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4
71 个结果
  • 简介:举证责任概念产生于我国民事审判实践,而证明责任则是我国理论上引进的"舶来品"。统一的"举证证明责任"概念内部仍存在不同侧重与区分:举证责任针对的对象是具体生活事实的"模糊不清",而证明责任针对的是作为裁判前提条件的法律构成要件"真伪不明"。《民诉法解释》第90条的规定应理解为具体举证责任承担的一般性规定,而第91条是关于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规定。举证证明责任内部两层涵义各自功能在民事司法上协调统一,互相配合,在解决证据短缺事实疑难问题上共同发挥"治未病、治欲病、治已病"的功能。

  • 标签: 举证证明责任 对象 分配 功能
  • 简介:我国没有规定独立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长期以来我国刑事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为证明标准。遵循人的认识活动规律和刑事诉讼证明活动规律,我国应当建立起递进型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将"合理根据"作为侦查阶段的死刑证明标准,"充分确信"作为审查起诉阶段的死刑证明标准,"确定无疑"作为审判阶段的死刑证明标准。

  • 标签: 死刑案件 证明标准 合理根据 充分确信 确定无疑
  • 简介:日本从明治时代开始仿效德国,建立起了以大陆法系为特征的严密的法律体系,虽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受美国的影响,在刑事诉讼等程序法领域也导入了一些英美法系的原则和制度,进入21世纪后英美法的影响进一步加大,但日本法律体系仍基本属于大陆法系。这集中体现在日本当今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相互界限上。

  • 标签: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日本 责任界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 简介:印证与自由心证并非证明模式,而是裁判者确定证据的证明力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所遵循的裁判方式。印证应事实查明活动的要求而产生,以非实质化的证明活动为支撑:依据印证裁判,强化了查明事实真相的要求,忽视了程序正当性的保障;依据印证裁判,局限于证据之间关系的形式审查,亦加剧了我国庭审证明的形式化,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机械、僵化,严重挤占了其自由心证的空间。印证与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构造、追求案件客观真实的诉讼理念等具有共生关系,在支撑印证运转的制度空间中很难为自由心证寻找生存的空间。伴随着我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以及庭审证明实质化的落实,应让法官的裁判方式回归自由心证,并通过弱化对证明力规则的依赖,强化控方的严格证明,强调辩护权的行使和保障,改造合议庭的构成,强化裁判文书的公开和说理等制度改革实现法官的自由心证。同时,印证应退出证明模式的舞台,作为一种证据分析方法,其本身的精细化、科学化应该得到特别的强调。

  • 标签: 证明模式 裁判方式 印证 自由心证 审判中心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决定从2006年3月1日起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其第11条规定,讯问可能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时,

  • 标签: 同步录音录像 讯问 录像证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主观化 职务犯罪案件
  • 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于“如何采用行政机关收集的言词证据”这一内容的规定,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了冲突,笔者根据自己的一点认识,结合自己多年在公安禁毒一线办案的经验,以毒品案件为视角,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 标签: 言词证据 行政机关的特殊性 实践做法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七章是政治正确的产物,而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立法者既于医疗民事立法的国际趋势深为隔膜,更对法的技术因素无所措意,遂致创作难谓成功。第七章在证明责任上没有特别设计,否定了其存在的合法性。第七章屡屡僭越医事法,多处规范构成表述错误,不少条款无法充任裁判规范。对医患关系的规制,应从契约法入手;对医疗便权领域的特别证明规则,以置于医事法中为宜。

  • 标签: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过失 说明过失 知情同意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在增加规定多种形态的多数人侵权责任之外,还规定了较多的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等相互重合的样态。这是侵权法领域不常见的问题,可称为侵权责任并合。这是更多的侵权人对同一损害承担同一种或者不同种侵权责任并相互重合的责任形态。侵权责任并合主要适用于产品、服务致害消费者或者他人的营销参与者实施的侵权行为。立法者增加侵权责任并合的规定,目的在于更好地保障被侵权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制裁实施违法行为的营销参与者,阻吓和警示他人预防侵权行为。侵权责任并合发生后,应当依照相应的规则在原有的和新增加的侵权人之间进行责任分担。

  • 标签: 多数人侵权 侵权责任并合 营销参与者 责任分担规则
  • 简介:司法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七次全体会议提出提高改革精准化水平,强调注重系统集成,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督察落实,不断提高改革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坚定不移把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海南法院按照中央、省委、最高法院的总体部署,抓难点、补短板,抓试点、求突破,抓督察、促落实,抓宣传、聚共识,范式推进司法责任制。全省法院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

  • 标签: 司法责任制 范式 司法改革 最高法院 六中全会精神 系统集成
  • 简介:尽管我国主审法官制度已经进入协调发展阶段,但其权力责任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尚不明确,难以通过限制和调整功能实现权责利的统一。以司法体制改革的总目标观之,主审法官不仅应是个别正义的具体提供者,而且在合议庭架构中是集体行使审判权的组织者,在团队化运作模式中更是居于核心地位的管理者,是具有绝大部分审理裁判权能、对团队成员享有审判管理权限,并对承办案件终身负责的员额内法官。鉴于权力责任具有社会关系属性,清单设置必然依附相对主体的特征,只有在正确厘定主审法官与相关主体的功能定位和逻辑关系基础上,从微观的个案裁判、中观的审判组合管理、后续的责任承担和利益保障等角度逐项框定主审法官的权力责任清单,才是真正落实审判权独立公正高效运行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选择。

