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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陈兴良:各位学者,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我们"刑事法论坛"非常荣幸地请来梁根林教授作为此次学术论坛的主讲人,胡云腾教授、周振想教授、白建军教授、陈瑞华教授作为此次学术论坛的评论人.这次"刑事法论坛"的主题是合理地组织对犯罪的反应,这是一个刑事政策的问题.下面我们请梁根林教授就此问题进行主题报告,并请各位评论人、各位听众就梁教授的观点与论证过程进行评论与提问!

  • 标签: 合理组织 犯罪反应 组织犯罪
  • 简介:本公约当事国,意识到保护人类环境,特别是海洋环境的必要,认识到船舶、近海装置、海港和油装卸设施的油污事故对海洋环境构成的严重威胁,注意到预防措施和防止工作对于最初避免油污的重要,严格实施有关海上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的现有国际文件、特别是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经修正的《经1978年

  • 标签: 海洋环境 海上安全 人类环境 区域性组织 预防措施 主管当局
  • 简介:Springer(1971)和Joysey(1959)发现许多动物血中含有与人A、B和H抗原相同的血型物质,Weiner等(1966)发现哺乳动物有这类抗原。Bowdler等(1971,1973)在狗血中找到类A抗原;Krtlinger(1977)发现牛也有此抗原。

  • 标签: 血型物质 狗血 血型鉴定 交叉反应 解离试验 美洲驼
  • 简介:<正>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与药品再注册等工作进行了衔接,强化落实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分下,创新了新药监测的方式方法。《办法》的

  • 标签: 不良反应 齐二药 报告数量 监测功能 发展阶段 改革形势
  • 简介:<正>1.2011年5月4日卫生部令第81号公布2.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家实行

  • 标签: 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监督 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生产企业 监测机构 进口药品
  • 简介:面对马六甲海峡日益增大的海上溢油风险,应通过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领导机构运行管理制度、资金保障制度、技术互助制度以及争端解决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马六甲海峡溢油应急反应合作机制。这不仅可以弥补马六甲海峡合作机制在溢油事故应急处理方面的缺失,且将从合作方式、合作范围、合作义务的性质以及国际海事组织在合作中的作用等方面为完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43条提供示例。

  • 标签: 马六甲海峡合作机制 溢油应急反应合作机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简介:药品在发挥诊断、治疗、预防疾病功能的同时必然会伴随不良反应的发生.对于不良反应的后果是否应当救济,或在多大范围内救济?就这一问题,考察了德国、日本、美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的判例和立法例,尽管上述各国和地区在救济方式或立法模式上有所差异,但对于药品常见且可预期之外的不良反应以及疫苗中毒所致人身损害应当救济则是一致的,这也是我国在完善或制定相关法律时值得借鉴的.

  • 标签: 药品不良反应 设计缺陷 损害救济制度 中国 外国 救济方式
  • 简介: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的定义,同性恋是指“在正常生活条件下对同性成员持续表现性爱倾向,包括思想、感情和性爱行为,对异性缺乏或减弱性爱倾向,也可有正常的性行为.同性恋作为游离于社会主流的一个群体,在生活中越来越多,近年来受到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然而,在同性恋之间产生的违法犯罪及案件也时有发生,本文对一起同性恋之间因感情关系引发的杀人案现场中男同性恋者中“女性”角色所表现出的行为动作、语言等进行报道分析.

  • 标签: 同性恋 女性角色 现场
  • 简介:目的建立血液中常见毒药物的LC-MS/MS筛选分析方法。方法采用多反应监测(MRM)模式,以目标物的保留时间和母离子/子离子对为指标进行筛选分析。建立LC-MS/MS库和定性认定准则,并考察了方法的有效。结果多反应监测筛选体系兼具有选择高子扫描的灵敏度和二级质谱的特征,血液中132种毒药物筛选分析的最低检出限为0.1-10ng/ml,其中83%的检出限≤1ng/ml。鉴定应用表明方法的检出率和可靠良好。结论该筛选分析方法能满足法医毒物学和临床毒物学检测中毒或治疗目标物的需要,且能扩展至其它生物检材。

  • 标签: 毒药物 筛选分析 LC-MS/MS 多反应监测
  • 简介:一部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只有是独创的,才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较早的有关著作权的成文法规,对于这个概念存在许多有一定影响的主张。从许多判例,我们可以清楚得知:所谓“独创”不过就是指该和品本身不是复制品。的确,从司法判例方面考察,没有任何一项著作权是存在于那种本身就是侵犯著作权的作品之上的。“独创”概念的作用就只不过是防止那些不受著作权保护的

