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发生变动时,除了需要当事人之间有债权合意外,还需要登记(不动产)或交付(动产)的形式,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依此我们可以看出,物权的取得和交付并不是同时的,这就造成了实践中一物二卖或者标的物风险转移责任承担争议问题。一、交付行为在物权变动中的法律地位物权变动需要公示,不动产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动产则为交付和占有。关于交付的分类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简易交付等,而债权的设立、变更只以双方合意或者法律规定为准。对于动产来说买卖合同成立后,交付动产的时间就是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买受人的时间。当然在简
简介:时间过去了20年,邓小平“南方谈话”的意义多方面地显现出来。它的直接意义是在当时的复杂局面中,批判了“左”和右的思想声浪,克服了刚刚冒头的保守观念,提出了“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政治方向。它的深远意义是为思想解放运动的持续开展提供了锐利的理论武器,为国家机体在今后数十年的奋勇前行预防了战略性政治动摇,为党的大脑灌输了“实践论的思维方式”,保障实事求是思想路线长久地得到贯彻执行。它蕴涵的学术意义是在一系列新结论中透现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创造论”的创造性发挥和发展。这一创新的“历史创造论”,不仅引导党和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自觉有效地奋斗,而且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体系撰写了最具体的光辉篇章。它在未来中国实践中还有巨大的精神价值。这就是它的政治上的坚韧精神、思想上的开创精神、理论上的科学精神。