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9年,我国相继成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期望通过AMC的运作,促进国有经济结构战略的调整以及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化解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的系统性风险。2000年11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该《条例》对公司的设立、业务范围、经营管理、终止清算等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简介:近日,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根据中政委及铁道部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的要求,结合北京铁路局党委、北京铁路局《关于在全局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决定从四方面入手,积极参与铁路“平安建设”。
简介:诚信既是市场经济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的灵魂,社会要进步,经济要发展,就必须讲诚实、守信用。
简介:<正>(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430号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及与铁路运
简介:自2005年4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正式发布施行:该条例共分7章103条,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铁路营运安全保护以及社会公众对保护铁路安全运输的义务等部做了全面规定。此外,这个安全条例还完善了铁路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职责,还设立了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站场的安全保护制度,铁路道口建设和安全管理制度等。
简介:曾引起众多媒体关注的全国首例因旅客列车无座车票与有座车票等价而引发的民事纠纷,以原告败诉而尘埃落定。但对该案所涉问题的法律价值判断,我们仍可从公平原则的立法本意、公平的社会价值理念角度进行思考和评价。
简介:目前,对儿童青少年骨骼年龄评价以手腕部及膝部较好,方法也较多,但主观性强,随机误差大.随着计算机图像识别及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将使得骨骼年龄评价更为客观、准确.对于成年人X线片骨龄推断,以胸骨、耻骨及锁骨等方法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尚需更广泛的方法学研究以增加推断年龄的方法及准确性.本文介绍了X线片的骨骼年龄判定方法的现状及研究进展.
简介:原告:刘有祥,男,66岁,河南省洛宁县农民。委托代理人:刘现民,原告之子。委托代理人:吕建国,湖南省衡阳市天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洛阳铁路分局洛阳列车段。代表人:尚亚民,段长。委托代理人:马建国、吴政权,洛阳铁路分局干部。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
简介:
简介:假币犯罪不仅使消费者误收假币而蒙受经济损失,还严重干扰和破坏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分析假币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加大打击假币犯罪的力度,有利于控制和降低假币犯罪发案数和发案率。
简介:建设部2005年7月26日向社会公布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所谓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大运量的城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价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
简介:X线摄影在法医检案中能够提供常珍贵的原始资料,特别在骨损伤法医学鉴定中的应用越来越显得重要。
简介:近年来,由于法律知识的广泛宣传和普及,在各类纠纷案中,各地公检法机构及其法医门诊接待要求对其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的伤者愈来愈多。损伤程度鉴定的基础是损伤诊断,若诊断有误或不清,将直接影响损伤程度的准确鉴定。头部系人体生命中枢所在处,常是凶杀、
简介:危及铁路行车安全案件具有行为方式多样,行为后果不确定,主观方面复杂等特征.在该类案件的定性和处理中,不能简单地将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所规定的"严重后果"等同于"火车的倾覆、毁坏",应正确把握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划分.在当前的情况下,尚无必要统一或成立专门的铁路行车安全技术鉴定机构.
简介:(一)受害人的先举证责任。受害人的先举证责任,是根据有关旅客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中所蕴含的前提,结合长期审判实践所形成的经验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所确定的受害人在向铁路运输企业主张侵权赔偿责任时,应当先证明的基础事实。该基础事实至少应有以下几个要素。
简介:再审申请人:长沙铁路总公司株洲北站。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人民北路车站大楼。负责人:易甫生,该站站长。委托代理人:蒋克元,长沙铁路总公司株洲北站商检车间主任。再审申请人:南昌铁路局鹰潭站。住所地: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东一村1号。负责人:张英东,该站站长。委托代理人:李孝亭,南昌铁路局鹰潭站货运室职工。
简介:2001年2月20日,旅客吴某与家人持有效客票乘车。列车到站后,吴某在下车过程中,头部右侧受伤。后在家人帮助下到医院治疗,未发现头内有损伤。几日后,吴某感觉病情严重,于同年2月26日住院治疗近八个月。出院后,吴某认为病情未痊愈,去北京各大医院治疗,终未能痊愈,为此产生了各种费用。吴某由于与铁路部门在损害赔偿事宜上没能达成一致,
简介:日前,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审结黄先生诉北京铁路局侵权纠纷上诉案,依法驳回黄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完善资产管理公司运营对策
铁路法院积极参与首都铁路平安建设
诚信:公证的生命线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周欢诉南昌铁路局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
X线片的骨骼年龄判定
刘有祥诉洛阳铁路分局洛阳列车段、长沙铁路总公司郴州车务段铁路旅客运输人身伤亡赔偿纠纷案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风景线——一碗汤的哲理
发挥审判职能 为铁路企业发展服务
铁路车站假币犯罪特点及打击对策探析
建设部颁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浅谈X线摄影在法医检察案中的应用
颅脑外伤的x线片诊断及损伤鉴定体会
关于危及铁路行车安全案件几个问题的探讨
铁路旅客损害赔偿案件举证责任的配置
宏隆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铁路分局何家湾站等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逾期货损索赔纠纷再审案
铁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
黄某起诉铁路局售票侵权案终审被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