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裁判要旨】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包含登记离婚与财产分割等内容的财产分割协议,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所规定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若双方协议离婚未成,此类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未成立,即使其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已部分履行,亦不能认为所附的生效条件已经成就,此类协议应认定为不生效。法院应当适用某一法律规则而不予适用,由此对法律行为效力作出错误评价进而作出错误的判决,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并导致判决结果错误”的情形。若当事人据此申请再审,应认定其中请符合“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法定再审事由,审查法院应依法裁定再审。
简介:编辑同志: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新刑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修订刑法第十二条若干问题的通知》也只是对发生在1997年9月30日前,1997年10月1日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作了界定。请问:对于新刑法施行前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现在又提起再审的案件,在再审时应该适用修订前的刑法还是现行刑法?在诉讼程序上是适用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还是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检察院杨云玲杨云玲同志:修订后的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刑法的溯及力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同时明确新刑法施行前的已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新刑法规定其施行前生效判决的效力,是为了维护法院刑事判决的稳定和严肃,维护法律的权威。我们理解,刑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对判决已生效的案件不能因为新刑法与旧刑法有不同规定而按审判监督程序改变,即不能根据新刑法的规定对新刑法施行前判决已生效的案件提起再审;二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新刑法施行前判决已生效的案件,应当适应修订前的刑法。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适...
简介:序号法规名称1婚姻登记办法2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机关及日期1980年Ic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废止年度1986年间件)1980年11月11日民政部发布说明被1985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明令废止。被1986年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令废止。3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关、外交官进出口物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5城市旅栈业暂行管理规则.6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7关于中小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8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9化学危险物品凭证经营、
简介:受益人所转让的信托受益权是信托中的财产性权利.广义的非财产性的权利并不能通过受益人的转让行为转让。包括信托财产损失赔偿请求权在内的非财产性权利是受益人的法定权利,受让人基于受让而取得受益人之身份就可以行使保障信托的各项非财产性权利。已经出让信托受益权的原受益人也是受益人,允许其依据《信托法》第22条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并将损失赔偿归入信托财产,符合监督受托人尽职管理和保障信托顺利实施之目的宗旨。信托受益权的出让人和受让人都可以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二者意见分歧时应由法院裁定何者更符合信托目的。受益人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不需要以行使撤销申请权等其他权利为前提.但损失赔偿请求权和请求恢复信托财产原状不可能同时并行。受益人主张损失赔偿可以有一些计算标准,原则上应包括信托财产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国外在判例中确定了一系列计算标准的规则,我国还有待在司法判例中总结提炼我国的损失赔偿计算标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