  • 标签: 独创性 专利法 作品 著作权 新颖性 知识产权法
  • 简介:<正>前言法律解释活动始终是人类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任何法律在适用中都面临着解释的问题,解释是发现或利用法律的一项主要技艺。法律解释是法律得以实现的前提,抽象的法律规范只有通过解释者的解释才能变得实际有效,才能与复杂多变的现实相契合。正因为法律解释活动在法律实践中的这种重要地位,使它成为法理学所关注的一个课题,并逐渐形成专门化和独立化的学科,到了近代,更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为楷模,发展出一套法律解释的方法和理论,遂为法学中的"显学"。在法律解释的领域,有关法律解释性质的争论贯穿了法律解释发展的始终。法律解释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对这个问题

  • 标签: 法律解释 法律文本 客观性 主体间性 解释者 法律意义
  • 简介:明确是刑法规范对立法语言的基本要求,然而,犯罪现象的复杂、立法者理性能力的有限性以及立法语言自身的固有缺陷,决定了刑法立法在客观上不可能达到绝对明确,刑法的明确是一种相对的、有限度的明确。在内容上,刑法明确原则的相对主要包括构成要件明确的相对和法定刑明确的相对。其中构成要件明确的相对性要求立法者所型构的行为模型要能够划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法定刑明确的相对则要求立法者采取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模式。

  • 标签: 明确性原则 相对性 刑法立法 构成要件 法定刑
  • 简介:客观原则肇始于19世纪中后期的德国,要求检察机关全面地收集能够认识案件真相的所有证据,而不仅仅局限于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但这种对客观的界定显然与马列主义哲学的客观不同。对案件事实客观的追求,不仅仅是公诉权的要求,也是侦查权、审判权乃至辩护权的要求。过于强调和要求公诉人对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证据的关注,显然是封建有罪推定思想的遗毒。对公诉权而言,追诉才是公诉权的本质属性,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条件代表国家进行追诉活动才是公诉权的正确定位。

  • 标签: 公诉权 客观性 追诉性 公正性
  • 简介:脾脏是人体最大的免疫器官,虽然其解剖位置隐蔽,却是腹部外伤中最容易受损的器官之一,占腹腔脏器损伤的30%~70%,居腹部闭合损伤的首位,因此外伤脾破裂在法医临床鉴定中较为常见.延迟出血是外伤脾破裂最危险的并发症,因外伤与脾破裂有数天的时间间隔,且个体症状的差异性,所以不仅临床上容易误诊,而且在法医临床鉴定时因要区分伤病关系等,故一直是法医鉴定的难点问题.本文作者通过1例外伤延迟脾破裂致人重伤的案例,浅谈其法医鉴定要点及把握原则.

  • 标签: 法医临床鉴定 延迟性脾破裂 病理诊断
  • 简介:近年来,程序制裁措施越来越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它真的能有效抑制公安侦查中违反侦查程序的潜规则吗?本文从实践的角度,对侦查程序违法的原因、程序制裁的利弊和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 标签: 侦查程序性违法 非法证据排除 程序性制裁 侦查令状制度
  • 简介:梳理公司的本质并在立法中加以合理疏导是当前和今后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这在我国已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和当前越来越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目前学界对公司本质的表述存在营利、赢利抑或盈利之认识与使用的分歧,在造成误导的同时也引发了一定程度的以讹传讹。理清这一问题乃当务之急。因公司经营有风险而存在投入与产出对比后有盈余或亏损的情形,故公司的本质为重在目的或理想之营利,而非重在盈余结果之赢利或盈利,公司的营利包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动机、经营的持续和有盈余应分配之根本性。

  • 标签: 公司本质 营利 赢利 盈利 盈余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甲系某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交能力很强.乙有10台家用多媒体电脑待售,遂委托甲为其出售.甲与丙订立委托合同后,因产地发生地震,造成计算机主极短缺,同类型电脑价格畸升.后乙得知甲不满十八周岁,其与甲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未经甲的法定代理人追认,欲以此为由悔约,主张甲是无权代理.

  • 标签: 委托合同 代理授权行为 独立性 无因性 有因性
  • 简介:司法鉴定工作中,外伤延迟脾破裂法医学鉴定极为常见。由于脾破裂不出现于受伤当时,一般2周内才发生延迟脾破裂现象,因此必须重视鉴定过程,做好全面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案件办理过程中技术证据的有效,才能确保办案效率。为此本文通过详细案件分析,对外伤延迟脾破裂法医临床鉴定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与探究。

  • 标签: 关键词:外伤性延迟脾破裂 法医临床鉴定 案例分析 腹部脏器 B超 破裂时间
  • 简介:在我国的债法研究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与科学及统一对立的趋势,甚至是以法典化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解法典化趋势。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即使是人文科学)就应当首先注重逻辑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替代客观的逻辑论证。同时,应当坚持债的统一。统一的前提应该是坚持“物权二分”及其必然的逻辑后果,即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独立与抽象。坚持债的客体的统一,即债的客体是行为而非现在通说的“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否则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就要发生模糊;坚持用“请求权”统一债法,无论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后果都产生请求权;坚持物权救济措施与债权的救济措施相区分,坚持债权救济措施的统一

  • 标签: 物权 债权 独立性 无因性 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