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社会防卫协会第一任会长菲利普·格拉马蒂卡(FilippoGramatica1901—1979)从本世纪四十年代起就在意大利发起了新社会防卫运动,这一运动对西方乃至整个世界刑法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他的《社会防卫原理》一书,对传统刑法学提出了全面反思,他在否定“犯罪”与“刑事责任”概念及彻底砸碎“刑罚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反社会性”概念为核心,以”反社会性的指标及其程度”为根据,以“社会防卫处分”体系为手段来医治(不叫处罚)反社会者(不叫犯罪者)的崭新学说。他反对刑罚报应主义,提出了不要只关注反社会(不叫犯罪)过程中的行为,要重视个人的人格调查以及适用的处分(不叫刑罚)与这种人格(不叫人身危险性)相一致等有借鉴价值的观点。
简介:国家法学以欧陆"国家一般理论"为核心,在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上半叶达到鼎盛时期,成为德国、法国在法律层面上使国家正当化并建构现代国家制度的重要理论。20世纪著名宪法学者雷蒙·卡尔·德·马尔贝格正是法国一脉的坐标性人物。马尔贝格国家法学思想以大革命实定法为依据,确认国民主权原则,论证其相对于君主主权及人民主权的优越性。在此基础上还提炼了"国家拟制法人说"及"单一国家机关理论"等核心观点。马尔贝格国家法学思想对同时期德国国家法学巨擎拉班德、耶利内克的思想进行批判性继承,在欧陆产生重大影响,为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制宪设计提供指引,但也引发了众多批评与争议。在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马尔贝格国家法学理论对法学意义上国家正当性之证成、国家与国家机关之关系及国家责任制度之完善等议题均有较重大的启发意义。
简介:在人类法律思想的发展史上,萨维尼[1]始终是一个具有特殊地位的人物,他代表了一个时代,代表了一个世纪的伟大转向,与此同时,在他的身上,也汇聚了足以让人窒息的讼争纷扰.因此,在现今重提萨维尼的潮流中,再添些解读乃至误读萨维尼的文字并非全然没有意义.本文因而试图就萨维尼的历史法学方法论作一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