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模糊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已经出现某种瑕疵,需经特定的程序予以重新确认的债权。模糊债权属于法学的范畴。它的基本特征是:(一)模糊债权的前提是原始债权已经产生。当事人之间,基于某种经济法律事实,形成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从而使债权人享有债权,该债权即为原始债权。所以,从一般的法律关系来看,原始债权是客观存在的。如:由销售一部汽车给乙,乙应当付汽车款8万元,但未支付,甲因此享有8万元债权。(二)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已经出现某种假疵,该想疵为债权人最终实现债权设置了障碍。所以,模糊债权是实现债权过程中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原始债权的异化和演变,这是模糊债权最显著的特征。如:乙欠甲汽车款8万元,
简介:作为一种物质载体,相片上存在着多种民事权利,如肖像权、著作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等,从而在相片上形成了一组权利群。这些权利相互关系怎样?他们如何确认?如何行使?如何保护?当他们发生冲突或竞合时,又如何协调?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拟结合这些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管见。一、相片上著作权的确认相片作为一种摄影作品是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的。当然这里只能说“可以成为”著作权客体,因为并非一切相片都是著作权客体。依各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的不同,在某些国家相片一经拍摄完成,即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而在另一些国家的著作法中,则明文规定了相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如瑞典1986年版权法修正案第10条,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