:卫生监督执法的最终目标是为人民服务,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深化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群众中建立信赖度,将在推动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 标签: 卫生监督执法 为人民服务
  • 简介:服务提供者于服务过程中,使用了缺陷产品或设备,而服务提供者又并非该产品或设备的生产者,从而造成服务利用者受损害的,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事宜不在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涵盖范围之内。但产品责任指令不妨碍各成员国制定规则,令服务提供者就此等损害,纵无过错,亦负赔偿责任,前提是保留受害人及服务提供者依照指令设定的要件追究生产者责任的权利。

  • 标签: 产品责任指令 缺陷 供货者 服务提供者 医疗机构
  • 简介:方世荣。男,1956年12月4日出生,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副校长、湖北省行政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组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为全国知名中青年行政法学家。1983年本科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

  • 标签: 行政法学 宪法 中国法学 中共党员 省委 行政学院
  •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卫生 疾病防治 疾病预防 疾病控制
  • 简介:地邻赤壁古战场的嘉鱼县陆溪水陆派出所两年来以“便民”为特色开展工作,受到人民群众的热情欢迎。他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 标签: 便民 派出所 人民群众 嘉鱼县 特色 热情
  • 简介:咸宁市地处鄂东南,与湘赣两省接壤,北望武汉,南瞰岳阳,107国道、京广铁路纵贯南北,长江黄金水道横穿东西,京珠高速公路、106国道依境而过,经济地理区位优越。下辖7个县市区,274.6万人口。自2001年12月份以来,我局就以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为指导,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公安部和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的联合部署和要求为标准,

  • 标签: 打假工作 本地市场 烟草专卖局 规范市场 整顿 经济秩序
  • 简介:6月15日下午,新当选的省委书记俞正声,代表八届省委领导班子,向全体省委委员和全省6000多万人民真诚承诺:任其职,尽其责,谋其政,敢于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

  • 标签: 省委书记 代表 人民 委员 承诺 领导班子
  • 简介: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三次审议,于2001年2月28日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1984年9月20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985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对于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展,药品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通过修订药品管理法予以调整与规范。从整体上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基本保留了原法律框架,将原第七章'特殊管理的药品'内容并入'药品管理'章,将原第八章名称'药品商标和广告的管理'变更为'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章节由十一章减为十章。

  • 标签: 必要性 立法宗旨 药品质量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修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