  • 标签: 主审法官 权力 责任 清单
  • 简介:今天我在这里谈一下有关法官职业责任的话题。在现实条件下如何实现法官职业责任,让我们围绕两方面问题展开,一是层次,二是路径。孙国华教授曾经指出:责任一词首先指的是责任的积极方面,即人对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个人自觉地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其次是指责任的回溯方面,即关于过去的事的责任。就此而言,司法责任制也可以划分成两个部分:一是法官应当完成什么样的工作;二是法官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前者是法官依法履职的问题,后者是法官不依法履职时承担相应的职业责任的问题。

  • 标签: 职业责任 法官 社会发展 依法履职 司法责任制 现实条件
  • 简介:由于事实生成过程以及法律适用结论的可错性,我们不可能设定出逻辑圆洽的错案实体标准,因此,“错案”无法作为一个法学或法律专业术语而成立。这也就意味着当下对错案的认知存在方向性偏差,而相应司法责任追究机制的设置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建设浪费,更是一种逻辑上无法成立因而应当予以摒弃的司法改革举措。当然,主张废止“错案”概念以及当前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并不意味着对它曾具有的积极价值之全面否定,更不意味着我们只能放任法官任意或恣意裁判,而仅仅意味着需要换一种规训司法的思路,即由“结果-实体”导向的错案责任追究换作“行为-程序”导向的司法责任监控。

  • 标签: 错案 司法责任 事实 条文意义 人民司法
  • 简介:当前理论界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证明标准是否降低存有分歧,但认罪认罚案件大多因被告人自愿认罪而事实清楚、证据扎实,这类案件由于达到证明标准的难度较低所以程序相应简化,并非程序简化故而可以降低证明标准。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应当强化审前"证明准备"使得证据组合接近,甚至达到证明标准,藉此在刑事诉讼之纵向构造上启动程序简化,而庭审中需要在控方完成"他向"之"司法证明"的基础上,着重审查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明智性和明知性。

  • 标签: 认罪认罚从宽 证明标准 证明难度 证明准备 程序简化
  • 简介:法国法上的包价旅游系自成一类的特殊合同,单纯代为订票的旅游服务合同更多地被认为是委托合同。在包价旅游、应邀组织的旅游等绝大多数场合下,销售性旅行社或组织性旅行社对受损害的游客承担的都是一种无过错的法定责任;此种责任不以实际服务提供者存在过错为要件,但当游客向服务提供者主张侵权责任时除外。销售性旅行社和组织性旅行社不承担连带责任(solidarite),判例认定二者存在准连带责任(insolidum)也极其罕见,或因现行制度已可充分保障受害人救济权利实现。

  • 标签: 旅游合同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为他人责任 连带责任
  • 简介:内容摘要:狭义无权代理人责任应定性为法定特别责任,无过失责任与法定担保是其内涵,保护相对人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是其目的。在责任认定判断方面,应将须有无代理权行为、本人未追认和相对人未撤回作为构成要件,以区别于其他责任限制因素;在责任承担方面,要充分尊重相对人的选择权,使之可选择请求履行或赔偿的救济途径,在适用赔偿救济时,需注意区分无权代理人的主观心态,来确定损害赔偿的对象是履行利益还是信赖利益,以求适用的准确和合理。

  • 标签: 狭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人责任 法定特别责任 无过失责任
  • 简介:随着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受到日益关注.研究解决土壤修复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对土壤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从侵权责任形态看,土壤修复应纳入"恢复原状"的范畴,而不是"赔偿损失".但如何判断"原状",又成了摆在土壤修复面前的难题.目前我国采取的"环境主导模式"缺乏可操作性,修复标准体系存在缺失,责任主体确定难度较大.因此,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和修复标准体系,吸收状态责任的规定,并构建土壤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对土壤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土壤修复 民事责任 公益诉讼
  • 简介:在传统的劳动关系下人们较容易判断各方的法律关系,但是互联网约车从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管理方式等方面都呈现出了不同于传统用工的特点,呈现出从属性减弱、用工关系模糊的非典型劳动关系。代驾在实践中有很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私人提供的代驾以及餐饮、酒吧等服务机构提供的代驾,因为篇幅限制本文中主要讨论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问题。

  • 标签: 代驾 劳动关系 侵权责任
  • 简介:罗马法、日耳曼法到德国民法的责任理念,都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存在。物权和债权区分是民法典体系的主要体现。魏振瀛教授以法理学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理论作为上位概念,批判德国民法中'损害赔偿责任还是义务'、没有区分义务和责任的做法,坚持具有开放性的'民事责任后果说'更有利于保护财产性和非财产性(人格权)的权利,请求权也变更为原权利的请求权(只有债权)和救济权的请求权(请求责任人承担责任)。然而,非财产性的救济方法不足以否认德国民法的责任理念以及整个民法典体系,'民事责任后果说'反而压缩了请求权的行使阶段,淡化权利思维,以法理学的责任概念作为指导更是存在重大疑问;以这种理念为指导的民法典模式也就值得商榷。

  • 标签: 民事责任 后果说 民法典 权利本位 法理学
  • 简介:船员违反水上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应当适用刑法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水上交通与道路交通相比有其自身特点,适用刑法中交通肇事罪条文可能出现不适应性,集中体现在人员失踪为经常性后果,事故后果呈现严重性、特殊性等,对人员失踪不能简单推定为死亡,也不能视为独立的危害后果,对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应按水上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提高入罪门槛,对致水域污染的,应作为独立的危害后果入罪。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的监督、管理过失责任也不应忽略。

  • 标签: 水上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罪 人员失踪 溢油污染
  • 简介:在医疗事故纠纷中,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可能并存,从而引发民刑责任的衔接问题。医护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是否还需要赔偿患者及其家属的精神损害,若需要赔偿,赔偿范围是否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这是民刑责任衔接所需要解决的两大问题。

  • 标签: 医疗损害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责任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