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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视阈中的行为不同,前者偏向于存在论上的自然行为,后者偏向于规范意义上的社会行为。以此为基点,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在"对物防卫"的认可与否以及"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的取舍上采取不同的态度。采取存在论意义上的、客观中立的、未定型的"裸"的行为更符合刑法行为视角的立场。"有害性"、"有意性"都不是行为的要素,应当将主观要素与价值判断从行为的考量中剔除出去。这样的行为观对于"对物防卫"的主张与过失共同犯罪的成立有所裨益。

  • 标签: 结果无价值 行为无价值 行为 存在 规范
  • 简介:我国《民法总则》第146条、第153条和第154条分别规定了虚假意思表示、违背公序良俗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法律行为无效,导致这三种无效原因的关系出现混乱。实际上,虚假意思表示与恶意串通之情形应包含于“违背善良风俗”之范畴内。从比较法上看,也无法找到单列恶意串通为法律行为无效原因之做法。基于此,我国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上,应采用限缩原则解释“恶意串通”和“虚假意思表示”,扩大“善良风俗”之适用范围,使“违背公序良俗”成为认定虚假意思表示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之“一般条款”。当三种无效原因“竞合”时,赋予当事人选择权。同时,该三条规范与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及第6条之规定出现法条竞合时,也应做技术性处理。

  • 标签: 虚假意思表示 恶意串通 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行为无效
  • 简介:共同侵权行为是现代侵权行为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由于共同侵权行为所具有的独特性,以及社会的发展使得数人侵权行为的事件不仅大量发生而且形式多样化,各国在民法领域对此都作了规定,然而各国立法上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规定仍存在分歧。我国《民法通则》对共同侵权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简单,而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共同侵权行为虽有所规定,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却操作性不强。本文从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上的不同学说入手,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分析,提出我国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应当严格坚持主观要件。

  • 标签: 共同侵权 主观要件 意思联络
  • 简介:行为效力是行政过程中作为阶段性行为的先行为对后行为的约束力,是行政过程性介入行政行为理论的必然结果,是先定力、程序经济、程序信用、禁反言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公信力、程序渐进性在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折射反应。其基本要求包括:行政过程中的阶段性行为同样有程序价值和法律效力,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否定和推翻先行为。后行为不能有悖于先行为目的。非因法定理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有程序省略、遗漏、添加、停顿、回转、反复等"反程序"现象。我国当下制度设计中已有诸如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程序中的证明力、提请或移送处理、职能分离等源于先行为效力的相关制度"影像",今后应加紧确立和完善先行为效力的理论体系和相关制度设计。

  • 标签: 行政过程 先行为 推进力 阻止力
  • 简介: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制度设计的前提,在于对其所规范的补偿行为法律属性的判定。现有的法律性质观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判定依据不科学,均未抓住生态保护补偿行为背后的主要矛盾。虽然生态保护补偿活动中存在行政行为,但不是其本质属性;生态保护补偿也不是行政补偿,不是行政合同行为;我国存在生态保护补偿的市场化行为。本质上,生态保护补偿行为体现了民事财产权的运行,是平等、独立的民事物权主体之间的民事财产权关系,这种财产权关系体现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不同领域的保护补偿中均有体现。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法律性质 行政行为 民事属性 财产权
  • 简介:“所谓片面共犯,指行为人单方面有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故意,并与之共同实施犯罪,但他人不知情的情况。”在我国,如何处理片面共犯得到了刑法学界的长期关注,学者们对片面共犯是否属于共同犯罪、片面共犯的存在范围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本文首先对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立法规定进行比较研究;然后,对德日刑法关于片面共犯的主流理论学说以及我国学界对片面共犯的认识进行梳理和评析;最后,在我国刑法语境下提出解决片面共犯问题的策略。

  • 标签: 片面共犯 行为人 否定论 共同犯罪 利用 立法规定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设定为盗窃罪的新类型,实为一种刑法防卫线的前推,可以更充分地保障公民的住宅安宁和人身安全。"入户盗窃"本质上仍属于结果犯,入罪条件仍然需要考虑犯罪数额。参照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各地完全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将普通盗窃罪入罪标准的50%,确定为本地区"入户盗窃"犯罪的入罪标准。

  • 标签: 盗窃罪 入户盗窃 结果犯
  • 简介: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最显著的特征表现为其客观方面,即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和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虽然刑法典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罪的司法解释中已经明确认可。由于秘密窃取行为是盗窃罪客观方面的本质特征,也是盗窃罪区别其它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志,所以,正确理解秘密窃取行为,就成了把握盗窃罪的关键。

  • 标签: 盗窃罪 秘密窃取 财物控制支配
  • 简介:警察执法风险问题在公共交通领域既是一个关系公民与警察人身安全的重大问题,也是关乎警察执法理论与实践层面的关键性问题。如何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共交通领域的警察执法风险,既具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意义。因此,有必要从公共交通领域执法风险的内涵入手,通过对执法风险的成因进行分析,进而探索控制和防范风险的有效途径。

  • 标签: 公共交通领域 执法风险 防范
  • 简介:回望历史,1979年,我国改革开放的列车刚刚启动。以自行车为主导的出行工具,相对落后的道路设施和交通管理手段,构成了那一时期北京城市交通的概貌。现在,曾经作为北京主要交通工具的730多万辆自行车已被570多万辆机动车所替代。城市道路由二环修到三环、四环、五环、六环,规划中的七环路不久也将开通。

