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资产管理公司运营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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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我国相继成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期望通过AMC的运作,促进国有经济结构战略的调整以及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化解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的系统性风险。2000年11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该《条例》对公司的设立、业务范围、经营管理、终止清算等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律师》 2002年2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