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组织理论通过对不同学科共同规律的总结,揭示了自组织形式是自然界和社会长期演化而形成的一种优良方式。根据自组织理论,我国的区域发展已经具备了自组织的条件和特征,是真正意义的自组织形态。因此,在区域法制构建过程中,要按照自组织自身的规律来推动区域法制的发展,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在干预,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主体在立法协作中的作用。要按照自组织运行规律,加强区域内地方立法主体间的协同作用,提高立法协作程度,采取紧密型地方立法协作方式,包括共同制定“区域规章”来实现地方规章间的紧密协作,引入示范法方法来加强地方性法规间的紧密协作,赋予一定级别的政府协议以法律效力来创新地方立法协作形式,建立交叉备案制度来加强地方立法完成后的相互监督,最终实现区域法制的和谐、统一、协调,加速实现区域间的一体化。
简介:如若将有组织犯罪视为上位概念,有组织犯罪研究就不应被降格为其下位概念所对应的诸如犯罪集团犯罪研究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等。而要想在"规范建设"和"政策建设"上作出贡献,则有组织犯罪研究在犯罪学中的起点定位便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使得有组织犯罪研究显见成效,社会学、心理学和经济学等学科交叉方法的深入运用就显得尤为必要,而这些学科方法完全可以是"多分支"的并用或交错运用,并且应关注这些学科的最新发展及其理论成果。对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领会,将使得有组织犯罪研究获得强劲的"精神指引"和"目标召唤"。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或许将是有组织犯罪研究成果的最高体现。
简介:我国“重刑治毒”刑事政策全面体现在刑事立法与司法之中,但其并没有从根本上遏制我国毒品犯罪的严峻态势,相反却阻碍了我国毒品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和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弱化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属性。滥用毒品行为既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也是现阶段人的全面发展和需求层次提升受阻产生的副产品。“重刑治毒”既缺乏合理性,也缺乏可操作性。毒品犯罪与滥用毒品之间具有紧密的正比例联系。我国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理性认识毒品犯罪的生成机理,并将国家治理毒品犯罪的重心前移至减少滥用毒品(包括减少存量和防止增量)的环节。
简介:争端解决机制被誉为世贸组织法律制度上的皇冠,是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生命力的重要因素。世贸组织成立二十年来,争端解决机制以其独特的制度规定和具有约束力的裁决,有效确保了各成员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和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与传统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相比,世贸组织成员单方面有权将争议提交争端解决机构、争端解决机构可以根据违约事实本身将举证责任转移至被诉一方、胜诉一方在争端解决机构授权下可以采取"交叉报复"方式,这些都是对传统国际争端解决规则的突破。然而,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运作二十年来,其不足之处也日益显现,尤其是如何通过争端解决,在维持多边贸易体制下各成员权利义务平衡的同时,真正让广大发展中国家成员获得补偿,这是摆在世贸组织面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简介:季卫东:非常感谢您刚才的讲演。很多同学都说,您的演讲非常有见地,我自己对您的话题也颇有兴趣。戴维德、阿尔钦、科斯这个脉络理出来,很清晰,很多讲法对我们未来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也很有意义。您讲的捆绑销售、产权理论、交易成本都很重要。在这里我有几个问题要请教。第一个问题和契约有关系。您是经济学中的合约理论有代表性的学者,既往的经济学研究都是立足一揽子、一次性的合约,立足于共识达成,但是在中国社会,在其他东方社会往往存在关系合约(relationalcontract)这种交易形态,这种关系性的、长期的合约关系和一揽子、一次性的合约并不相同,具有某种计划理性,具有事后交涉的余地。关系合约是一种基本框架,保留未来指向的机会性结构。这种结构性的合约是不是会对我们理解合约产生影响?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颁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三份司法解释,以澄清买卖合同中的相关问题。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法院在该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预约合同可以附带法律责任。这是一个在国内外法学界都具有争议性的议题。本文以比较法为视角审视主要法域相关立法和案例所衍生的诸多问题,进而理解预约合同的复杂性,提出了三层次递进式的“诚实信用”框架理论,并尝试在该框架下明确《合同法》与最新司法解释应该如何互相配合以处理和预约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本文以法经济学方法,深度分析预约合同可能产生的责任的理论基础,提出一种干预主义的路径,以期进一步完善预约合同责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