  • 标签: 交通管理 北京 城市交通 交通工具 改革开放 道路设施
  • 简介:借名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已然普遍存在于我国司法实践中,然而,我国现行法律却并未对此提供明确的裁判标准。将借名实施法律行为区分为直接借名行为和间接借名行为的观点抓住了问题的本质,有助于问题的深入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提出。首先,直接借名行为与间接借名行为的区分标准在于,谁是法律行为的实施者。如果借名人亲自实施法律行为,则为直接借名行为,如果出名人不仅出借名义,而且还代位实施法律行为,则为间接借名行为。之所以强调这种分类的重要性,原因在于谁是行为的实施者对判断行为效力和行为效果归属具有直接的影响。

  • 标签: 借名行为 直接借名 间接借名 法律效果
  • 简介:小产权房问题已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当前,在对小产权房的治理中刑法频频介入,且司法实践常以非法经营罪规制其开发、出售行为。然而在规范层面,该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中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从政策视角看,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表明对小产权房开发、出售行为应当持审慎入刑原则,且该行为客观上顺应了农村土地改革政策的价值趋向,故不应以非法经营罪进行评价。但此类行为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 标签: 小产权房宅基地 非法经营罪情节犯 行政违法行为
  • 简介:市场经济引发雇佣关系的普遍化和常态化,雇员的活动特别是致害行为会因雇员的身份而变得复杂化。各国侵权行为法对雇员的侵权行为做了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并逐渐形成了所谓的雇主替代责任。雇主替代责任并非只要一出现雇员的致害行为,雇主就得承担替代责任,为雇员的侵权行为“埋单”,相反,这一致害行为会因不同条件和特殊情况而导致不同的责任分配后果。本文从雇主替代责任的概念和性质出发,探究了雇员致害行为所引起的侵权责任的属性,并对雇主责任进行了详细剖析。

  • 标签: 雇员致害行为 雇主责任 免责 侵权
  • 简介:既往的刑法学理与审判实践,在运用规范逻辑考察行为成立与否与行为个数认定的同时,还保留着简单套用生活意义上相关概念与标准的残余,从而在生活世界与意义世界的光与影中迷失了方向。既然刑法学是规范之学,那么应当树立规范意识,区分事实与规范,遵循刑法体系的内在条理,以行为刑法理论与罪责刑法理论为基点,厘定行为的概念内涵、行为个数的判断标准,检讨概括故意的概念、犯罪参与的基本原理,反思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的刑罚处断、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分标准。

  • 标签: 行为 法益 罪责 行为个数 数罪并罚
  • 简介:船员违反水上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应当适用刑法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水上交通与道路交通相比有其自身特点,适用刑法中交通肇事罪条文可能出现不适应性,集中体现在人员失踪为经常性后果,事故后果呈现严重性、特殊性等,对人员失踪不能简单推定为死亡,也不能视为独立的危害后果,对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应按水上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提高入罪门槛,对致水域污染的,应作为独立的危害后果入罪。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的监督、管理过失责任也不应忽略。

  • 标签: 水上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罪 人员失踪 溢油污染
  • 简介:操纵资本市场行为是诱发资本市场动荡的主要因素之一,随着资本市场的创新,各种新型犯罪行为相继出现,传统操纵手法与新型操纵行为相混合、跨市场跨地区的操纵行为涌现。比较两种不同的操纵资本市场行为,资金型操纵与信息型操纵资本市场行为各有其独特性,而当前刑法规制两类操纵行为存在不足之处。同时,当前在操纵资本市场犯罪中蛊惑交易、安定操作、股份回购三个方面也存在一些疑难问题,需要区分操纵资本市场犯罪与同类犯罪的差异性,以及操纵资本市场犯罪存在例外情形的可能性。

  • 标签: 操纵 资本市场 证券犯罪 刑事规制
  • 简介:遵循司法规律才能发挥司法定分止争、社会控制、权力制约、保障人权等功能,实现司法公平正义价值。规范的司法行为将宪法精神和法律条文正确的适用到具体案件中,能够最大限度地发现和认定案件事实;有利于生效裁判及时、有效的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 标签: 司法规律 司法行为 法治路径
  • 简介:人民法院能否变更起诉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颇具争议。现阶段,“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等司法改革措施正在逐步展开,使得人民法院变更起诉罪名又出现新的问题。以司法实务中的具体样态为标准,人民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模式可分为“由重罪转轻罪”、“由轻罪转重罪”以及“平行变更”3种。对人民法院变更起诉罪名行为的法律规制也应当在不同的变更模式下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两个层面进行研讨,应正确适用罪数区分理论,充分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控审分离原则与辩护权保障原则。为了增强法律规制的实效,应当完善刑事立法,科学设置罪名,增加“起诉罪名不成立”判决无罪、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具体形式、细化保障辩护权的相关规定。

  • 标签: 变更罪名 变更模式 实体法规制 程序法规制
  • 简介:一、国内外学术分歧评述对于侵占封缄物(包装物)的行为(以下简称该种行为)定性,在日本,理论上大致有以下几类主张:(1)受托者占有说;(2)委托者占有说;(3)区别说;(4)修正区别说。此外,还有辅助占有说。

  • 标签: 行为定性 侵占 区别说 国内外 包装物 委托者
  • 简介:一、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之争的中国命运中国学术界最早接触到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理论应该源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有德日留学背景的一些学者陆续回到祖国,并将德Et刑法的有关理论不断介绍到国内法学界,使之得以被认识与掌握。就当时来说,学者对德日刑法理论的学习虽然在我国热情高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作为刑法学的基本立场问题展开讨论与研究的理论并不包括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对立。

  • 标签: 行为无价值 价值论 20世纪90年代 机能 刑法理论 中国学术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